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流浪遇见神

(上)

2004-08-30

““怎么一下见神,一下见鬼的?”

““你到底是流浪到哪里去了啊?””

““我要是知道,那还叫流浪吗?””

我的室友,安德烈·象牙,不呼吸免费的空气,只呼吸大麻。

安德烈·象牙,英国人,白种人,苍白如纸的白种人,淡金胡渣、黑眼圈,性感的黑眼圈。

象牙小时候演过一部电影,“他乡异国”,英国片,讲一个贵族式寄宿学校长大的男生,怎么一路变成的故事。象牙在电影里是小配角,有一场主角被残酷鞭打屁股的戏,象牙小朋友演的是围观的小学弟之一,连开口说对白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竟然记得那张脸,等到开学前,我去UCLA的学生住宿服务中心报到时,服务中心把安德烈·象牙分配给我当室友,他们安排我们见面互相聊聊,然后问我同不同意,我看看象牙,暗暗感到没道理的熟悉,就点头说好,我哪会想到这熟悉感觉并不涉及什么前世记忆,只不过是我看过他小时候演的电影而已。

安德烈·象牙当然已经长大了,大到能进研究所,只是他的脸还是跟小时候很像。他很惊讶我记得那部电影,可是他没兴趣多谈他的童星生涯:“那只是我的嬉痞老妈,出卖孩子,好换取更多上等大麻的犯罪记录之一罢了。”这是他为他演的电影下的注脚。听起来,他们家的习惯就是用大麻当作“度量衡单位”。

安德烈·象牙的大麻道具很多,有些我从没见过。其中最有派头的,是一对水烟筒,器形是圆肚长颈的玻璃瓶,圆肚里装水,长颈的开口就用来对住嘴,圆肚上方突出小盏,用来塞大麻烟叶丝。这个水烟筒吸起来呼噜有声,我常看象牙跟他的女朋友两人,在客厅昏暗灯光下对抽,烟丝燃起火星、烟水咕噜咕噜波动,我会在刹那间以为误闯了印第安酋长的帐篷。

屋里经常弥漫大麻味道,这并不大困扰我,空气是有点混浊,可是离“伸手不见五指”还是有很大的距离。我又很少有机会待在住处,我甚至有点怀疑弥漫家中空气里的大麻,是不是暗中令我心情放松,比较少为了拍片出状况而发脾气。

当然还是有令我困扰的地方:比方说,接电话。

象牙室友吸了大麻以后,会变得很喜欢抢接电话,每次家里电话铃响,他就跑去笑嘻嘻的接起来,跟对方有说有笑了两三句以后,就把电话挂了,问他是打来找谁的,他笑嘻嘻的说:“不知道。”

另一件烦人的事情,是看电视。如果是在看搞笑的脱口秀或是喜剧,吸大麻的人嘻嘻哈哈乱笑一阵,倒也有助气氛,可是有时候看新闻,象牙跟象牙女友两人照样对着电视上的主播指指点点,嘻嘻哈哈——

“……加州州长表示,消费税的调整……”“嘻嘻,加州州长……”象牙室友指着画面笑,“哈哈哈,消费税,哈哈哈……”象牙的女友也加入。

电视里的主播,继续正经的播报着:“……这新车的驾驶座气囊,据说在启动时间上……”又来了,“嘻嘻嘻……这款车,有……有气囊!哇,哈哈哈哈……”他们两人又笑做一团,好像气囊是全世界最好笑的东西。

大概就是这样子看新闻的,严格说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回想每则新闻的画面,总是伴随着嬉笑罢了。

安德烈·象牙进的并不是电影制作的研究所,他进的是医学院的药学研究所,研究麻醉药物的。我觉得他这也未免做得太明显了一点。

“安德烈·象牙,你真的是来研究麻醉药的吗?你确定你不是来研究迷幻药的吗?”我问他。

“康永,亏你还是来自神秘璀璨的东方,嬉痞之祖寒山子的故乡,竟然会妄想要分开麻醉药根迷幻药?麻醉药解放你的痛苦,迷幻药解放你的灵魂。你知不知道东南亚最近走红一种药,是我们药界专门给兽医阉狗时用的麻醉药?万流归宗,没有人是孤岛,分什么麻醉和迷幻药?”

“你的祖国,英国,有悠久的嗑药传统,你又何必跑到加州来研究迷幻药?”我问。

“迷幻药的研究嘛,没错,我们英国算是领导过一点风骚,大小说家赫胥黎写的《众妙之门》,正是研究LSD的老经典……”

“咦?《众妙之门》是那个赫胥黎写的?”

“是啊,就是写《美丽新世界》的赫胥黎写的啊。”

“UCLA电影系出过一号超级摇滚巨星,叫吉姆·摩里逊,不就组过一个乐团,叫做‘众妙之门户’的?”我问。

“正是,就是吉姆·摩里逊向我们英国的赫胥黎大老致敬,感谢赫胥黎一掌推开了LSD的众妙之门。”

“象牙室友,我们这位吉姆·摩里逊,后来是嗑药嗑到挂的吧?”我问。

“康永,你们东方不是早就了解生命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吗?摩里逊的摇滚生命,因LSD而始,由LSD而终,不是再合适不过了吗?什么叫‘嗑药嗑到挂’呢?”

“你不觉得摩里逊可以活久一点吗?如果大家这么喜欢他的音乐?”我问。

“嗯,我不知道……活久一点……发胖,变老,变无聊……这样好吗?这样,我们就没有吉姆·摩里逊灿烂燃烧的传奇了……”

我渐渐发现象牙当初愿意跟我做室友,恐怕跟我是东方人很有关系,他说不定以为我来自的地方还有鸦片铺哩。他要是知道我连鸦片都没看过,一定很失望。

“象牙君,当初搭配室友的时候,我们两个开出来的征室友条件,不是都有一条‘不抽烟’吗?”

“是啊,有啊,怎么?康永,你想破戒抽烟吗?”

“我抽烟?……不是我想抽,是你在抽,你抽了很多次了呀。”

“我抽的是大麻,不是香烟。香烟会害人得癌症,大麻不会。大家不找抽香烟的当室友,是因为吸到二手烟会得癌症,死翘翘。吸到二手大麻,不会死翘翘,只会轻飘飘,如果你在征室友的时候,声明你常在屋里抽上等大麻,我保证想当你室友的人,会排队排到我们巷口去。”

“象牙君,大麻并没保证不会致癌,只是抽大麻的人都不公开,所以没有足够的医学追踪记录而已。大麻说不定导致更多可怕的后遗症呢?”

“康永,大麻的罪还没定,连可供加上去的罪名,都还没找到,可是你睁开眼睛看看,抽香烟致癌,是已经确定了的。结果香烟还是满街在买,还可以打广告;喝醉酒开车会撞死人,是已经确定了的。结果酒也照样满街在卖,广告打得比香烟还厉害。定了死罪的香烟跟烈酒,没人当一回事,反而是根本没定罪,连罪名都还没找到的大麻,即不准合法买卖,更不可能打广告,连口袋里藏一朵大麻的花,都可以判你去坐牢。康永,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

我耸耸肩:“世界本来就很可笑。”

“那你要不要加入我?你来自神秘璀璨的东方,嬉痞之祖的故乡,你试都不试大麻,这是你们中文说的‘自绝与天地’啊!”

“象牙君,我不要试大麻,我不要轻飘飘,我没有空放松,我没有空看着电视新闻傻笑,我没有空笑嘻嘻地接了电话然后忘记到底是谁打来的;我们班上每个人都神经紧绷到快断掉,剧本写不出来,演员演不出来,特效做不出来,灯光打不出来,每件事都让我们濒临崩溃边缘……”

安德烈·象牙丝毫不激动,心平气和。

“怪不得电影界的人,不拍电影的时候就猛嗑药,原来是拍电影的时候绷太紧了。”她同情的说。

“象牙君,你们医学院也超竞争的,你怎么能这么放松?”

“放松,不见得成绩会不好。”象牙君缓缓移腿,来了个观音跌坐。“就算成绩不好,大不了转到节奏慢一点的学校去。”

我想大概少林寺的节奏比较适合象牙君吧。

“我们加州大学,也就是人称的UC,共有九所分校,这九所分校当中,学术地位最高的,是UC柏克莱分校,即赫赫有名的伯克莱大学是也。至于最常被报道的分校,则是UC洛杉矶分校,即我们UCLA是也,常被报道,是因为老跟电影、足球、名人急诊的新闻沾上边。可是,UCLA九所分校中,隐而不显、暧暧含光,只有‘内行人’知道的,你知是哪一所分校吗?”

“不知。”我回答:“难道有一所UC大麻分校吗?”我冷笑一声。

“呀!果然是来自东方有智慧的人!”他欢然抚掌:“加州大学,校名以UC开头的九所分校当中,默默无闻的UC圣塔菰滋分校,正是迷幻药大师们的大本营也!”

我一听这话,脑中立刻浮现彼校被迷雾包围,校园中尽是行尸走肉背着书包,四下飘荡的景象。

这并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乱想。跟象牙君合住一屋以后,有次开车去超市的路上,看见停车上出现一辆破游览车,车上鱼贯走下一群人,看起来并不太老,可是每一位都眼神涣散,脚步虚浮。我起先也不知道他们是何方人物,还以为是疗养院一类的机构载病患出来“放风”,让大伙出门走动走动,呼吸新鲜空气的。

谁知这一车怪人,竟让当时在我旁边的象牙君非常兴奋。他压低嗓门说:

“康永,你知道这一车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我反问:“看起来都有点故障的样子,是一群退休的拳击选手出来开同学会吗?”

“我知道他们的样子很恐怖,可是他们是有‘主人’的,不是随随便便的流浪汉哦。”象牙君说。

“他们的‘主人’是谁?”

象牙君正一正脸色,凛然回答我:“这群人的主人,乃是‘感恩的死人’。”

“‘感恩的死人’?”我噗嗤一笑。“活着的人,感恩来感恩去的也就罢了,都死人了还要感恩,会不会太累?”

“‘感恩的死人’,这个摇滚乐团,乃是魔界老祖,迷幻药境销蚀脑汁之王。这个乐团唱的歌,都是用来歌颂迷幻药之王,LSD的。”他说。

“他们的歌好听吗?”我问。

“他们的歌,是LSD的圣歌。圣歌就是圣歌,不好听是应该,好听是恩典。”象牙君说。

“那,这一游览车装的,就是‘感恩的死人’的感恩的信徒了。”

“乐团最红的时候,有几十辆游览车的信徒跟着全国跑,乐团巡回到哪,这些游览车就跟到哪;车子开到哪,LSD就嗑到哪;几十年搞下来,乐团也老了,信徒也老了,吃不下那么多LSD的,就闪了;吃得下那么多LSD的,就死了;介于吃不下与吃得下之间的,就是你看到的这一车‘存货’了。”

“这些‘存货’好像连路都走不好了,好悲惨。”我望着这些追随“感恩的死人”晃荡半生的信徒,有的在路边买了冰淇淋,却吃得很慢,冰淇淋渐渐融化,让我联想到他们的脑子。

安德烈·象牙也看着他们,眼中却流露奇异情感:“康永,也许他们并不是很悲惨。”

“他们这样还不悲惨?”

“也许他们很幸福。”

“他们这个样子,怎么可能幸福?”我说。

“他们只是把这个鬼样子,留在这个世界,也许他们早就‘移民’到幸福的那个世界去了。”

我看看苍白象牙君,没有再回嘴。如果要搞成这个鬼样子才幸福,幸福的代价可挺大的。

不过,谁知道呢,非洲少女把十几个金环框在脖子上,搞到金环拿掉,头就抬不起来,说不定心里也觉得幸福呢。

自从亲眼目睹“感恩的死人”歌友会之后,我知道了LSD确实会让有些人钟情一辈子。所以这时听象牙君说我们加州大学会有一所分校,竟号召了大批对LSD不能忘情的学者,似乎也很顺利成章。

LSD,一九四三年,被化学家赫夫曼合成出来。当然,赫夫曼之前,一定早有高人搞出过类似的东西,可能是印第安的巫医,可能是南北朝时,炼丹的道士。我就很怀疑竹林七贤他们那帮人玩的“五石散”又能让人飞升成仙,又会让人过量致死,是在很LSD。

LSD出现以后,越来越多名流学者为之倾倒,他们觉得这贴魔药似乎能打开脑中宝库,消弭恨意,引发人类对和平的无尽向往。这对于备受世界大战摧残的世界来说,是何等珍贵的灵丹妙药,于是各大学鼓励化学家开发研究。像出版《时代》和《生活》杂志的路氏家族,如此德高望重,权倾一时的文化掌门人,尚且很起敬的出大钱,赞助哈福大学教授提摩西·灵蕊,要他好好研究LSD,造就了学术界一代迷幻大师。

这都已是四、五十年前的事了。然而,拜我象牙君室友之赐,我竟然跟着位传奇的提摩西·灵蕊,发生了跨越时空的联系。故事开始于,我喝下一杯可乐。

聊起这所加州大学的圣塔菰滋分校,象牙室友倒给我一杯可乐,装在玻璃杯,还加了冰块,叮当作响。

这很可疑——丢给我一罐可乐,让我自己拉开,这才正常。竟然会替我倒好在杯里,还代加了冰块,我应该立刻就起疑的。

可是我没有任何怀疑,咕噜咕噜就把可乐灌了下去。我的脑子,正被“迷幻大学”的奇特概念给塞满了,哪会在乎可乐的事。

“照你的说法,这所加州大学的圣塔菰滋分校,连教授们都整天在嗑药啰?”我问。

“他们不必整天嗑药,他们只是用心研究迷幻药。”象牙君瞟我一眼:“难道法学院的教授整天都去犯法、医学院的教授整天都打针吃药吗?”他拿了四、五本书给我看,都是三、四十年前的旧书,作者照片看起来都挺神气的,不是哈佛,就是耶鲁的年轻教授。

“这些人现在都聚到圣塔菰滋去?”我问。

“嗯……如果还有点神智的话……”

“那这位提摩西·灵蕊呢?他现在也在圣塔菰滋分校吗?”我问。

“不,康永,他不在圣塔菰滋,他在你刚刚喝掉的这杯可乐里。”象牙君指指我手上的空杯子。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很困惑看看受伤的空杯子,里面除了半融化的冰块,什么都没有。

“康永,LSD大师提摩西·灵蕊,已经死了。”

“那又怎样?”我问。“为什么他会在我的可乐里?”

“康永,我刚刚把灵蕊大师的骨灰,溶在你的可乐里,亲爱的康永,恭喜你,你已经跟大师合而为一了……”象牙君举杯祝贺我。

我张大嘴巴,好几秒说不出话来。

“……象,象牙君……你给我喝骨灰?……你,你怎么……”

“你不先谢谢我吗?康永,”他眯起眼睛:“你知道这有多珍贵吗?你知道有多少人愿直接用鼻子把大师的骨灰吸进他们的灵魂里面吗?”

我比较镇定下来,我露出微笑:“我差点被你骗到了,你怎么可能有灵蕊大师的骨灰,哈哈……”

“康永,你知道灵蕊大师埋葬在哪里吗?”他露出邪恶的笑容。

“我怎么会知道?……”我说,然后,我猛然回过神来:“天哪,你们这些信徒,难道真的跑去盗他的墓吗?”

“啧啧啧,你想到哪里去了?”象牙君摇摇头:“灵蕊大师,并不是埋在地球上。”

“不在地球?那在哪里?”

“在太空……”象牙君悠然神往的抬起头来:“提摩西·灵蕊的骨灰,得到太空总署的特许,被携带到太空去,飘撒在无穷无尽的太空中了。他老人家在地球上被埋没了这么多年,毕竟最后能安葬在浩瀚宇宙之中,总算符合他一生迷幻的功业了。”

我不由得也跟着象牙君的眼神,望向天空,想象着骨灰被弹射到外太空去,在虚空中爆散开来,像雪花,又像泡沫,在银河星云里瞬间消逝不见。

“这个方法不错。”我说:“费用很高吧?”

“是很贵,购买辆车的。”象牙君说:“不过,提摩西·灵蕊的信徒里,多的是有钱人。你知不知道美国现在台面上的人物,念大学时,正是LSD最走红的时候,只要试过的人,总觉得欠了灵蕊这些人一点什么吧。”

我吁了口气:“既然如此,我也很为你们家灵蕊大师感到高兴,不管他现在正飘到木星还是金星的旁边,只要他没飘到我的肚子,我就祝福他早日超生,生生不息。”

“康永,你怎么不相信我呢?”象牙君从口袋掏出一支比牙签粗一点的小玻璃管来:“这就是灵蕊大师的骨灰,我刚刚忍痛撒了两粒在你的可乐里。”

“不是都洒在外太空了吗?”我很错愕。

“嘻嘻,太空只撒了一小部分,太空舱空间很有限的。”象牙君拿出一份证明文件给我看:“这个偷偷把骨灰卖出来的人,是替灵蕊大师执行遗嘱的人的助理,灵蕊的骨灰其实只能象征的装一些在罐装弹头里,发射进太空,还剩了一大堆骨灰,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他们几个执行遗嘱的人,就各自瓜分去了。这家伙分到的量,被他装成五百只这种小玻璃管卖给知道的人。”

真的是有人卖,就有人买。教宗走过的地毯,也能被剪成一小块一小块,裱起框来卖。贝多芬的一绺头发,都能上拍卖场去叫价,凭什么迷幻大师的骨灰不能卖?

(下)

象牙君看我在发呆:“你生气啦?”他问。

“没。”

“我当初买到灵蕊大师的骨灰时,就发愿要让他的骨灰循环到各色人种的体内去,让他也经历‘小宇宙之旅’。”象牙君看着我:“你可是入选的第一位黄种人哦。”

我耸耸肩:“我所来自的地方,连血都可以直接趁热灌到肚子里,吞一点骨灰,很难有感觉。”

象牙君从刚才就一直在那边满天神佛、高来高去,直到此刻,才像被大头针戳了一下、泄了气,气球从高空降落到了地面,他一屁股坐倒:“……你,你们国家的人,直接生饮鲜血?……”

看起来这对象牙君造成了一点惊吓。天可怜见,象牙君出生于嬉皮家庭,从小听得就是“爱与和平”那一套,到了流行药丸的时候,遇到的也是标榜“爱与和平”的药。这么爱与和平的人,碰上茹毛饮血的我们,心中恐惧,也是可以理解。

“象牙君,我们那里并不是把动物的血直接装瓶子在便利商店里面卖的。我们只是对某些动物的血比较感兴趣,比方说,有时候我们会把活蛇挂起来,用刀一直线割开来,摘出这条蛇的胆,挤出这条蛇的血,一起泡在小酒杯里喝下去。”

“你,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象牙君苍白的脸有点泛红,喝血这事,似乎让他有点兴奋。发现自己的室友是来自东方的吸血鬼,也许符合了迷幻界人士的某个幻想也说不定。

“我们通常很少直接喝血的啦,我们比较常把动物的血凝结成一块一块的,丢进沸水里煮熟来吃。”

“吃……吃血块?什……什么动物的血块?”他持续兴奋中。

“鸡的血,鸭的血,猪的血……”我算了算,觉得不够多,有点气势减弱,难以持续,就再补充一句:“如果你是在一个叫四川的地方,吃这种沸水煮的食物,那除了血块之外,你还可以在那个沸水锅里看到兔子耳朵的软骨,长长的……”我用手比出兔子耳朵的样子,继续说:“另外,也能找到猪的喉管,也是长长的……”我又比一比喉咙部位,继续说:“还有,很少能吃到的,猪的牙龈……”我又把嘴唇掀开,把牙龈展示给他看。

哼哼,四川火锅才是地狱火海的缩影,我辈尚且不动声色,纳于腹中,哪里会在乎什么灵蕊大师的两粒骨灰呢,就算是混世魔王希特勒的骨灰用冰淇淋勺子挖三瓢丢进四川火锅里,夹杂在翻腾的喉管跟牙龈之间,还不也是强虏灰飞烟灭、一尊还酹江月了。

等我耍完狠,象牙君吁了一口长气。

“亲爱的康永,我知道你们东方的食物,真得很厉害,可是,再怎么厉害的食物,吃下去也就是拉掉了,都是徒劳无功的白忙一场……”

“那请问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吗?”我问。可是,我说话时忽然觉得脚底冷飕飕的,好像有小小的风灌进鞋子里,我有点纳闷,把脚抬起来看看是不是鞋子哪里裂开,有缝漏风进去了?结果并没有。

象牙君看着我的动作,露出了古怪的微笑。

“脚底有点凉飕飕的,对不对?”他问。

“咦?是你开了电扇吗?”我问。

“没有,康永,我们屋里没有电扇。”

我根本不懂我怎么会离谱的提到电扇,忽然,有点警觉了。

“你怎么知道我脚底凉凉的?你是不是在我的可乐里还加了别的东西?”我有点惊慌,冷气从脚底心,一小股一小股,咻--咻--的往膝盖窜上来。

“康永,你刚刚问我,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我还没回答你,答案是:我们这一国的,我,以及提摩西·灵蕊这一国的。我们吃下去的东西,不会让你拉掉就算了,而是打开一扇又一扇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藏在你里面的大门,这正是大作家赫胥黎所命名的‘众妙之门’是也。”

“你,你真的在我可乐里下药?”我这句话出口以后,听起来却有点遥远,像房间有另一个我坐在别处说了这句话。

“像我们这么敬爱灵蕊大师的人,怎能让他的骨灰随随便便就被吃掉,当然还是要照他生前的威风气派,他老人家到了哪里,众妙之门就开到哪里。他老人家既然到了你的可乐里,众妙之门也得在你的可乐里打开呀……”

照这个逻辑,那大师走到了我肚子里,众妙之门岂不是也得开到我肚子里了?

可是,我这时已经顾不了逻辑,因为我早就冷到弯腰,抱住我的膝盖,只顾着踩踏这两脚想驱散一点不断窜上来的冷风。

我依然努力要跟象牙室友保持理智的谈话,可是他没怎么理我,自顾自放起了“粉红佛洛依德”乐团的唱片,我从没这样听过音乐,像是从我里面放出来的唱片,我想跟象牙君讲这件事,可是我的眼球扫了房间的两个角落,都没看到象牙君,等我眼球扫到第三个角落时,我发现了象牙君,我不可能不发现他——

象牙室友,已经不声不响的变成一个比我大五倍的巨人,躲在角落里,像恐龙从树梢探出头来,他太高大了,要稍微低着头才不会穿透屋顶。眼前景象虽然令人骇异,可是怪的是我似乎一点99lib•net也不惊讶,我只是继续抱着膝盖跺脚,要把脚上的冷气跺散。可是我一低下头,就发觉脚不冷了,我喃喃自语着:“……脚不冷了,象牙君却在旁边变成这么大的一只巨人……真是的,没事变成这么大的巨人干什么呢?……”

如果是平时,忽然间发现室友变成了巨人,应该会惊慌得满屋子乱跑,不知怎么办才好吧。就算不惊慌,起码也该开始拿出计算机来算算,照他变成巨人以后的体积,房租应该如何重新分摊吧……但我却只是坐在他旁边,嘀咕着“没事干嘛变这么大”的蠢问题。

不过这些事马上都变成不重要的小事,谁变大,谁变小,谁忽大忽小,都不值得追问了。

因为,再过一秒钟,我就已经不在“地面”上了。

我虽然发现自己不在地面,可是也不是在飞,而是“扩散了”。扩散到空气里,随着空气的气流,晃荡晃荡的,一下如水草聚拢,一下如泡沫散开,一下好像同时间有好几个我,一下又好像连唯一那个我都不见了。

我为了守住我的心智,不断大声描述自己的感受,一秒钟讲两三个字,边讲,还边检查自己有没有用对字汇,好像这是什么不得了的论文发表一样。

“……没关系的……放松啦……”有人讲了这句话飘过来,被我以太空人跳跃的慢动作跳起来拦截住,我顺着方向望过去,是象牙君在说话,可是他已经恢复原来的身高了,但我也不觉奇怪。

我还在啰哩八嗦的唠叨着。

“闭嘴啦!”象牙君笑着拉起我来,上了车,他载我去美术馆。

沿路的感觉,也很奇特。我们平常讲的那种“路”,似乎不见了,从A点到B点,不是移动,而是存在,先一秒还在A点,过几秒就在B点,当中并没有移动的感觉,于是,“路”也就不见了,剩下几个鲜艳无比的瞬间。

美术馆在展一些新红起来的年轻艺术家的东西,展览厅被布置成黑房间一间一间的。我随意走进一间,是个日本人做的,全黑房间里,一张发亮的桌子,桌面有一大堆彩色的阿拉伯数字在游泳,这些数字悠哉游哉,像蝌蚪一样各自游动,撞到桌子边缘,还会弹回来。

黑暗中,每个桌上的数目字,似乎都在微笑。我坐在桌边,痴痴望着桌面,马上也就加入桌面的泳池,跟这些彩色数字一起散漫游泳。

象牙君探头近来,说:“我找到一间很不错的。”

我跟着象牙君,进了另一个很大很大的黑房间,四面墙都像电影银幕一样,放着黑白影片,连天花板也在放影片。每个墙的影片内容,都是一个年轻人在跳舞,可是影片是慢动作拍的,所以每个年轻人都在慢慢的跳舞。

“这是一个意大利人做的,酷吧,我希望家里也能弄成这个样。”象牙君说了几句话,大概是这个意思,我没在听,因为我在听房里的音乐。

墙壁上的年轻人,表情各自有点陶醉,舞姿在慢动作中更美,发丝飘拂,衣摆荡漾,有的是女生,在一整面大花壁纸前跳舞,有的是男生,在草地上跳舞,天花板上是云飘过去。我站在这个房间的中间,快乐的,轻柔的,跟大家一起跳起舞来。

在四面墙都有人影舞动的黑房间里,跟着音乐一起跳跳舞,在LA这种好动的城市里,一点也不勉强,不用LSD影响也行的。美术馆里其他的观众,本来都只站定着,用“观赏艺术”的一号表情在看展,可是当他们看我跳起舞来,觉得似乎也不错吧,有几个人就也跟着摇摆起来,瞬间把这个黑房间变成了小舞池。

可是,接下来我做的事,其他人就没有一个跟着我做了。

我出了黑房间,来到这场特展的外面大厅,我看到了一个真人大小的雕像,是梵蒂冈教宗被天外一颗陨石砸死在地上的雕像。旁边还有一扇破掉的窗户,显示这颗陨石是从窗户飞进来的。

我对着这个雕像,当场就跪拜下去。

其他观赏者当然有点惊讶,没有一个人跟着学我跪拜下去的。他们可能以为我是非常虔诚的教徒,对于教宗倒地的样子过度哀痛,才会拜倒在地。

他们不知道,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在干嘛。

我不知道我干嘛跪拜在地。我根本不知道我正在跪拜。

如果不是象牙君事后描述给我听,我根本不知道我在美术馆里是什么样子的。我的心思,全都跑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有一扇,或者有好几扇我从未察觉的门,被LSD轻轻推开了。

“你跪拜下去的时候,到底看见了什么?”事后,象牙君问我。

“我的回答,听起来会很陈腔滥调,很没创意,可是,没办法,就是这么回事。”我无奈的说。

“说啊,你看到了什么?”他笑咪咪的。

“我进了宇宙,我看到了造物者。”我说。

我真恨我会说出这种话来,我以前每次看电影,要是看到主角说出这种话来,我都很不耐烦:“不能有创意一点吗?可不可以不要老是来这一套?”

结果,终于,我自己也说出这种话来,而且还很真心的,一点商量余地都没有的,说出这种话来。

象牙君却喜孜孜的拍着我的背:“你看吧,你看吧,我为你调制的灵蕊骨灰迷幻可乐多棒,多棒!”

“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我的智慧有任何增长啊?这样见一次造物者,有什么意义呢?跟去宇宙观个光差不多嘛。”我在强辩。

“你的智慧没有增长?康永,你原来何等傲慢,何等对别人嗤之以鼻?你看你现在,你变疑惑、变谦卑了,你对很多事不确定了,你有‘门’被打开了!”他兴高采烈,好像还真的挺为我高兴的。

“闭嘴啦,你听起来像个恶心的电视布道师一样。”我说。

“别的不说,起码,现在你忽然看懂了一堆你以前看不懂的电影跟小说吧?”

这倒是真的,我没得回嘴了。我现在想起肯罗素电影里那些轰然耸立如千年神木的郁金香、村上隆小说里血淋淋的狂喜,《世说新语》里那些自恋的行为,威廉·布莱克的诗跟画,这些,我以前不是不喜欢,但总隐约觉得他们都瞒着我,在用一种密码,讲一个很大的体会,是跟我无从说起的。

而我现在知道那种密码,知道那个体会了。

从洛杉矶美术馆回来的当晚,象牙室友点燃一盏“转Fa Lun”香油灯,这盏香油灯是他的嬉痞妈妈自制的“法器”之一,油灯上方,系着一个薄铁皮制的圆筒,这个圆筒打了洞,香油点燃,热气上升,铁皮圆筒就像走马灯一样,开始转动,越转越快。象牙妈妈在铁皮圆筒上贴满了她到处搜罗来的各种东方文字,有些显然是食品罐头或者调味料的包装纸上剪下来的字,这八成是她去西藏,看到大家都用手去转动刻满佛经的Fa Lun做祈祷,她可能觉得“手动”很麻烦,“电动”又很不虔诚,就发明了这种“半自动”转Fa Lun装置。Fa Lun一边转,一边还有香味飘出来,创意堪称不凡,只是上面贴着“酱九九藏书油”、“泡菜”字样的这么个Fa Lun一旦转动起来,到底会感动了哪些神明,令人好奇。

象牙君抱了两个大垫子过来,我们两个面对泡菜Fa Lun之微弱火光,各据一方而坐。我展读一册诺贝尔奖得主的自传给他听——

“……研究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一公克的千分之一’的化学物质,怎么会让整个感觉中枢,有如此不可思议的变化?……”

这是诺贝尔化学奖的得主穆里斯,在试过千分之一克的LSD之后,发出的呐喊。穆里斯的自传很古怪,除了服LSD的事,他还提到曾遇见外星人化身为一只会讲话、又会发光的浣熊,来跟他接触。另外还讲他跟名画家欧基芙的通灵之恋,有一次他倒在家中快死了,是陌生的欧基芙,以“灵力”跨越空间,从加州飞到堪萨斯州救了他的命。

穆里斯这本自传当然不止讲这些怪事,他也讲了不少科学家这种人主控世界后,给人类带来的问题,他讲得清楚有力,因为他本身就是最棒的科学家之一。

穆里斯说他被朋友喂了千分之一克的LSD后,躺在椅子上,放着音乐,然后呢?——

“……我看着自己摆脱过去……我觉得我自己好像无所不在……自由了……我的心灵,可以看见他自己……”

象牙君听我念到这段,很吃惊:“这位老兄,头一次就吞了千分之一克!药效长达八小时!乖乖!康永,我在你的可乐里,只放了万分之一克的一半,药效不超过两小时,这才是‘处女航’的适当用量吧。这位诺贝尔得主第一次碰的LSD量,是你的二十倍啊!”

“怪不得我没有‘无所不在’的感觉,我大概只在宇宙高空弹跳了一次而已。”我说。

我回想药效逐渐退去的时刻,那时,象牙君带着我,往美术馆的停车场走去,准备开车回家。天已昏暗,从停车场驶离的车,纷纷开亮了车头灯,这时,我发现自己的眼角“被开大”了。平常眼角余光,大概只能勉强感觉得到耳朵后方的动静,可是此时,虽然药效已退,力量尚未消失,只是逐渐“放我回到人间”,我的眼角余光,被放大千百倍,离我身后起码五十公尺远的车灯,感觉上竟像曳光弹般,一颗颗擦脸而过。逼得我不断移动头部、闪避这些车灯。旁边不知情的人,一定以为有蚊蝇绕着我的头飞。

接下来,我发现脚底也有异。我穿的是鞋底很厚的球鞋,踩在草地上,就算踩到小石子,也不太会察觉。但这时在走向停车位的路上,我发现我每一脚踩下去、再抬起来,都能隔着厚鞋底,感觉到每根被我踩弯的草,反弹起来,敲打在我脚底的轻微撞击。这表示我每走一步,抬脚时就感觉到千百根小草“噼噼啪啪”弹起来打在脚底,这又是全新体验,我故作镇定,自我安抚,但还是举步维艰,别人眼中,只见这个人明明在一片平坦草地上,却走得跌跌撞撞,哪里知道我正在被小草一根一根的“反弹”,提醒我对它们的侵犯。

我在火光摇曳中对象牙君讲了我以前读到佛经,说佛身上有千手千眼,我并不查觉千手千眼代表什么意思,而现在,我终于明白千手千眼是多大的负担,我只不过两眼的眼角余光被扩大几分钟,我就已经吃不消了,倘若身有千眼,耳闻千音,哪能不崩溃。

佛能吃得消,那是因为佛已经没有“我”了吧。

象牙君低眉敛目问道:

“你见到的造物者,是什么样子的?”

“我只记得他有个宝座,但我不记得他的样子,我连他长得像西方人还是东方人,或者那个宝座上有没有人,都说不上来。”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造物者?”

“喂,他把我一吸就吸过亿万银河、吸进宇宙深处,然后,又只让我抬头瞄他一秒钟,就把我退货一样的退回地面上来,他派头这么大,神通这么大,连他用的橡皮筋弹性都特别大,应该是造物者了吧,总不会是个妖怪在冒充吧?”

“所以,你相信有神啦?”象牙君不怀好意的笑着。

我摇头:“我只是不会再理直气壮的说没有神这种话了。”

“你感激我在你的可乐里下药吗?”他问。

我跳起来掐住他脖子:“下次要拿我做试验,先跟我说一声!不要不声不响就给我下药!谁知道你下一次下什么药,万一害我在美术馆里脱裤子拉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