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自己的大乐趣就在于思想,正如我相信我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那么,我对自己的写作又抱有一种怎样的态度呢?

李慎之说“二十世纪是鲁迅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胡适的世纪”,对此我是非常认同的。以我的理解,二十世纪是一个革命的世纪,流血的世纪;而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改良的世纪,流汗的世纪。这一判断同样影响到我的写作态度。我从来不想将自己的文字变成一种革命性的文字,也不奢望哪篇文章对改良社会有个立竿见影、马到功成的效果。

我写评论,这首先是一种思考与表达方式,久而久之甚至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个真正热爱写作的人,未必会去信仰什么宗教,但他会将自己每天的写作当作一种关乎良心的祷告。既然不希望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过尽你的有生之年,又何必奢求一言兴邦,改天换地?

有人说,鲁迅是杂文,胡适是评论;鲁迅是酒,胡适是水。酒让人看到真性情,也看到癫狂,唯有水,才是日常所需,是真生活。在平常的写作中,不管实际上做得如何,在心底里我是偏向胡适的。所以,如果有人说,“培云,你的文章让我想起了鲁迅”,这样的时候,也许他是在开玩笑,也许是在赞扬我,但是说实话我会因此非常不安,如芒刺在背。我会想到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想到胡适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想到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由此反思自己活得是不是不够宽厚,写作是不是过于凌厉。

我承认,我更喜欢胡适的那份安宁豁朗、乐观宽容以及“我从山中来,带来兰花草”的烂漫与纯朴。无论在什么样的困境之中,人生都是要保持一些风度的。在苦难与阳光之间,我更愿意看到阳光的一面、积极的一面,看到万物生长,而不是百花凋零,独自叹息。我希望自己目光明亮,明辨是非,但也知道每个人,由着一个渐次开放的环境,都在向着好的方向走。我不憎恨,我的心中没有敌人。

以独立之志,做合群之事,以思想与良心去担当。遥想胡适先生当年,不仅挨了鲁迅的骂,挨学生(毛泽东)的批。1928年,由于写《人权与约法》,还坐过国民党的几天牢。据说,若不是《纽约时报》参与营救,还险些被判了死刑。胡适的一生会因为同情而让步,却从未屈服过。他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

大概是2003年前后,我在法国的电视台上无意间看到一则歌舞剧的片花。雄浑的音乐、宏大的场面让我激动不已。歌舞剧的名字是《斯巴达克思》,我印象最深、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其中一句歌词“Je reviendrai,je serai des millions”。为此,我还特别将它译成了很上口的八个字——“我将归来,万马千军”。这样的雄心壮志,是很适合一个远赴他国求学的游子的。即使是一个奴隶,也会觉得自己未来可期。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学业较忙,未能亲临演出现场。而在我离开巴黎时,想买张碟已是难上加难。其后几年间,每次返回巴黎时,不忘在音像店里翻箱倒柜,但都一无所获。谢天谢地,在2010年的秋天,我突发奇想,竟然在国内的网站上买到了。

我从来没想过要到国外定居,我注定要回到中国,我犁铧一般的笔尖注定是要落在这片土地上。区别在于,虽然我希望自己带领万马千军归来,但是我的理解和舞台剧里的斯巴达克思不同。其一,我所期望的万马千军,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其二,我所期望带领的,不是纵横沙场的万马千军,而是我孤身一人。我不会像芮成钢那样做急于“代表中国,代表亚洲,代表世界”的“三表人材”,我只想做“一表人材”,只代表我自己,靠着自己的经验与理性发言,不强迫任何人。

而且,我分明看到,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那些能够带领万马千军的人,未必能带领好自己。关于这一点,看看当年袁世凯的凄凉晚景就知道了。另一句广为人知的话是,打得了江山,却丢掉了自己。一个以思考为业的人,当以独立思考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没有比带领好自己更重要的了。

有趣的是,常常有读者误以为我是一个白须飘飘的老者。待知道我还这么年轻,生命长远,有人甚至会在网上向我大喊,“嘿,年轻人,把多年来我对一位老人的尊重还给我。”我不能详尽人们误以为我是老人的原因,我想恐怕这至少和我说理的态度和叙事的风格有关吧。我内心安宁,每天活在思维的世界里,写作于我更像是一种修行。即使是与人辩论的时候,我也不会以征服他人为真实的乐趣,而是希望通过交流在对方身上学得更多东西,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生命。如果你只是为了说服别人而去写作,不仅真理会离你越来越远,连自己也会离你越来越远。是我思故我在,而不是我征服故我在。我不必通过说服别人或者让别人臣服于我的观点证明我自己存在。

十多年来,我写了无数评论,以及寥寥几篇散文。偶尔,也会听到一些朋友(比如我尊敬的姜弘先生)问,为什么写这些零星的文字,而不去写更大的东西?对于朋友们的善意提醒,我通常会报之一笑。我知道有些勤奋的朋友,一天会写出很多评论来。但是,即使是这样,你也不必苛责他是在“粗制滥造”,你只当他是在做一些思维训练,在做思想的加法。

因为一些编辑朋友的长期约稿,我渐渐养成了每天写评论的习惯。再后来,我发现写专栏是我的一种散步方式。只要时间允许,写一点又有何不可?为什么不接受做一些细碎的事情?从这方面说,我是很能理解梁文道兄所说的“写专栏比写一本大书重要”的意思的。胡适当年,不还在自己的刊物上撰写如何刷牙的文章么?散步是日常的,远足却需要机缘和更精心的准备。

当然,人贵有自知与自省。当我意识到这份差事占用了我的大部分时间,让我的生活在自我重复中慢慢失去了趣味时,我立即学会了克制。凡让我成瘾的东西,都不是我需要的乐趣。我有自己的方向感,不会去做隔行的评论,更不会发评论癫。但得机缘,我自然也会停下来,做朋友们所谓的“更伟大的事情”。过去的两三年间,我在《南方都市报》上写了三十万字的“乡村纪事”专栏,也是因了一种机缘。而且,直到今天,人近中年,我仍相信自己的写作还没有真正开始。

其实,无论是杂文还是评论,诗歌还是小说,抑或其他,每个写作者都在寻找自己的表达方式,评论只是其中一种。而且,对于我个人而言,寻找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甚至是件比扩大自己的言论自由更严肃的事情。

我对母校南开有一种深厚的情感,除了因为它曾有私学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还因为它与西南联大的渊源。鹿桥在《未央歌》里将他在西联赤脚上学的时代描绘成“诗歌加论文”的时代。事实上,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寻找适合我自己的“诗歌加论文”式的表达,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写出有心灵又有理性的文章,只有这样才能让我身心愉悦,才符合我审美的情趣。

写作首先是为了生活,为了不辜负这一生的光阴,而非为了传世。但是,只要你细心,就会发现人类历史上那些真正流传下来的人文与理论经典——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帕斯卡的《思想录》,从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到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法国大革命》,从老子的《道德经》到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没有哪篇不是既有理性又有心灵的文字。我甚至敢断定,将来的经典绝非刊印在现今中国各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的那些可以归类于“密码学”范畴的所谓学术论文。

让我继续赞美托克维尔的文字吧。谈到历史与传统的珍贵时,他说“当过去不再照亮未来,人心将在黑暗中徘徊”;谈到法国农民如何珍爱他们刚刚获得的土地时,他说“他终于有了一块土地;他把他的心和种子一起埋进地里”……沟通理性与心灵的两极,世界还有比这更好的文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