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她的过去

“南舒姐,为什么你和陆队会直接判断是李树啊?”

李树的心理素质差,陆以恒甚至都没出马,只是田原上前厉声问了几句,他的心理防线就全线轰然倒塌,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可到了审讯结束,案子盖棺定论了,田原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南舒他们就直接锁定了李树。

南舒微微一笑,“很简单。如果是你目睹了案发现场,要你来描述尸体的话,你会怎么说?”

田原:“呃……我看见一个女人躺在地上,胸口有很多血?”

因为的确,胸口心脏上那个伤口涌出来的鲜血实在太多,让人不得不注意到这一点,甚至说,这就是尸体主观上给人的第一印象。

“但李树在第一次笔录里怎么说的?”

田原恍然大悟。

李树说的是:她躺在地上,浑身伤口,满身是血!他注意到的是“浑身”!天色那么暗的情况下,他的注意力不在格外明显的心口致命伤,反而在尸体上其余那些比起心口伤而言没那么狰狞的伤!这是一个凶手才有的观察角度。唯有凶手,才会刻意关注到自己留下的“作品”啊。

“还有,是谁能够这么近距离地了解到一个人的性格,又是谁能够巧妙地嫁祸到自己同事的头上?”这都是章波亲近的同事才能办到的事,而这其中李树的行为最为怪异。

看到田原几经转变的神情,南舒知道他已经懂了。

“不过,为什么第二起案子里,李树就没参加了?难道是章波发现了吗?”

“不是,”张启庭走过来,这一起复杂的案中案的资料他已经整理好了,此刻做成了案卷的形式交给田原,让其去归档,“因为他怂。”

田原愣住了,说:“怂?”

“对,就是他怂。第一次案发被警察找上门的时候,他已经吓得半死了。哪有精力在当天晚上还继续去追查章波的行踪,他是心理变态,可也没到章波那种变态的程度。充其量算个有点儿智商还能想到嫁祸的小喽啰罢了。而且章波之所以没处理陈又夏的包、鞋,一是因为来不及,二可能更是因为比起林琳来说,陈又夏的尸体对于他来说更加‘完美’,所以他没能舍得吧。”张启庭意味深长。

南舒给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表示赞同。

一个变态,在看到自己的第一个案子被人“玷污”后自然恼羞成怒了,想要证明自己,所以一时没能割舍掉自己“成功实施了完美犯罪”的战利品——也就是刑警们追查的证据,也是情理之中的。

“你回家吗?已经连续在警局呆了好几天了,赶紧回家洗洗休息吧。”跟菜鸟解释完了,张启庭兀自看向南舒,眉间有被隐藏得很好的担忧神色,“不然我送你回去?”

南舒看着自己认识多年的老友,还是摆了摆手。

南舒:“不用了,你才该抓紧时间回宿舍休息才对,你们可比我辛苦。”

张启庭默了几秒,“嗯”了一声,结束了对话——像过去几年一样,不动声色地藏起自己的关心。

而此时此刻,站在角落趁着休息时间闷一口烟的陆以恒,丝毫不觉得自己听墙角的行为不道德。

他看着转角处影子交叠在一起的两人,手上似乎还残留着女人腰间的温热感,不爽顿时泛上了他的心头:呵,送她回家?就你这小子也跟我学?

不用了?回答得真让人爽。

他比较辛苦?那老子这几天辛辛苦苦,累死累活地加班算什么?

终于结案,了却心头一桩大事的陆警官,在此时又莫名地、吃了枪药一般地在心里暗暗吐槽。

——

之后两天,南舒没有再去汀市刑警队。

一来是自己的身份尴尬,实在不好再去打扰他们,二来,不知道为何,她总是对那个新来的副队长陆以恒有点怵。明明才认识不到两天,可他的态度却已经熟稔到好像两人已经旧相识了很多年。这样自然而然的熟络,别说是南舒自己了,就连队上的张启庭也敏感地察觉到不对劲了。这实在是太让人感觉到困扰了。

为了省事,南舒索性不再去关注那边的事。

可人不在队里,通风报信的人却少不了。

比如纪尘,每天穿着汗透了的制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宿舍的时候,总忍不住打个电话跟南舒抱怨。当然这几天集中吐槽的对象就是这位新领导了。

“那个陆队啊,之前觉得他脾气好臭,性格又差,还爱装逼,当时可不喜欢他了……但南舒姐!这几天我们不是陆陆续续也接了些小案子么?然后刘队就说让他跟我们一起合作破案,你知道我们去找他的时候,他看到案子后说了什么么?”

南舒正在做饭,手机开着免提,手下“叮叮叮”切菜的声音清脆悦耳。

自打五年前,她就开始学习做饭,到现在,手艺娴熟了不少。以前她不知道,原来做饭是一件这么复杂的事。那时,她总被人照顾着而不自知,等到她明白过来的时候,却为时已晚了。

她笑问:“他说什么了?”

想想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

纪尘气鼓鼓地,声音大了起来,“他翻了几下案卷资料,然后斜了我一眼,说,‘就这种案子也配我来破?’你说气不气人!”

南舒很配合地“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这的确是陆以恒的作风和性格。

“不过啊,虽然陆队嘴上那么说,还是配合我们调查了。他就看了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就让我们启程去抓人了!最后还真被他抓到了真凶,你说神不神!”纪尘感叹了一句。

然而南舒的关注点却不在这里,她敏锐地察觉到纪尘称谓的变化。不知不觉中,纪尘对陆以恒的态度已经改变。

南舒莞尔,“怎么?这么快就叫人家陆队了?就这么两三天,就被他吸粉了,变得很崇拜他了?”

纪尘被南舒突如其来的调侃弄得有些脸热,手机都吓得拿不稳了,她尖叫一声,“南舒姐!你说什么呢!”

“跟你开个玩笑。”南舒的笑声清润动听,见自己偶尔玩心大发时的调侃成功,她的心情也不禁轻快了起来。

电话那头传来“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好像是纪尘一边吃着水果一边在跟她打电话,“南舒姐,我听刘队说,你是不是要回我们警队啊?”一句话,被女孩问得小心翼翼地,生怕触到她的逆鳞。

南舒闻言,手上动作一顿,叮叮咚咚悦耳的切菜声也停了,但很快声音又响了起来,是她继续没所谓地切着菜。

“再说吧。”

她含糊地应付着纪尘。

——

这头,陆以恒已经三天没再见到南舒了。而这三天里,他的心就好像千百只虫子在挠,这种对一个女人,不,或许说是对一个人的好奇感,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

这些年因为工作的原因,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陆以恒心里多少已经有了一个底。谁表面清廉正直,谁又私下奢靡,谁金玉在外,谁又败絮其中,他陆以恒一双眼看得清清楚楚、透透彻彻。

可南舒不一样。

自打那一个早晨看见这个女人,陆以恒就知道,她是不同寻常的。

她看上去笑得温柔又娴静,体贴地照顾到了在场每一个人的情绪和状况,甚至连他这个不受欢迎的“空降兵”也得到了她一分关怀。往昔的领导关照她,同事喜欢她,就连那群不服输又难搞的小屁孩菜鸟们也佩服她得不得了。

可出于一个警察敏锐的第六感,陆以恒明白,这不是真正的南舒。

谜一样的职业和过往,戴得完好无损的精致面具隐藏着她真实的自我。

这样一个处处让他存着好奇的女人,他不可能不关注到。于是陆以恒怀揣着好奇,一点一点地接近,抽丝剥茧,妄图从这一团迷雾里,把万千关于这个女人真实一面的碎片逐个拼凑起来。

他想了解她,想走近她,甚至还有那么一丝想看到旁人看不到的她。

桌上的手机微微震动了起来。是自己拜托朋友传来他想要的资料,末了,朋友还嬉皮笑脸地附上一句点评,“阿恒,这妞够狠,你有兴趣?”显然是看完了这份资料之后作出的评价。

陆以恒没理狐朋狗友的戏谑,干脆没回他,而是径直打开了他发来的那份PDF。

标题写着:汀市南舒档案。

这是他委托还在省城江市的朋友,从系统内部调查出来的资料。江市是省城,资源人脉广,得到的东西也会更加详尽,那些被费尽心思掩盖的东西,在这个庞大的系统里,几乎是无处遁形。

然而当文档加载出第一页的时候,陆以恒就愣住了。

有意思。他漆黑的眼眸里闪着光。

档案的右上角是南舒的证件照,或许是还在警校时候的照片。她一头齐耳的短发,巴掌大的鹅蛋脸并没有化妆,不长的刘海下是南舒凛冽而又狠厉的眼神,杀气十足。完全就是警校那些女优等生的模样,中性又有力,如果说还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南舒比她们的五官要更为精致一点。这是朴素平凡的打扮下也掩盖不住的天生的资本。

他随手点起一根烟,就着袅袅烟雾,慢慢地一目十行地扫着眼下这份详实的报告。

江南古镇寻镇人,父母早亡,还有一个……妹妹?

陆以恒一怔,看到家庭关系那一栏妹妹后紧跟着的名字:南夕。

南舒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南夕?可是为什么现在南舒的生活里好像从来没有过一个妹妹?

很快,陆以恒就明白了缘由——因为,南夕死了。

他眯着眼,看这份档案里寥寥数句跟南夕有关的资料,只知道她死于五年前汀市七·一六特大连环杀人案中。档案里还提到,南夕并没有留下全尸。

饶是见过无数大风大浪,看到这一句时,陆以恒还是怔忡了片刻。

没有全尸……那就证明尸体是被凶手肢解了。

之后的资料便和南夕再没了关联,只是提到五年前南夕离世后,南舒便离开了汀市刑警队,放弃了实习转正的机会,然后又重新考到了中国中部某所大学学习遗体美容,两年后回到汀市成为了一名入殓师。之后零零碎碎的东西便是她这几年生活的日常,比如接手过什么尸、体什么案件一些细碎的点,陆以恒随手划了几下,没了兴致再看。

烟还在烧着,一室黑暗里,猩红的火光和手机屏幕的光几乎是这拉起了隔光窗帘后整个办公室里唯有的光亮。陆以恒的侧脸忽明忽暗。

他想了很久,终于还是拨了一个电话回去。

“喂?亮子,”陆以恒叫他名字,许是听到了老友的调侃,他轻呵了一声,语气里是无尽的轻佻,“再乱说等我回来封上你的嘴!再帮我查一个人。嗯……对,就是她,南夕,是的。”

一通电话迅速地交待完之后,他靠进皮质办公椅里,半躺着沉思。

不消片刻,亮子的反馈就来了。想必是看了南舒的档案后,亮子自己也对南夕感了兴趣,老早就调取了信息自己在看。

陆以恒打开资料,却蓦地笑了出来。

首页照片上的南夕,披着如藻般的长发,穿着白底蓝花的素色旗袍,一双凤眼勾勒得极雅,唇上淡淡的绛红色也看得人心潮澎湃。若是这首页没有明晃晃的南夕两个大字,他都要以为这是南舒的资料了。

毕竟资料里的南夕,和现在的南舒,长相穿着打扮,几乎可以说是分毫不差。

呵……南舒和南夕……

双胞胎姐妹……

有意思。

没再犹豫,陆以恒抓起桌上的车钥匙,站起来便要走。可就在那一瞬,他忽然想起来自己为什么初见时会觉得南舒眼熟了,因为他在这之前就见过南舒。

那还是在四年前,南舒的家乡,寻镇。在大案过后,陆以恒休了个长假,跑到了江南水乡寻镇去偷得浮生半日闲。水乡的一切都是婉约动人的,吴侬软语,乌篷船浆,还有悠悠荡荡在水面上的水乡美人。

他是在一艘摆渡船上看到的南舒,那时她的头发还没有现在这么长,乌黑秀丽的头发刚刚好垂到肩膀的位置而已。她没有化妆,但小脸苍白着。缓慢前进着的摆渡船上没了位置,他和她都站着,身子随着晃荡的水面摆动着。而南舒就那样静静地垂着头站着,手里捧着一束刚盛放的雏菊,神色凄凄,极其合身的旗袍下是她起伏着的玲珑有致的身段。

就是那样一面之缘,惊鸿一瞥,让向来都对女人没甚兴趣的陆以恒对她有了印象。只是那时,终究只是擦身的路人罢了。

而那时的南舒,应该是去祭拜妹妹南夕的吧。

现在四年后,他们相聚在离寻镇几百公里外的汀市。南舒对他没了印象,他却在这个下午,骤然想起了两人之间的那些因缘际会。原来缘分,真的可期。

他眸色深深,笃定了接下来要去往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