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伽蓝之羽

题记:这世间什么都挡不住个“喜欢”,“喜欢”了便没救了,失了心,丢了魂,还觉得心甘情愿。那些斤斤计较分毫不让的是心和魂都在的人,既然都在,还有脸叫嚣什么“喜欢”?!

「不过那些人非富即贵都是痴心妄想级的,不如这朵好看的店花来的平易近人。」

这是东离国最西边的边城,风临。

是夏。艳阳肆虐,绿荫鸣蝉。

街边的凉茶铺子里面坐满了本城消暑的百姓,掌柜将算盘珠子拨得噼里啪啦响,挺富态的双下巴笑成了三层。跑堂的店小二里里外外地招呼,每次经过我身边,都不经意似的涮上一眼,绿莹莹的眼珠子,白惨惨的脸,怪吓人的。

我是这凉茶铺子的常客,要上一碗酸梅汤,就在门口的风水宝地耗上半晌,惹得掌柜的见了我就翻白眼,随时都要驾鹤西归。这店小二大约也是得了掌柜的授意,要把我吓跑罢。我摸了摸脸,顿时安心下来,脸皮还够厚。

没多会儿,店小二又蹭过来,手中壶一倾,半碗酸梅汤又添满了。

我有点儿惊恐:“……我只有三个铜钱!”还有一个是留着买包子的。

“……请你喝。”

这会儿他得闲在我面前坐了,板着一张晚爹脸,却肌肤赛雪,唇红齿白。来这店子的姑娘大多是冲着他来的。要说这风临城也奇怪,以美貌着称的女子少有,男色倒是春色无边。不过听闻美人也是扎堆的,锦棺坊的店主白清明,独孤山庄的柳非银公子,城主家的兰汀公子,望乡楼的老板秦毓,没事便凑在一起吃酒谈天。

不过那些人非富即贵都是痴心妄想级的,不如这朵好看的店花来得平易近人。

可是店花是朵有刺的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上回有个暴发户的闺女带着媒婆抬着聘礼来求亲,请他做上门女婿,被他扛着板凳赶了两条街。

你别不信,这是真事儿,那条板凳还是从我屁股底下抽走的。

店花见我傻愣愣的看着他,不大自然地别过脸去,耳朵微红:“我叫朱雀,你叫什么?”

只听胖子掌柜叫他“小朱”,其他人也只知道他叫“小朱”。原来店花叫朱雀,跟我还挺异曲同工的。我说:“我叫凤彩。”

“凤彩。”他重复一遍,仔细思考,“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我是从海的另一边坐船过来的。”

店花有点惊诧:“难道是瑶仙岛?”

今天下九分,其中一个便是漂在海上的瑶仙岛。在内陆百姓口口相传里,那座岛富庶美丽,是战火不及的世外桃源。于是这世内的人对那神秘的岛屿更多了一分向往。我坐着发往流苍国的货船离开瑶仙,再穿过流苍的疆土来到北边的邻国东离。

这一路兜兜转转,走到风临城,已经过了两个多月。

从初春累累繁花,到盛夏烈日炎炎。风临城内酷暑难当,望乡楼是喜欢舞文弄墨的公子小姐们的风雅之地,老百姓们也只能钻这便宜实惠的凉茶铺子。别的姑娘每日来铺子里是为了看店花,我却是为了等人。

这店花被惯坏了,见我不理他,立刻瞪人:“你不愿意搭理我?”

我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老实:“是啊。”

店花磨了磨牙,把手巾往肩上一甩,拿着扫帚扫果壳子去了。

其实店花人不错,性子虽然怪了些,心地却是善良的。那些个没事蹲路口拿着弹弓打麻雀的皮猴儿,他会毫不留情地训斥一番。无论是多么彪悍不讲理的妇人拎着哭哭啼啼的孩子杀个马回枪,他都能面不改色地用不重样的脏话骂她个桃花满天红。

大约店花听多了好话,就像细粮吃多了,再吃到粗粮就觉得粗陋不堪还噎得慌。

店花黑着脸,不多会儿连天公都黑着脸,电闪雷鸣后天地之间挂起水帘,檐下都是避雨雀儿,叽叽喳喳很是热闹。

我便是这时遇见了白清明。

虽然撑着油纸伞,绣着牡丹的袍脚还是湿透了。他身旁的俊美公子更惨烈些,头发滴着水,手上牵着的鹅黄衫女娃娃却是清爽干净。绿衣侍女接过白清明手上的伞,朝着店花甜甜一笑:“小朱,快把窗边的桌子擦干净,要酸梅汤。”

那小脸笑得那叫一个少女情怀总是诗。

店花抬起头,朝着那小脸,也柔情蜜意地回了一个字:“……切。”

绿衣少女炸了锅,“嘭……”我面前的桌子被踢翻,盛酸梅汤的碗碎片齐飞,一块碎片擦着额头过去。

血不要命地淌下来。

店花怔了一下,立刻暴跳如雷:“绿意,老子看你是活腻歪了!”

「我有些怕了,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善的孩童。」

那日后,我便住进了锦棺坊。

大约是因为我告诉白老板,我是从瑶仙岛过来的旅人,过了盛夏便离开。

他狭长的眸子含笑说:“真好,那岛上可有我一个故人呢,只是我从来没去过。”

锦棺坊并不像那些人说的那样阴森可怖,在幽深的巷子,抬头能望见高墙外参天古树,朱红的大门便笼罩在重重绿荫之下。我告诉白清明,这里与我在瑶仙岛住的地方很像,只是这里没有那种开白花的叫伽罗的树。

“伽罗树没有叶子,花朵簇拥在枝头,像落满了雪。听闻那花是千年不败的,不过谁知道,那些个老人们说的,反正他们祖祖辈辈都没见过那花凋谢过。”

“真是奇花。”白清明笑语盈盈,“有机会一定看看才是。”

那日刚下过雨,碧空如洗。

我扭头看他,他执一颗晶莹饱满的紫葡萄在唇边,却没咬下去,只是看着天发愣,面上是有几分温柔的。我想,他一定是在想那瑶仙岛上的故人,便问:“岛上的是你什么人?”

他顿了一会儿才说:“是我师兄。”

“你们相处得不太愉快?”

他有些惊讶,却笑了:“何出此言?”

“直觉。”我就是老实,“你提起他时眼睛发暗。”

白清明笑得更浓了,不知是哪来的风吹起他紫灰色的长发。有檐下的麻雀蹦到他的脚边,他便抓了瓦钵里的小米伸出手,让那雀儿来啄食。那雀儿啄食完,扑棱棱翅膀,便没心没肺地飞到枝头呼朋引伴。在我看来,白老板那温柔的眼神却透过麻雀看见了其他的东西。

“他忘记我了。”白清明说,“有些东西,能留住的自然能留住,留不住的也不能强求啊。”

这话平平常常,却擂在我的胸口上。

凡事莫强求。

我笑了笑,杯中碧绿的茶水映出我漆黑如墨的眼,不知不觉也染上了暗色。白清明突然露出一笑,用让人心尖儿发颤的诱惑声音问:“那么,在下此番也算掏心掏肺,作为公平,你是否也该坦诚相见——可爱的小麻雀,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风临城,到底是来干什么呢?”

小麻雀,小麻雀。

我吓傻了,茶水洒了一身。

原本以为这城内的人都是肉眼凡胎,哪能瞧出我的真身。说起来惭愧,虽然名字取得雄心壮志的,其实我只是个妄想便凤凰的麻雀。以前还做麻雀时,跟着一大群族鸟在房檐嘴碎,争地盘,偷食,吃软怕硬,见风使舵。如今成了精,有了人形,骨子里的鸟性却是改不了的。

我有些怕了,我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装的孩童。

“你不必怕,我不是柳非银,没那么爱多管闲事。”

白老板说起他咬牙切齿面露凶光。在锦棺坊呆的日子不久,却知道那个柳非银名义上是棺材铺的伙计,私下却是惹是生非完还要自家老板帮忙擦屁股的人物。正说着,那人便领着那个鹅黄衫的女娃小荻来了,桃花眼里含着水,对谁都亲热。

不过他们再和气,这锦棺坊也成了我的心病。

我就这一条命,即使苟延残喘,也想好好的活着。

对我来说,凉茶铺子很安生,有烟火气息,还有我喜欢喝的酸梅汤。

“喂!”

无比冷清又便扭的打招呼声,我扭头看着店花。

他没看我,板着脸:“你现在夜里是睡在城外的老离树上,还是去白大哥的棺材铺那里?”

其实比起那黄鼠狼和野猫出没的野外,锦棺坊的确很舒坦。不过,我可不敢以身试法,告诉那个总是用打量食物的眼光看着我的绿意,麻雀肉真的很不好吃。

“其实现在城外的树上挺凉快,总不好叨扰人家。”

“嗯。”店花总算把高贵的脸转过来,“凤彩,你来风临城干什么?”

白老板这么问,店花也这么问。

现在的男人真是无理,怎么爱打听人家姑娘的隐私呢?

但是我有些疲惫了,店花如碧波般的眼一瞬间让我叹气了:“我来找人。”

“情人么?”

我看着他笑得挺无奈的:“一个我永远不想找到的人。”

店花想了一会儿,瞪了我一眼,几天都不理不睬的,不知道那想法到底偏了几里地。

「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

凉茶铺的常客都知道店花不是本地人,听说是离家出走,真是有出息得紧。他在城东租了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韭菜,挺简陋,却也被店花收拾得挺干净。他家屋顶的稻草很软,躺在上头晒太阳很舒服。趁我精神松懈的时,店花也锲而不舍地问我在找什么人,我只能苦笑。

店花问了几次,也就不问了,不过我很感动,因为店花关心我。

于是我也心里热乎乎地关心他:“你什么时候回家去,家里人怕是担心坏了。”

“我家里人才不会担心,父亲说了我不是他的儿子。”

“你做错了事?”

“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是聘礼,不过我原本也不想去送的。”店花耸耸肩,无所谓的说,“父亲说让我滚,找不到就别回去,所以我就滚啦。”

“家里人都是嘴上骂着你这个小兔崽子走了就别再回来,可是你回去还是揪着你的领子哭着骂,你回来做什么啊,滚出去啊。”我笑嘻嘻地偷吃店花剥好的花生仁,“都是口是心非的,其实比谁都怕你在外面受委屈。”

店花被破衣裳包裹的身子像豆腐捏成的,只有好人家的小孩才能养得这么漂亮,怕是没吃过什么苦。在这凉茶铺子里当伙计,那点微薄的工钱也仅仅够他填肚子。他连剥花生都能磨红手指,却很认真的低着头说:“我没打算回去,也没打算按照我父母亲的安排去光宗耀祖。我在这里挺好的,日子是清贫了些,可是我挺喜欢,这样过下去挺好。”

为茶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店花还没过厌。若他知道穷人的烦恼就像韭菜,割完一茬还有下一茬时,怕是心里便后悔,有了后悔就心生怨恨。

不过,我心里还是隐约希望没有那一天的。

见我只是笑,店花有些危险的眯眼:“喂,你是不是嫌我穷?”

“没有,我也觉得你说的这种日子很好,清贫些也好,日子太美好也让人觉得不长久。”我说,“我也是很喜欢的。”

店花真是孩子气,立刻就笑了,继续偷吃花生仁他也没生气。我们俩并排坐在门口,那个觊觎他,想讨他做上门女婿的姑娘咬碎了牙齿。

白天我在凉茶铺,晚上便睡在城外的百年老离树上。这天夜里风雨交加,我睡得正熟,被闪电匹醒,刚要骂娘,却见头顶罩了一把油纸伞。有一张脸俯视而下,脸儿红扑扑的瞅着我。我也认真瞅着他,越瞅越觉得他在人类的相貌中是出类拔萃的。

他恶人先告状:“喂,你乱看什么?!”

我忙敛下眼心如止水。

“抬起头来看我,谁准你低头的!”店花更恼怒了,索性拉着我的肩鼻顶着鼻,眼对着眼,“从今后我准你乱看,不过只准看着我,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点了头,有点昏昏沉沉的。

店花脸更红了,嘴角却抿了起来,眸中的碧绿变得深邃起来,如流光美玉。原本店花是准备吓死我,如今是要迷死我了。我真是瞧傻了,看见店花嫩嫩的唇压下来飞快地亲了一下,又摆出认真的姿态来:“那就说定了。”

娘嗳,人家说电闪雷鸣吓病了的人容易发癔症。发癔症的店花把伞卡在树枝上便溜下树,消失在茫茫雨色里。那夜我失眠了,在树上辗转反侧,又坐起来看着头顶的伞发怔。我这才发觉店花对我是有那种意思的,若有似无追随的目光,空了就会添满的碗,还有空闲时剥好的花生仁,除此以外,愚蠢的我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不过,心下还是为那蜻蜓点水的亲吻乱了方寸。

次日我没有去凉茶铺子,无处可去,就只能去锦棺坊。进门见绿意正跟柳非银斗嘴,白老板在算账,有客人来不分贵贱都好茶好水的招呼上。绿意不待见我,大约是白吃白喝了些日子,替他家老板心疼银子。见她摔摔打打,没个好脸色,恨不得将那香茗泼到我脸上。再厚的脸皮也快兜不住,柳非银招我附耳过去,笑得挺奸诈:“凤彩,那个小朱伙计为了你跟她翻脸,她那是嫉妒你呢。”

我只能当笑话听听,喝过香茗蹭过饭,绿意立刻瞪着眼,挺泼辣挺直接:“你什么时候离开风临城?”

“快了。”

“要走就快些走,这样拖拖拉拉招猫逗狗的不是讨嫌么。”

我脸皮够厚,倒也不怕被人数落几句就直起地一走了之。柳非银闲时嘴碎跟我说,绿意以前喜欢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却只是利用她。绿意倒不怕喜欢上别人,却也是格外慎重。柳非银还说,既然是绿意看上的,八成是个不错的家伙。

夜里店花又来了,他爬树挺利索,坐在枝桠上问:“今天怎么不来?”

“我去白老板那里了。”我截住他偷瞟我的眼神说,“对了,朱雀,我快离开了。”

店花立刻瞪大了眼,呼吸都屏住了,有些难以置信似的。

“原本我来这里就是找人的,既然找不到我便要走了。”我赔笑,却怎么也不能做出轻松愉快的模样来。店花的脸上却有了裂纹似的,我当作没看见,继续说,“朱雀啊,你以后好好过罢。捱不住便回家,家才是最好的。”

其实绿意说的也对,这样拖拖拉拉的确害人。

可是我却没有后悔过。

店花那青山绿水的眉眼,生生往心肉里钻,疼得叫人咬紧牙都忍不下。这张脸却开始有了哭意,硬生生的忍住,眼睛瞪得快要裂开,眼白已经红透:“你你……我……我们说定了的……你你……你反悔……”

我淡淡的敛眉:“我并不记得跟你有什么约定,你记错了罢。”

这席话说完,我跳下那株离树,兀自往城里走。

如今我才看清楚自己骨子里那股小家子气的鸟性是改不了的,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而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我去了锦棺坊,薄薄的晨曦中,白清明与柳非银支了一个竹塌在门边下棋。

老板没回头,只是问:“凤彩,你可要想明白,这东西你不愿意谁都强迫不了。”

柳非银咬着手中的棋子,有些惋惜似的:“你错过这回可没下回了,现下还有谁这么老实的,还真是笨得可以。”

他们都心如明镜,倒是我觉得天衣无缝,着实雀目寸光。

我有些不好意思:“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终究心里过不去,患得患失这般难受,还不如还了。”

白清明没再多说,伸手束起发,从袖里拿起法器月华剑。

封魂师,用扇和剑做法器,扇舞镇魂,剑舞渡魂,扇剑双舞那便是灭魂。

刹那间紫灰色的发丝在第一缕晨光里闪闪发亮,他的身姿犹如彩蝶起舞,足尖离地,袍脚的花生出了香气,落满了月华的剑影劈开我的灵台。

一根长长的七彩流光的尾羽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地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昨昔的我,是没什么奢求的。

麻雀嘛,顶多是做做梦,妄想着有一日能变成凤凰,翱翔于九重天之上。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世上还没听说过几只麻雀能修炼成精的,机缘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我每天在一个叫醉梦轩的店铺屋檐下,日子过得寡淡却安生。

店铺老板叫白寒露,身上有危险兽类的气息,样子也太冷了些,其他鸟兽便不敢靠近。原本我也是惜命得紧,大约是有一日与他四目相对,他突然歪头一笑,将手中的饭团举起来。

如云般洁白的是他的发,琥珀般坚韧是他的眼,伽罗花瓣般柔软的是他的唇。

我不知是哪根神经断了线,于是飞到他袖口,啄食了他手上的饭团。而从那以后便没有去觅食过,他不吝啬食物,还喜欢给乱七八糟的东西取名字。而像我这么一只乱七八糟的麻雀,他却取了个雄心壮志的名字,他说:凤彩这个名字好,你便叫凤彩罢。

偶尔会有从风临城来的书信,是他的师弟。

他不太喜欢那个师弟,他身边的那个跟进跟出无比忠心的伙计游儿也不喜欢他那个师弟。其实我看过他师弟来过的信,每次都是寥寥数语,关怀如冲淡了的香茗,偶尔遇见麻烦事需要帮忙也很客气,像两个陌生人。

我蹲在老板的肩上,有次听他落了霜似的声音:凤彩,我师弟好像也没这么讨厌,是不是?

我当然不会回答他,只是赞同地扑棱棱翅膀。他伸出长指摸摸我的脑袋,结了霜的眼微微回暖,有些薄薄的孩子气。

我想我短暂的一生便要这样匆匆而过了。

——直到某个清晨有个眉眼含翠的少年人敲开醉梦轩的门问:寻找失物的生意这里接不接?

那天我在檐下舒舒服服地梳理羽毛,檐下支了竹塌,生意也谈得极其顺利。那少年人要找的是一根凤凰尾羽。我那时才知道少年是多么了不得的人物,他是当今天界最尊贵的女人天妃伽蓝的仆从,而天妃伽蓝的真身是一只七彩凤凰。凤凰惜羽。那根羽尾是天妃让他送给他未婚妻的见面礼。这么重的礼,却被他一不留神丢在凡间。

他的报酬是一颗火红的却冒着寒气的珠子,那定然不是凡间之物。

白寒露瞧着那珠子眼波荡了荡,却没接:“凡间飞禽众多,那尾羽八成也找不到了,这寒火珠你先收着,若能找到再交换也不迟。”

年轻人倒也没什么着急,看似比白寒露还冷淡,只是说:“嗯,找不到也没办法,天意如此。”

“听闻你们比翼鸟族只与同族通婚,一雄一雌比翼双飞,恩爱无双。”

年轻人嫌他话多似的,起身拍了拍袍子上的褶子,模样挺轻松。

他继续问:“反正找不到尾羽我父亲也不会允许我回去了,你跟我说说这凡间九国内,哪个地方好?”

这九国之内好地方不少,现下是四月云国炽日城的灯笼树已经结出灯笼,入夜全城便陷入柔软的光源里。只不过云国现下不太平,而紫国凤鸣城最美的时光是仲秋佳节前后紫星花盛放之时。可是白寒露想了想说:“东离国最西边有个叫风临城的小城,我师弟在那里待了几年,他总夸那里民风淳朴景色也美,你还不如去那里也好有个照应。”

对我来说,这些个大人物的生活与我遥不可及,丢了多么贵重的东西,也是不痛不痒。只是这一生若能看看凤凰羽长什么样,也就知足了。

后来白寒露送他去坐船,我凑热闹便蹲在老板肩上去送。少年人那晚爹脸露出来岛上后第一个笑容,好似有竹林的气息,他说:“他们说这凡间的百姓的宅子里有两害,一种是打洞的灰鼠,一种是枝头灰不溜丢吵闹不休的家雀了。”

我挺生气,若没有我们灰不溜丢的普通模样,怎么能衬托那些个没羞没臊的鸟儿们的羽翼丰满美丽?!

少年人伸出长指在我脑袋上点了一下,说:“小家雀你莫生气,其实你这样多好多自由。不过,我这么说,你怕是要啄我了罢。”

我仗着有老板给我撑腰使劲啄了他一下,扑棱棱翅膀。

那少年人走后,白寒露也出了门,铺子里只剩下那个怪里怪气的游儿。他没事就在屋檐下对着我流口水,我吓得精神失常便把那金贵的比翼鸟给忘了些日子——直到白寒露某天黄昏回来,袍袖里七彩光华流转,刺得我睁不开眼。

那天晚上游儿那个泼皮扯着白寒露一起去海边看焰火。

我藏在屋梁上,看见游儿在门口一挥袖子加了一道妖障,那根伽蓝之羽供奉梧桐木的香案上。

昨昔,我是当真没什么奢求的。

在我鬼使神差地张嘴吸尽那尾羽的光华之前。

——腹内像是着了火,接着便是刺骨之痛,身体被撕裂又被黏合,有股清澈的仙气将我包裹,轻盈无比,我落在地上化成了人形。

这醉梦轩的老板白寒露不是普通人,我见过他在月圆之夜变成一头白狼窝在榻上熟睡的模样。他变成狼还是很英俊,可是也嗜血。我毫不怀疑那些仅有的善意会因为我的背叛,而让他毫不犹豫的撕裂我。

那夜最后的记忆是海边的风的腥味和头顶炸开的焰火。

我逃走了。

从瑶仙去流苍的货船,我双脚站在甲板上,那一刻觉得无比幸福。

我去了风临城,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

我只是想去看看那只比翼鸟还在不在,若他不在,我便不还他了。

只是没想到,在凉茶铺子里,那只比翼鸟穿着粗布衣挽着裤腿,豆腐捏的身子骨,碧波做的双眸。见我打量他,以为又遇见了女登徒子,冷冰冰地看过来。

“喂,看什么看?!不进来喝茶就别堵着门!”

掌柜微微一笑,手下的算盘噼里啪啦,无比得意。

让我一瞬间想起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的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我认命地敛下眼,虔诚得像个教徒:“我要碗酸梅汤。”

「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

其实早就应该还了。

不过是对凡间多了一丝贪念,反正白寒露总会找来的,多过一天便赚一天,死也值了。于是就这么一天天地捱下去,每天都去凉茶铺子看那比翼鸟来来回回招呼人,好像看着他便能踏实些。我自以为挺高明,算计了个透彻,却单单忽视了人心。

他看上我大约也是因为我每日都在他面前晃,丑女三天看惯?其实我也不丑的,只是有些普通,只有眼睛还算黑得漂亮。可是比翼鸟只和同族通婚,我想朱雀看上我,大约也是知道回不去了,所以才绝望得自暴自弃罢。

反正做回麻雀以后,我还是想不太明白。

不过我想着想着便不愿去想了,如今在锦棺坊檐下做了个窝,日子又回到最初的悠闲寡淡。只不过喂我吃食的人,从白寒露变成了白清明。我跟白氏封魂师还真是有缘。

听白清明细细碎碎地跟我说,他把尾羽给了店花,可是店花没问什么也没说什么。

我想他应该快离开这座城了,回到他该去的地方,皆大欢喜。那颗寒火珠落进柳非银的囊中,每日都拿在手里用来避暑,惹得绿意直骂他不识货糟蹋东西。

又过了几日天气稍凉快些,落几场雨。

这日我正在屋檐下梳毛,却见那碧波双眸雪白的肤色,板着后爹脸的人来了。

他貌似不经意地抬了下头,我差点从屋檐上跌下来。

柳非银没个正经:“呦,小朱伙计,你还没回去呀,连聘礼都找着了,不回去八抬大轿娶你的新娘子吗?”

店花一撩袍角潇洒地坐下:“我想好了,我不会回去的。”

白清明稍稍抬了抬眼:“这是为何?”

店花哼了一声,开始磨牙:“那尾羽原本就是故意弄丢的。我去那醉梦轩不过是做样子给我父母看的,哪知道你那师兄神通广大真能找到?这凡间想得道的飞禽数不胜数,谁得了还能还?没想到,还真有笨到让人吐血的笨蛋。”

他说的那笨蛋就是我了,我又差点从檐上跌下来。

“天妃赐婚的那个姑娘是整个比翼鸟族数一数二的美人,可是我不喜欢。我们族生来便是一目一翼,以往是被其他仙禽嫌弃,所以只能本族嫁娶,几千年来倒成了美德。可我自愿放弃一切来到这凡间当个小伙计勉强度日,在别人看来或许是没出息得紧,可是我偏偏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所以我决定不走。”垂眼兀自说了半晌,店花忽然朝檐下望了一眼,“而如今,我更不能走了。我相中了个姑娘,模样说不上坏也挑不出好,性子挺沉稳老实,而且连个妖都算不上。听她笨嘴笨舌我就生气,可是她不理我,我就更生气。她那么多不好。我偏偏喜欢。”

我什么都没听清,直听他说“喜欢”,心尖儿还来不及颤,想起自己如今的身份便深深暗了下去。

在旁边始终不吭声的绿意翻了个白眼:“既然喜欢,先前我家公子去送那尾羽你便要跟来了,何苦现在还来?好不容易水清了,非要再来搅一搅,你们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店花又开始磨牙:“那、那是我等她去找我!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说到最后已经都是委屈了。

绿意听得一怔:“那你今天怎么又来了?”

已经整整二十一日,这二十一日,下了四场雨,锦棺坊门口的老离树的新芽又长了一茬。

“因为等不到她,所以便来找她了。”店花从袖子里拿出那根七彩流光的尾羽,微微一笑,“聘礼我都带来了,哪能容她反悔的?”

这世间什么都挡不住个“喜欢”,“喜欢”了便没救了,失了心,丢了魂,还觉得心甘情愿。那些斤斤计较分毫不让的是心和魂都在的人,既然都在,还有脸叫嚣什么“喜欢”?!

这下我真的一个跟头从屋檐上跌下来。

我怕我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被摔死的麻雀,闭上眼,却落进软绵绵的掌心里。

店花瞪着眼,凶相毕露:“再有下回,你来找我!听见了没?!”

我被吼得发昏,四仰八叉躺在朱雀的手心里,看着高墙之上纯净柔软的云和天。麻雀总想攀高枝,攀上了哪有下来的道理?

再也没下回了,我笨了第一次,总不会笨第二次。

凤羽的光华慢慢敛入体内。

我想,下回若再有姑娘家没羞没臊的来提亲,领着板凳追两条街的便要换我了。

门外艳阳肆虐,绿荫鸣蝉,真是个好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