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Kiss Me Goodbye》是一首很老很老的英语歌,太老了,以至于林妲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里不会有这首歌,因为她去过的歌厅,还有她自家和朋友家的卡拉OK机子里,都没这歌。她认识的人里,除了她妈妈,也没谁会唱这歌,所以她特意点了这首,准备蒙混过关。

正在这时,赛蒙回来了,听说是在找这首歌,马上打包票说:“有,肯定有。”

林妲不相信:“不会吧?我说的是很老很老的那首英语歌,不是王力宏那首。”

“我知道,肯定有。”

“别的歌厅都没有的。”

“别的歌厅怎么能跟‘蓝色海洋’比呢?”

赛蒙一下就找到了林妲说的那首《Kiss Me Goodbye》,帮她点了,把麦克风递给她:“是这首吧?”

她赖不掉了,只好接过麦克风,站起身,轻轻唱起来。

一曲唱下来,把个包间唱得鸦雀无声,不知道是因为这歌太伤感了,还是因为这歌太古老了,总而言之,就是把大家都唱得安静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几个人好像恢复了知觉一样,不约而同地评论起来:

“哇,唱得真好听啊!”

“看不出来啊,小姑娘的嗓子这么成熟。”

“瞧瞧,这才叫音乐,现在那些东西,太浅薄了。”

“你小小年纪,怎么会唱这么老的歌?”

詹濛濛替她解释说:“这是她妈妈的最爱。”

又是一阵赞叹:

“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肯定是音乐世家!”

林妲慌忙声明:“不是,我妈不是搞音乐的,是教英语的。”

“难怪这么会唱英语歌。”

詹濛濛说:“其实她妈妈唱得比她更好,主要是代入了自己的情感和亲身经历,所以声情并茂。她妈妈和她爸爸就是歌里唱到的那个样子。他爸以前结过婚,为了追求她妈,不惜抛妻弃子。她妈呢,其实还有更好的人追求,但她妈见她爸把婚都离了,成了孤家寡人,不想辜负她爸一片心意,就跟她爸结了婚。哪知道她爸爸出国之后,故技重演,有了新欢,就抛弃了她和她妈妈。”

林妲惊呆了,没想到詹濛濛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爆她家的料,感觉像被人当众剥光了衣服一样,只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几位听众也全都不吭声了。

这时,一直在闷头翻歌本的少东家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惊喜地嚷道:“我终于找到一首会唱的了。”

几个人全都开始起哄:“好啊好啊,快唱快唱。”

少东家自己用遥控选了歌,屏幕上出现了歌名《Linda》,张学友原唱。他没站起来,就坐在原座,懒洋洋地唱着。

说来奇怪,虽然林妲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首歌,但却觉得旋律很熟悉,特别是那个英语部分“Linda Linda Linda Linda”,简直就能跟着唱出来。她发现其他人也一样,好像都能唱那句,一到那里,大家就都唱了起来,那句一过,又都停了下来。

结果这首歌成了那天的“绝唱”,再往下就没人点歌了。唱完歌,从“蓝色海洋”出来后,已经很晚了,少东家问:“你们住哪里呀?我送你们回家。”

詹濛濛报了地址,开玩笑说:“你刚从外国回来,知道路吗?”

“有GPS卫星定位系统。”

“A市这几年街道变化神速,又到处修路,有GPS也不好找,还是我来开吧。”

“你有驾照?”

“当然。”詹濛濛掏出驾照晃了一下,“新时代的女性,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

少东家被逗笑了:“呵呵,太厉害了!”

车童把少东家的车取来了,詹濛濛开心地大叫一声:“哦也!宝马6系,还是敞篷的呀?乖乖!太拉风了!”说着,就到车童手里去抢钥匙。

车童不肯给,少东家发话了:“给她吧。”

詹濛濛接过钥匙,喜滋滋地坐到驾驶室里,林妲正想坐到后座去,少东家把她拦住了,指了指前座:“你坐前面吧。”

“不,还是你坐前面吧。”

“我怕死,不敢坐前面。”

林妲以为他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他真的很怕,完全不顾男人的体面,不时地吆喝:“有人!有人!”“红灯!红灯!”“刹车!刹车!”

詹濛濛咯咯笑着,把车开得风驰电掣,好像存心把少东家吓得尿裤子一样。

到了目的地,詹濛濛停了车,但还恋恋不舍地坐在那里不肯出来:“哇,太过瘾了!好车就是不一样!”

少东家问林妲:“你住哪里呀?我送你回去。”

“我就住这里。”

“你们俩住同一栋楼?”

“不光是同一栋楼,还是同一层,同一套房间。”

“是吗?亲戚?”

“不是,濛濛是我同学,家在外地,她在做暑期工,公司离这里比较近,住在我家。”

“哦,那我省汽油了。”

少东家走了之后,詹濛濛责怪说:“你干吗说我借住在你家呢?就说我家也在这栋楼,他不就以为我父母也是大学教授了吗?”

“你事先没说么。”

“这还用我说?我看你是故意的。我叫你去,是做陪衬的,你倒好,在那里喧宾夺主。”

“我哪里有喧宾夺主?”

“你唱的那首歌。”

“那不是他们逼着我唱的吗?”

“逼你唱你就唱?你不会推脱?”

“你不是也在那里嚷嚷要我唱吗?”

“我当然要嚷嚷,不嚷就让人看出破绽了。”

“我哪里知道你是在假嚷嚷?”

詹濛濛自我开解说:“算了,唱个歌也没什么,况且是首老掉牙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