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麦卡锡

那家伙从树林里出来时,琼西差点儿朝他开枪。差多少呢?给他的伽兰德猎枪的扳机增加一磅(约0.45公斤。)的力量就行了,也许只要半磅。人们在惊恐万状之际,头脑有时会出奇地清晰。后来处于这种境况时,琼西真但愿自己没等看到那橘红色帽子和橘红色背心就开了枪。杀掉理查德·麦卡锡不会造成伤害,反而可能有好处。杀掉麦卡锡可能会挽救他们所有 人。

彼得和亨利去了戈斯林商店,那是最近的商店,他们要去多弄些面包和罐头食品,还有啤酒——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他们带来的食物还足够对付两天,但收音机里说可能要下雪。亨利已经射中一头鹿,一头不小的母鹿;至于彼得嘛,琼西觉得他更在乎的是确保啤酒的供应,而并非自己能否捕获猎物——对彼得·穆尔来说,打猎是业余爱好,喝酒则是宗教。比弗也到外面的什么地方去了,但琼西在五英里之内没有听到枪声,所以他猜想,比弗与他一样,也正在等 待。

离营地七十码左右的一棵老枫树上有个瞭望棚,琼西正待在这儿,一边喝咖啡,一边读着罗伯特·帕克(罗伯特·布朗·帕克(Robert Brown Parker,1932—2010),美国冷硬派推理作家,他的推理小说受钱德勒影响甚深,让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冷硬派小说类型在当代重振声威。他的小说布局结构单纯,场景的描述不多铺陈,对于故事情节则刻画详尽,富于道德批判;书中人物话锋锐利、妙语如珠,更是作者的拿手绝活。小说多以波士顿私家侦探斯宾塞为主角。)的一本悬疑小说。正在这时,他听到有什么东西在渐渐靠近,于是把手上的书和保温杯放了下来。如果是在以往那些年里,他可能会兴奋得把咖啡掀翻,但是这一次不会了,这一次他甚至还花了几秒钟时间,把保温杯的鲜红色盖子拧 紧。

每年十一月份的第一周,他们四个人都会来这儿打猎,这个习惯已经持续差不多有二十五个年头了——如果把比弗的父亲带他们来的那几次也计算在内的话。琼西此前从来没有在意过树上的瞭望棚,其他几个人也一样,上面的空间太小了。可是今年,琼西却让它派上了用场。其他人都自以为知道其中的原因,可他们了解的只是一部 分。

2001年3月中旬,在离他执教的约翰·杰伊学院不远的坎布里奇,琼西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倒,造成颅骨骨裂,两根肋骨断了,还有一侧的髋骨粉碎性骨折,后来不得不用一种由特弗伦和金属合成的新玩意儿来替代。肇事者是波士顿大学一位已经退休的历史教授,患有早期老年痴呆症(起码他的律师是这么说的),因此,与其说他应该受罚,不如说更令人同情。琼西想,事情往往都是这样,灾祸发生之后,没有人可以怪罪。而且就算有人可以怪罪,又于事何补?你还是得接受现实,自我安慰,就像人们每天——也就是说,在他们还没有将整件事情忘到脑后之前——跟你所说的那样,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了。

的确是不幸中的万幸。他的脑袋很硬,骨裂已经愈合了。对在哈佛广场附近发生车祸前那一小时左右的经历,他失去了记忆,但其他的脑部功能都很正常。他的肋骨不出一个月就痊愈了。最严重的是髋骨,不过到十月份的时候,他就已经不用拐杖了。现在,只是在忙乎一天之后,他的腿才看得出有一点 跛。

彼得、亨利和比弗全都以为,他之所以选择树上的瞭望棚,而不肯去潮湿、阴冷的树林,是因为他的髋骨,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因。髋骨当然是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他没有告诉他们的是,现在他对猎鹿已经没什么兴趣了。他们一定会感到惊讶。实际上,连琼西自己也感到惊讶呢。可事情就是这样,这是他生活中的新变化,而在他们于十一月十一日真正上这儿来以及他拿出猎枪之前,他自己对此也浑然不觉。对打猎这件事他并不厌恶,一点也不,他只是没有猎杀的欲望了。在三月份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死神已经与他擦肩而过,琼西可不想再请它回来,就算他是处于主动而不是被动的地 位也如此。

出乎他意料的是,他仍然喜欢到营地来,从某些方面而言,甚至比以前更喜欢了。彻夜的长谈——谈书籍,谈政治,谈他们小时候干的那些糗事儿,谈未来的打算。他们都是三十来岁,都还年轻,可以有打算,有各种各样的打算,旧时的联系仍然很紧 密。

白天的时光——他独自待在瞭望棚上的时光——同样很好。他带了一本书,一台随身听,还有一个睡袋,觉得冷的时候就把下半身套进去。但是第二天,他就不用随身听了,他发现自己更喜欢森林的音乐:风儿在杉树中的沙沙声,乌鸦发出的嘎嘎声。他读一会儿书,喝几口咖啡,再读一会儿书,有时候将身子从睡袋里挪出来(睡袋的红色与十字路口的红灯一般显眼),在瞭望棚边方便一下。他有一个大家庭,还有一大群同事。他生性喜欢热闹,对家人和同事(当然还有学生,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的所有朋友都乐于结交,并且与他们相处融洽。只是在到了这里之后,在这上面,他才意识到,寂静的魅力仍然具体可感,仍然难以抗拒。就像与老朋友久别重 逢。

“伙计,你确定你想待在那上面吗?”亨利昨天早上问他,“我是说,你完全可以跟我一起去。我们不会让你那条腿太受累的,我保 证。”

“别管他,”彼得说,“他喜欢那儿。对吧,琼西小 子?”

“算是吧,”他回答道,不愿再多费口舌——比如,说他其实“真的”很喜欢这儿。有些事情即使是告诉最亲密的朋友,你也会觉得不安全。而有些时候,你不说他们也知 道。

“告诉你吧,”比弗说着,拿起一支铅笔,轻轻地咬起来——这是他最为喜爱、最根深蒂固的习惯,早在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了,“我喜欢回来时看到你待在上面,就像那些狗屁胡侃的书中所讲的桅杆瞭望台。警醒点儿,伙 计。”

“看,有船!(航海用语,这里是针对上文的“桅杆瞭望台”之说。)”琼西脱口而出,他们不由得哈哈大笑,不过琼西听懂了比弗的意思,他感觉到了。警醒点儿。一边想着心事,一边留意是否有船只、鲨鱼或别的什么东西出现。下来时他的髋部很疼,装着大便的袋子在背上沉甸甸的,沿着钉在树干上的木梯级往下爬时,他感觉动作很慢,很笨拙,不过这没关系。实际上还很好。事情总会变化,只有傻瓜才相信变化总是会更 糟。

当时他就是这么想 的。

听到有东西穿过灌木时的沙沙声和树枝轻微的断裂声——他丝毫没有怀疑这是一头鹿渐渐走近的声音——琼西想起父亲说过的一句话:“你不主动找运气,运气自会来找你”。林赛·琼斯这辈子一事无成,也没说过什么值得一记的话。但这句话却是例外,眼下的情形就是又一项证据:他几天前刚刚决定不再猎鹿,这会儿却有一头鹿送上门来,而且从声音判断,还是一头体型很大的鹿——几乎可以肯定是一头公鹿,可能跟人一样 大。

琼西怎么也不会想到会真的是一个人。这里是位于兰奇利以北五十英里处的一个非自治市,离这儿最近的猎手都在步行两小时的路程之外,最近的公路——也就是去戈斯林商店时最后要走的那条路——离这儿起码也有十六英 里。

“嗯”,他想,“我好像并没有发过誓似 的”。

是的,他并没有发誓。明年十一月来这儿时,他可能会带尼康相机而不是伽兰德猎枪,可现在还不是明年,而猎枪就在手边。他可不想把一头送上门来的鹿白白放走。

琼西拧紧咖啡杯的红色杯盖,把杯子放到一边。接着,就像脱掉一只大棉袜似的,他把睡袋从下半身褪下来(因为髋部行动不便不免蹙着眉头),然后拿起猎枪。没有必要加装子弹,以免弄出的响声太大,把鹿吓跑;老习惯真是根深蒂固,他刚刚拉开枪栓,猎枪就已经蓄势待发了。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稳稳地站在那儿。过去的狂喜不见了,但留下了一点残迹——他的脉搏加快了,他喜欢这种感觉。发生那次事故之后,类似这样的反应他都喜欢,仿佛如今有了两个他,一个是在街上被撞倒之前的他,另一个是在马萨总医院苏醒过来——如果可以把那种迟缓和药物作用下的迷糊意识称为苏醒的话——后更为谨慎、更为老成的他。有时候,他仍然听到有个声音——不知道是谁的,但不是他自己的——在那儿喊着“请停下来,我受不了啦,快给我打一针,马西在哪儿,我要马西。”他觉得那是死神的声音,死神在街上没能抓住他,于是又回到医院来完成使命;死神摇身变成一个痛苦的男人(也可能是一个女人,很难分得清楚),口里叫的是马西,但真正想要的是琼 西。

那个念头过去了——他在医院里时产生过的各种怪念头后来都过去了——但是它留下了残迹。这种残迹就是谨慎。他丝毫不记得亨利曾经打电话来要他在随后的那段时间里留神点儿(亨利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但从那以后,琼西就处处留神。他很小心。因为死神也许还在什么地方,也许什么时候就会喊你的名 字。

但是过去的毕竟过去了。他与死神擦肩而过并幸存下来,而今天早晨,在这里即将死去的不过是一头走错方向的鹿(他希望是一头公 鹿)。

传到他耳中的灌木的沙沙声和树枝的折断声来自西南方向,这就是说,他不需要隔着枫树的树干射击——很好,而且他还处于上风位置——这更好。枫树的树叶已经落得差不多了,透过纵横交错的树枝,前面的一切不说是一览无余,起码也是比较清楚。琼西抬起枪,把枪托底板顶在肩胛骨上,准备收获一头可资夸口的猎 物。

正是由于琼西对打猎不再着迷,麦卡锡才免于一死——至少是暂时如此。又由于一种被琼西父亲的朋友乔治·基尔罗伊称为“视觉兴奋”的现象,麦卡锡也几乎命归黄泉。基尔罗伊说,“视觉兴奋”是猎手在猎物靠近时情绪兴奋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可能是在打猎中造成意外事故的第二大原因。“第一大原因是酗酒,”乔治·基尔罗伊说,与琼西的父亲一样,基尔罗伊对这个话题也颇有了解,“第一大原因总是酗 酒。”

基尔罗伊说,一旦发现自己射中的是围栏柱子、路过的汽车、马厩的侧墙或一起来打猎的同伴(这位同伴常常是自己的配偶、兄弟或孩子)时,视觉兴奋症患者无一例外地会觉得难以置信。“可我的确看见了!”他们会不服气,根据基尔罗伊的观点,许多人还能通过测谎仪针对这个问题的测试。他们看见了那头鹿或者熊或者狼,或者只是一只扑扇着翅膀从秋天的深草中飞过的松鸡。他们真的看见 了。

根据基尔罗伊的观点,真实的情形是,这些猎手有一种焦虑之感,只想快点开枪,把猎物弄到手,不管是以什么方式。由于这种焦虑过于强烈,为了结束紧张情绪,大脑便让眼睛相信,它看见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这就是“视觉兴奋”。尽管琼西并没有感受到任何的焦虑——刚才在把咖啡杯的红色杯盖拧回到杯口中时,他的手指非常平稳——后来他还是暗暗承认,没错,他可能也患上了这种病。

有那么一瞬间,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头鹿,它就在纵横交错的树枝所形成的甬道的尽头。他看得很清楚,就像以前看见在“墙洞”一带打中的所有那些鹿一样,这些年来他一共打中了十六头(六头公鹿,十头母鹿)。他看见了鹿的褐色脑袋,它的一只眼睛黑得就像珠宝商用来放珠宝的黑金丝绒,他甚至还看见了一部分鹿 角。

“快开枪!”他身体里有个声音在喊,这是遭遇车祸之前的琼西的声音,是那个完整的琼西的声音。在刚刚过去的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随着他渐渐进入一种神奇状态(那些没有遭遇过车祸的人轻松地称之为“彻底康复”),那个声音对他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大声,这是一道命令,几乎是一声呼 喊。

他的手指真的扣紧了扳机。手指终究没有增加那最后一磅(也许只需要半磅,只需要小小的八盎司)力量,但是的确扣紧了扳机。拦住他的是第二个琼西,那个在马萨总医院苏醒过来的琼西——当时他昏昏沉沉,迷迷糊糊,苦不堪言,对一切都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人要什么东西停下来,有人受不了,得再打一针才行,有人要找马 西。

“不,别慌——等一等,再看看,”后面这位谨慎的琼西说,他听从了这个声音。他一动不动,身子稍稍前倾,将大部分重量集中在那条没有受伤的左腿上,举着猎枪,枪管呈漂亮的三十五度,指向那个树枝交织而成的有亮光的甬 道。

这时,雪花开始从白色的天空中飘洒下来。透过飞舞的雪花,琼西突然发现,那头鹿的脑袋下面有一道醒目的橘红色竖线,仿佛是雪花引发的幻象。一时间,他失去了感知能力,顺着枪管所看到的只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杂碎,犹如各种颜料在画家的调色板上被搅成一团。没有鹿,没有人,甚至树林也不见了,只有一堆令人不解的乱糟糟的黑色、褐色和橘红 色。

接着,橘红色更多了,一个成形的东西出现了:那是一顶帽子,一顶侧檐可以放下来遮住耳朵的帽子。外州人常常花四十四美元在比恩公司(位于美国缅因州的比恩公司是世界生产和销售服装及户外运动装备的著名企业,现在是美国第三大直销品牌。)买这种帽子,里面有一个印着工会自豪地制造于美国的小标牌。你也可以花上七美元,在戈斯林商店买一顶,那儿的帽子的标牌上,只写着孟加拉国制 造。

这顶帽子的出现让琼西大吃一惊,他的意识也变得清晰起来:哦上帝!太可怕了!他以为那片褐色是鹿头,实际上却是一个人的羊毛外套的前胸,那只黑金丝绒般的鹿眼其实是一颗纽扣,而鹿角则不过是树枝而已——是他自己所待的这棵树上的树枝。这个人实在是不明智(琼西很不愿意使用疯狂这个词),居然在森林里穿着褐色外套,不过琼西还是想不明白,他自己怎么会犯这种可能会导致可怕后果的错误。因为那个人还戴着一顶橘红色帽子,对吧?而且,在那件显然不明智的褐色外套上,他还套着一件醒目的橘红色背心。这家 伙——

——差点儿跟死神握手了,只要琼西的手指再增加一磅(也许还不到一磅)的压力,一切就不可挽回 了。

这一事实至为真切地闯进他的意识,使他一下子魂飞魄散。在这个他永远也不会忘怀的可怕而鲜明的瞬间,他既不是车祸发生前那个自信满满的琼西第一,也不是那个捡回一条命后处处小心的琼西第二——事故之后,他常常处于一种身体不适和思绪不清的难受状态之中。在这一瞬间,他是另外一个琼西,是一位隐身人,正打量着站在一棵树的瞭望棚上的猎手。猎手头上的短发已渐渐花白,两边嘴角刻上了皱纹,脸上有些胡茬,显得很憔悴。猎手正准备使用自己的武器。雪花开始在他的脑袋周围飞舞,并降落在他的褐色法兰绒衬衣上,给这件下摆没有塞进裤腰的衬衣增添了亮色。他正要朝一个戴着橘红色帽子、穿着橘红色背心的人开枪,而如果他没有待在这棵树上,而是与比弗一起进了森林,他也会穿戴那套一模一样的橘红色行头 的。

他的魂魄“砰”的一声返回躯体,就像开着快车的人在一次剧烈的颠簸后,又猛地靠回椅背一样。他惊恐地发现,他的猎枪仍然在跟踪下面那个人,犹如鳄鱼咬住猎物不放似的,他的脑海深处似乎有个固执的想法,坚信那个穿褐色外套的人就是一头猎物。更可怕的是,他扣在猎枪扳机上的手指好像无法松开。在令人恐怖的一两秒钟里,他甚至觉得那根手指还在继续用力,不屈不挠地要使上那最后的几盎司力量,让他犯下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后来,他渐渐认为那只是一种错觉,正如你坐在一辆停止不动的汽车里,眼角的余光瞥见有辆车从旁边缓缓开过,便以为自己的车在后退,两者是同样的道理。

不,他只是完全呆了,但这已经够糟糕了,真是糟糕透顶。有时候,彼得发现琼西在他们聊天时走神,只是直愣愣地盯着不远处的某个地方,就对他说,“你想得太多了,琼西,”而他的真正意思可能是“你想象得太多了,琼西,”而且这很可能是事实。很显然,此时此刻,当他顶着这个季节的第一场雪,头发乱糟糟的,高高地站在这棵大树的中央时,他就想象得太多了——他的手指扣在猎枪扳机上,没有像刚才害怕的那样继续用劲,但是也没有松开,那人现在到了他的正下方,他的猎枪的瞄准器对着那橘红色帽子的顶部,那人的生命悬在枪口与帽子之间的一根无形的线上,心里可能在打算卖掉自己的车,或者欺瞒自己的妻子,或者给大女儿买一匹小马(琼西后来有理由相信,麦卡锡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事情,但是他当时显然不得而知,当时他正站在树上,发僵的食指扣着猎枪的扳机),而不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就像当初琼西一手拎着皮包,一边胳膊下夹着波士顿《凤凰报》,站在坎布里奇的马路边等车时,不知道随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一样,也就是说,不知道死神已经靠近,不知道死神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行色匆匆的身影,就像从英格丽·褒曼的一部早期电影中逃出来的东西,或者是一个在宽大的风衣里藏着工具的家伙。也许是剪刀。还可能是手术 刀。

而最糟糕的是这个人不会死,或者起码不会马上就死。他会摔上一跤,然后躺在那儿大呼小叫,就像琼西当初躺在街上大呼小叫一样。琼西不记得喊叫这回事儿了,但是他当然喊叫过,他听别人说了,并且没有理由不相信。很可能是不顾一切地乱号一气。如果那个身着褐色外套、橘红色背心和帽子的人喊叫着要找马西怎么办?当然他不会这样——不会“真的”这样,但是琼西的大脑会认为那是要找马西的叫声。如果存在“视觉兴奋”这回事,如果他在看到那人的褐色外套时认为那是鹿的脑袋,那么在听觉方面可能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听到别人在那儿喊叫,心里认为你自己就是让他喊叫的原因——哦上帝,不要。可是他的手指仍然不肯松 开。

一件简单而出乎意料的事情终于让他从这种无法动弹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在距离琼西的树底下大约十步的地方,那个穿褐色外套的人摔倒了。琼西听见了那痛苦而吃惊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嗵”的一下——他的手指不知不觉就松开了扳 机。

那人四肢着地,手上戴着褐色手套(褐色手套,这又是一个错误,琼西想,这家伙干脆在背上贴一个“朝我开枪”的牌子好了),双手趴在已经渐渐变白的地上。接着,那人一边慢慢爬起来,一边烦躁而不解地大声说着什么。琼西起初没有意识到那人在哭。

“哎呀天啊,哎呀天啊。”那人咕哝着,艰难地站起身来。他两腿有些打颤,像是喝醉了。琼西知道,到森林里来的人,那些在一周或周末的时间里离家在外的男人,常常会犯下各种各样的小错误,而早上十点钟喝酒则是最常见的错误之一。不过琼西认为这家伙并没有醉,他说不出原因,只是一种感 觉。

“哎呀天啊,哎呀天啊,哎呀天啊。”然后,当他抬腿走动时,嘴里说的又是:“下雪了。这会儿又下雪了。求求你上帝,哎呀上帝,这会儿又下雪了,哎呀天 啊。”

他开始的那几步走得歪歪倒倒。琼西正在想自己的感觉错了,那家伙“的确是”喝多了,没想到那人又不那么踉跄了,步子渐渐平稳。他用手在右边脸上挠了几 下。

他走到瞭望棚的正下方,一时间,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顶橘红色帽子所形成的圆圈,圆圈的两侧是褐色的肩膀。他的声音传了上来,带着抽抽搭搭的哭声,说得最多的是“哎呀天啊”,偶尔夹杂着几声“哎呀上帝或这会儿又下雪 了”。

琼西站在那儿,目送着这家伙先是消失在瞭望棚的正下方,然后又在另一边出现。他不知不觉地转动身子,眼睛紧盯着这个步履艰难的人——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把猎枪垂到一边,甚至还不慌不忙地把枪栓推回原 位。

琼西没有喊他,而且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喊:纯粹的负罪感。他害怕下面那人朝他看上一眼,就会从他的眼神中看清目前的情形——即使是透过满眼的泪水和越来越大的雪花,那人也能看出琼西一直在上面拿枪对着他,看出琼西差点儿朝他开了 枪。

从树底下走出二十来步之后,那人停了下来,只是站在那儿,戴着手套的右手搭在眉头上,为眼睛挡雪。琼西意识到那人已经看到了“墙洞”。可能明白自己真的找到了一条路。那哎呀天啊和哎呀上帝的声音止住了,那家伙就像是在一艘大船的甲板上似的,拔腿摇摇晃晃地朝有发电机响声的地方跑去。在那幢宽敞的木屋之上,一缕缕轻烟正从烟囱上升起,顷刻便消失在大雪中。琼西可以听见那人朝木屋吃力地跑去时的短促呼 吸。

琼西把枪挎在肩膀上(他并没有想到那人可能会造成什么威胁,当时还没有想到;他只是不想把猎枪留在外面任风雪吹打,因为这是一杆好枪),然后开始顺着钉在树干上的木阶梯爬下来。他的髋骨有些发僵,等他爬到树底下时,那个险些让他开枪击中的家伙已经差不多一路跑到了木屋门口……当然,木屋的门没有锁。在这样的地方,谁也不会锁门。

“墙洞”的门口有一块花岗岩石板,权充门前的露台,在离那儿只剩下十步左右时,那个穿褐色外套和戴橘红色帽子的家伙又一次摔倒。他的帽子飞了出去,露出头上那汗津津的、稀稀拉拉的褐色头发。有一会儿时间,他单腿跪在地上,低着头。琼西可以听见他艰难而急促的呼 吸。

那人捡起帽子,刚刚把它戴在头上时,琼西喊了一 声。

那人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踉跄着转过身子。琼西乍一看去,只见那人长着一张很长的脸,差不多就是人们常说的“马脸”。琼西走近前去,步履稍稍有点蹒跚,但并不跛(这就好,因为脚下的地面已经变得很滑了),这时他又发现,那家伙的脸根本就算不上特别长——他只是惊魂未定,而且看上去脸色非常非常苍白。他脸上挠过的那块红印十分显眼。看到琼西急匆匆地朝他走来,他一下子如释重负。想到自己刚才站在树上的瞭望棚上,担心这家伙会看透自己的眼神,琼西几乎要忍俊不禁。这家伙可不会看脸色,而且,对琼西从哪儿来以及刚才在干些什么显然也毫不关心。看他那副神态,似乎恨不得要张开双臂抱住琼西的脖子,再在琼西的脸上狠狠亲上几 口。

“感谢上帝!”那人叫道。他朝琼西伸出一只手,踩着新铺上的一层薄雪,轻一脚重一脚地朝琼西走来。“哎呀呀,感谢上帝,我迷路了,我从昨天起就在森林里迷路了,我以为我会死在这儿。我……我……”

他脚下一滑,琼西连忙扶住他的双臂。他的身材很魁梧,比身高六点二英尺(约1.89米。)的琼西还要高,而且比琼西也要宽。但是乍看之下,琼西却觉得这人完全是轻飘飘的,仿佛恐惧已经耗尽了他的内在,使他轻得像一根灯芯 草。

“别激动,伙计,”琼西说,“别激动,你现在没事儿了,放心好了。我们把你弄进去暖和暖和,你觉得怎么 样?”

听到“暖和”这个词,这人好像一下子被提醒,牙齿也开始打起磕来。“很——很好。”他想笑一笑,但没怎么笑出来。琼西再一次注意到他脸色煞白,不禁暗暗惊讶。今天上午外面的确很冷,最多只有二十度(这里指华氏二十度,相当于摄氏零下六点六度。),但是这家伙完全是面如死灰。除了那块红印之外,他脸上唯一的颜色就是眼睛下面的两圈褐 色。

琼西突然对这位陌生人涌起一股不可思议的、非常伤感的柔情,这种感情十分强烈,就像上初中时对他第一次喜欢上的姑娘的感觉一样(她叫玛丽·乔·马丁诺,上身穿一件无袖白衬衣,下身是一条齐膝长的直筒牛仔裙),于是,他伸出胳膊搂住那人的肩膀。这时,他可以完全肯定那人没有喝酒——他之所以走路不稳,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惊吓(也有可能是因为疲惫)。不过他的气息中“的确”有一股味道——有点儿像香蕉。它还使琼西想起乙醚,在使用自己的第一辆车(那是一辆越战时期的福特)时,在寒冷的早上,为了让车发动,他常常把乙醚喷进化油器 里。

“带你进去,好 吗?”

“好。很——很冷。感谢上帝你来了。这 是——”

“我的地方吗?不,是一位朋友的。”琼西推开上过漆的橡木门,把这人扶过门槛。一阵热浪几乎让陌生人喘不过气来,他的脸上渐渐有了红色。看到这人体内总算还有一点血,琼西暗暗松了口 气。

以森林深处的标准来看,“墙洞”算得上是一幢大房子。一进门,就是楼下的唯一一个大房间——厨房、餐厅和起居室三位一体——不过后面还有两间卧室,楼上也有一间,都在同一屋檐下。大房间里弥漫着松树的芳香,上过漆的家具散发出柔和的光彩。地上铺着一张纳瓦霍地毯,一面墙上挂着密克马克人(纳瓦霍是一个印第安部族,多生活在美国新墨西哥、亚利桑那和犹他等州。密克马克人是生活在纽芬兰和加拿大各省的一支印第安人。)的挂毯,挂毯呈现出一群以棍棒为武器的勇敢的小猎手围着一头巨熊的情景。一张原橡木餐桌标志出了餐厅区的范围,餐桌很长,可以坐八个人。厨房区有一个烧柴火的炉子,起居室区有一座壁炉。当两个炉子同时生火的时候,哪怕外面是零下二十度,室内也会暖烘烘的,令人昏昏沉沉。朝西的墙是一扇大落地窗,往外看去,西边那一长溜陡峭的山坡尽收眼底。七十年代那儿曾经发生过一场大火,在这越下越大的雪天里,那些横七竖八的死树黑黢黢的,非常显眼。琼西、彼得、亨利和比弗把那片山坡称为“峡谷”,因为比弗的父亲以及他父亲的朋友们就是这么叫 的。

“哎呀上帝,感谢上帝,也感谢你。”戴橘红色帽子的人对琼西说。琼西不由得笑了——他已经说了太多感谢——那人也不自然地笑出声来,似乎在说没错,他知道,这样说了一遍又一遍很蠢,可是他情不自禁。他大口吸着气,一时间俨然有线电视上看到的气功大师。每呼出一口气时,他还不停地说 话。

“上帝,昨晚我真的以为自己完蛋了……当时那么冷……而且空气湿度那么大,我记得……记得我心里想,哎呀老天,哎呀天啊,如果真的下雪了该怎么办……我咳嗽起来,怎么也止不住……有什么东西过来了,我想我不能再咳了,如果是一头熊什么的……我就会被发现什么的……可我就是止不住,过了一会儿……你知道,又自动好 了——”

“你晚上看到熊了?”琼西既震惊又好奇。他听说过这儿有熊——戈斯林老头和他商店里的那帮老家伙就喜欢讲熊的故事,尤其喜欢跟外州人讲这些——但是想想看,这家伙独自一人,还迷了路,晚上居然还碰到了熊,这太可怕了。仿佛在听水手讲海怪的故事。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人说着,突然从眼角瞥了琼西一眼,带着一股狡黠的意味,琼西不喜欢也不明白这种眼神,“我不能确定,当时闪电已经停 了。”

“还有闪电?伙计!”这家伙的痛苦显然不是装出来的,否则琼西就要怀疑是在耍他了。事实上,他还真有些怀 疑。

“我猜想,是干闪电(只见到闪电但听不到雷声的自然现象。)吧。”这人说。琼西几乎可以看出他是在有意轻描淡写。他挠了挠脸上的红印,那很可能是轻微冻伤。“冬天看到它,就意味着一场暴风雪即将来 临。”

“而你看到了?昨天晚 上?”

“我想是的。”这人又飞快地瞥了琼西一眼,但这一次琼西没有看到狡黠,并且认为自己刚才看到的也不是狡黠,而只是疲惫。“我脑子里全乱套了……自迷路之后,我就一直肚子痛……我每次怕怕的时候总是肚子痛,从当小孩子的时候就这 样……”

他“的确”像个小孩子,琼西想,到处东张西望而自己完全没意识到。琼西领着这家伙朝壁炉前的沙发走去,而这家伙也任他领着。“怕怕。他居然说怕怕而不是说害怕,真像个孩子。像个小孩 子。”

“把外套脱了给我。”琼西说。这家伙先解开纽扣,然后伸手去拉里层的拉链,此时琼西又一次想到自己居然以为看到的是一头鹿,一头公鹿,老天——他居然把一颗纽扣看成鹿眼而且险些就用子弹将它射 穿。

这家伙把拉链拉了一半,就拉不动了,因为一边的黄色小链齿被布卡住了。他低头看着,呆愣愣地,仿佛从来没见过这种事情。当琼西伸手帮忙时,他便把双手垂在身子两侧,任琼西代劳,就像一个把鞋子穿错或把外套穿反了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只是站在那儿,任由老师帮他弄 好。

琼西解开黄色小链齿,把拉链全部拉开。从那面全是落地窗的墙看出去,峡谷消失了,尽管那些横七竖八的黑色死树仍然清晰可见。他们一起到这儿打猎已经差不多有二十五年了,二十五年来几乎从不间断,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除了偶尔来一场雨夹雪之外,还从来没有下过大雪。放眼望去,好像这一切都要变了,不过谁又说得准呢?如今,广播电台或电视里的那些人把四英寸的薄雪都可以说成是下一个冰河时 代。

有一会儿时间,这家伙只是站在这儿,敞着外套,皮靴上的雪渐渐融化,水流到光滑的木地板上,他仰着头,张着嘴,看着屋梁,没错,他就像一个六岁的大孩子——或者说就像杜迪茨。你几乎以为会看到有双棉手套就别在他的袖口晃来晃去。他让外套滑落下来,那动作与小孩子完全没有两样:拉链拉开后,只管缩缩肩膀,任衣服掉下来就行。幸亏琼西在一旁伸手接住,要不然,那件外套就会掉在地上,把地上那一摊雪水吸 干。

“那是什么?”他 问。

琼西一时不明白这家伙指的是什么,但紧接着,他顺着这位陌生人的视线,看到挂在屋顶中梁上的一小片织网。那织网色彩艳丽,有红有绿,还间杂着几道嫩黄,形状就像一张蜘蛛 网。

“是捕梦网,”琼西回答道,“那是印第安人的一种魔法,据说能赶走噩梦。我猜是这 样。”

“是你的 吗?”

琼西不知道这人指的是这整个地方(也许自己刚才说的话他没有听),还是仅仅指捕梦网,不过两者答案相同。“是我朋友的。我们每年来这儿打 猎。”

“你们有几个人?”这人哆嗦着,双臂叠抱在胸前,手掌托着肘部,一边看着琼西将他的外套挂在门边的木头 上。

“四个。比弗——这是他的营地——这会儿他到外边打猎去了。我不知道这场雪会不会让他马上回来。很可能会。彼得和亨利去商店 了。”

“是戈斯林商店 吗?”

“没错。过来吧,坐到沙发这 儿。”

琼西把他带到沙发旁。这是一排很长的组合式沙发,看上去有些怪异。这类东西几十年前就过时了,不过它既没有怪味,也不曾被虫鼠咬过。在“墙洞”这儿,风格与品位不太重 要。

“现在待着别动,”他说,并让这人坐下,这人正全身发抖,两手紧紧地夹在双膝之间。他的牛仔裤鼓鼓囊囊的,里面似乎穿着长内裤,可他还是在不停地哆嗦。不过,室内的暖气已经使他陡然增色:这位陌生人现在不再面如死灰,更像一位白喉病患 者。

彼得和亨利共用楼下两间卧室中的大间。琼西几步走进去,打开位于房门左侧的松木柜。柜子里叠放着两床羽绒被,他拉出其中一床,然后重新穿过起居室区,回到陌生人正瑟瑟发抖地坐着的沙发旁。这时,他意识到自己还没有问过那个最基本的问题,那个连不会拉拉链的六岁孩子都会问的问 题。

他站在这张超级野营沙发边,把羽绒被盖在陌生人身上,问道:“你叫什么?”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几乎已经知道了。麦克伊?麦卡 恩?

差点儿被琼西击中的这个人抬起头来望着他,一边把羽绒被拉上去围住脖子。他眼睛下面的两圈褐色已经泛紫。

“麦卡锡,”他回答,“理查德·麦卡锡。”他已经脱下手套,一只手像胆小的动物似的从被子里探出来,显得异乎寻常的又白又胖。“你 呢?”

“格里·琼斯,”他说,同时用那只几乎扣动扳机的手握住对方的手,“大家一般都叫我琼 西。”

“谢谢你,琼西,”麦卡锡真诚地看着他,“我想你救了我一 命。”

“哦,这我可不知道,”琼西说。他又看了看麦卡锡脸上的红印。冻伤,一点小小的冻伤而已。只可能是冻 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