9月5日

“《晓松说——历史上的今天》来到了9月5日。1919年的这一天,可口可乐公司成立;1957年的这一天,“垮掉的一代”著名作品《在路上》出版;1972年的这一天,“慕尼黑惨案”发生。”

先说慕尼黑惨案。1972年的这一天,在慕尼黑奥运会上发生了整个奥运会历史上最悲惨的一幕,就是“慕尼黑惨案”。大家如果看过斯皮尔伯格拍的电影《慕尼黑》,会对惨案的细节有很多了解。其实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大家知道以色列和整个阿拉伯世界一直都存在各种矛盾,包括犹太人和穆斯林,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之间,多年来冲突不断。自二战以后,从1948年以色列复国开始,双方就不停地打仗。以色列复国的这个地方正好是巴勒斯坦人生活的地方。以色列被包围在整个阿拉伯世界中间。从以色列复国起到现在为止总共打了五场中东战争。除了打仗以外,各地还爆发了各种各样的恐怖活动。这些战后的大规模恐怖活动,除了个别与北爱尔兰和西班牙的独立运动有关外,剩下的恐怖事件几乎都与阿拉伯和以色列之间的矛盾有关。

在以色列建国以后,大家看到各种各样的恐怖袭击不断地发生,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在1972年奥运会上发生的“慕尼黑惨案”,成为日后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开端。大家知道恐怖袭击最重要的目的其实不是杀人,而是要扩大影响。其造成的影响越大,对西方这些支持以色列的人就越有震慑力。在慕尼黑奥运会上,当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于这里时,巴勒斯坦的某个极端组织绑架并杀害了多名以色列运动员。这次恐怖活动非常悲惨,在绑架的时候当场打死了两位以色列运动员,然后又绑走了其余的九名运动员。接着恐怖分子又提出要求,说自己的组织里有两百多人被关在以色列的监狱里,必须要拿这两百多名兄弟来与他们交换这九名以色列运动员。大家可以看到那时候的恐怖活动,从20世纪70至90年代,还基本上是有限目的的恐怖活动,就是我先绑架你的人,再来要挟你释放我的人。但后来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深,到2001年9·11恐怖袭击的时候,已经发展到大规模、无限制地滥杀无辜平民的地步,没有任何底线可言了。

“慕尼黑惨案”令全世界瞠目结舌,惨案发生后慕尼黑奥运会当即宣布停止所有比赛。当时德国还没有统一,慕尼黑属于联邦德国,联邦德国还没有真正的反恐部队,只有一些特警。这些联邦德国的特警觉得自己特别精锐,当然德国人一直都觉得自己在这方面非常强,所以就假装答应这些恐怖分子的条件。他们说:“放人的事不归我管,放不放人是以色列的事,人又没关在联邦德国。但我首先可以满足你一个条件,我们先去埃及。”

1972年是什么时候?历史应该连起来看。大家想想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中东战争,也就是第四次中东战争是在1973年爆发的。所以1972年埃及和以色列正是剑拔弩张的时候。埃及和叙利亚已结成军事同盟,准备一南一北夹击以色列。当时埃及和以色列双方是最不对付的,两边正在大搞军备竞赛,那些恐怖分子当时也没有地方可去,美国又不接收他们,于是恐怖分子就要求和人质一起到埃及去,他们觉得到了埃及就安全了。于是联邦德国就假装同意了恐怖分子的要求,把恐怖分子和人质都运到了机场。其实当时联邦德国政府把这些人运到埃及也没什么问题,到了埃及再继续谈就可以了,但是联邦德国当局就觉得这个事还是在慕尼黑解决了好。因为我慕尼黑办奥运会嘛,当然会有种荣誉感,我是主人,在我的地界上出了事,还是在我这儿解决了比较好。所以联邦德国特警就带了一批狙击手,等运送恐怖分子和人质的队伍到了机场刚上直升机时,特警狙击手就开始开火,但并没有将恐怖分子一枪毙命,反而与对方陷入了长时间的枪战之中。这批联邦德国特警非常笨拙,基本上相当于前几年菲律宾警察处置劫持人质事件那次笨拙的行动。其实恐怖分子一共也没几个人,当恐怖分子被包围在直升机中时,双方就围绕这架直升机展开了枪战。这场枪战居然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特警才把恐怖分子全部击毙。但在这一个多小时中,那九名以色列运动员也都全部被打死了。这成为奥运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奥运村为此降下了半旗,全体运动员出来悼念这些无辜的牺牲者。从那之后,奥运会的安保就变成了奥运会最重要的一项预算。在北京奥运会时,大家可以看到安保是非常严格的,就是由于1972年慕尼黑发生了这起惨案。

大家看地图,以色列这个国家完全就在亚洲,没有一寸土地在欧洲。还不像土耳其,土耳其还有一小块土地在欧洲,以前欧洲在巴尔干地区的很多地方都归了土耳其。但以色列就认为自己是欧洲国家,参加欧洲的比赛,参加欧洲的各种活动。欧洲的各种联赛以色列都参加,当然以色列也不敢参加亚洲的运动会。大家知道像亚运会这种亚洲国家的竞赛,每次都会有十二个阿拉伯国家参加。除了这十二个阿拉伯国家外,许多亚洲国家都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如中东地区的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南亚地区的巴基斯坦、孟加拉、马尔代夫,东南亚地区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亚洲的大多数地区都有伊斯兰国家存在,这些国家的居民多信奉伊斯兰教。所以亚洲充满了对以色列有敌意的国家,只要以色列一参赛,这些国家就全部抵制,都不来参赛了,即使参赛,以色列跟那么多伊斯兰国家在一起也没办法弄,所以以色列就一直都参加欧洲的比赛。当然犹太人一直都觉得自己是西方人,他也不觉得自己是亚洲人,这也是他不参赛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虽然以色列的每一寸土地都在亚洲,但它到现在都不参加各种亚洲比赛,这也是我们全人类的一道伤口,到现在一直都没有愈合。

1957年的这一天,影响了美国一代人的著名小说《在路上》正式出版。《在路上》这部作品特别流行,在美国那一代人当中像《圣经》一样被供奉着,后来传到中国依然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我们这些20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人,手里经常会拿着《百年孤独》和《在路上》,这成为这一代文艺青年的标志。

《在路上》出版以后,紧接着就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风起云涌的各种各样的民权运动,然后就是反越战的革命,一直到大概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才又开始慢慢地重新捡拾起一些信仰,一些国家的荣誉感。1957年前后出现的这一代文学家,在文学史上有个名字,叫“Beat Generation”,我们译成“垮掉的一代”。我觉得这个翻译还挺有意思,因为之前的那一代人,以海明威为首的那一代文学家、知识分子被称为“The Lost Generation”,也就是“迷惘的一代”。这“迷惘的一代”参加过很多战争,包括“西班牙内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等,他们受到的是战争的创伤,他们对战争持负面态度,但他们对大众所持有的态度还不是负面的。“垮掉的一代”并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对整个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对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对整个国家要出去穷兵黩武的这些事情,一概持否定态度。他们连最基本的婚姻制度都否定,还有最基本的生活态度,比如正直等,都全部否定。

“垮掉的一代”在当时变成了特别前卫的一群人,不读书、不练琴、不工作、不学习,把女朋友也抛在一边,非常自由,大家管这种行为就叫“在路上”。“在路上”成为了他们的旗帜、他们的标语,他们四处游荡,他们写东西坚决反对前一代作家,反对所有经典文学中的那些结构、谋篇、塑造人物等的东西,所有的一切他们都反对,他们管自己的写作叫“自然写作”“自来水写作”等,就是我拿起一支笔,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大家去看那本《在路上》,它实际上并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这部作品不是去塑造人物、讲故事什么的,它主要就是讲几个人在美国到处游荡的那种生活,基本上就是记录式、自传式的东西。因为这一代人的写作方式就是这样,他们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文学,就像大家去现代艺术博物馆看到的现代艺术作品那样,大家就认为所有的那些干预,所有的那些编造都是不对的,我们就应该自然地来写作。

《在路上》在美国也有很多个版本,它是一部能和《麦田里的守望者》媲美的作品。我觉得如果大家想了解那个时代的美国,最好还是去看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后我还要重译这本书,这部作品其实更经典。《在路上》其实可看可不看,因为它的文学价值并不是很高,但是在整个美国的社会意义上,它从那个时候开创了一代被称为“嬉皮士”式的文学创作方式,也是美国延续了将近二十年的革命时代的一面重要的旗帜。

1919年的这一天,著名的可口可乐公司注册成立。1919年的时候一战刚刚结束,人民终于从战争中解脱出来,回到了家里,回到了工厂,开始了正常的生活,这个时候诞生了可口可乐。至今可口可乐还屹立在那里,它已经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将近一百年了。美国这个国家很有意思,它卖个汉堡整出来一个麦当劳,卖个汽水弄出个可口可乐,居然都成了世界级的商业帝国。你说如果卖汽车、卖飞机整出个世界商业帝国来那还符合常理,但就是卖汉堡、卖汽水这样的东西,也可以发展成如此规模就有点儿超乎想象,所以美国不但能创新各种实际的产品,更重要的是能创新各种商业模式。谁也没想到一个汽水竟可以一直卖到全世界,卖到中国最偏远的乡村。可口可乐的商业模式其实就是我拿一个配方,到全世界各地你来给我生产,用你的水,用你的人,用你的分销系统,等等,用你的一切,我只负责配方和做广告。就这样的一种模式竟能把这个汽水卖到世界各地,简直太厉害了。

可口可乐这个商业帝国厉害到什么程度呢?我拍过一部电影叫《大武生》,故事讲的是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那时上海已经有电车了,我们就在电车上做了“可口可乐”的标志,当时我们还想是不是可以找可口可乐要点钱去,这不叫植入软广告吗?结果人家可口可乐说,我们这种公司这么大,不但不需要植入广告,你还必须得把电影拿来让我们审查,我们得看看你放的商标到底是不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商标,如果商标不对,你还得重拍。结果我们弄巧成拙,最后还得把电影拿给人家去审查。幸亏我们的美术还比较负责任,他确实是按照那个年代的老照片去做车上那些装饰的,可口可乐市场部在审查完以后确认没错,才最后批准我们使用。结果是人家不但一分钱没给我们,还得经过批准,我们才可以在电影上用它的标志。

可口可乐刚到中国的时候没有被译成“可口可乐”,当时叫“蝌蚪啃蜡”。那个时代的翻译没有一个标准,就是大家乱翻,福建人按福建人的口音翻,“福尔摩斯”肯定是福建人翻的,广东人按广东人的口音翻,上海人就按上海人的口音翻,于是大家就全乱套了。这“蝌蚪啃蜡”听起来就不好喝,所以在中国的市场非常不好。后来这东西被一位叫蒋彝的大才子发现,把名字译成了“可口可乐”,结果一下子销量大增,打开了市场。可见这种日用品其实口味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你说麦当劳的汉堡和其他汉堡有什么区别,可口可乐这个汽水我觉得还没有北京的“北冰洋”好喝,可就是因为它的整体宣传、推动以及各方面的包装,让大家觉得可口可乐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