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子寒露

「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

每逢双数日便成集市,从望乡楼的窗望出去,整条中街两边都摆满了小摊子。都是乡下人来卖点自家的作物织品,换点粮油回去过生活。街角有个年轻人用青绿的苇叶编蝴蝶,明明是做惯粗活挂满老茧的手,却灵巧得很。

白清明突然想到那个人的手,像一块嫩生生的豆腐。而那样的手却握着匕首,将师父养的山猫刺成一个血葫芦,还面不改色。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们都还是被师父从各处领来的无家可归的孩子。他吓得跌坐在地上,那个人从袖子里掏出一只草编的蚱蜢,蚱蜢是绿色的,染着猫血。那人用那双琥珀色的小狼眼睛盯着他说:“清明,我把小怪送给你,你不要在师父面前告我的状好不好?”

那个人的性子一点儿都不可爱,甚至还有点儿阴森,却有个可爱的毛病——喜欢给身边的东西取名字。从穿的鞋袜,山上的花花草草,甚至每次师父罚他们师兄弟几个一起面壁,他都对着墙壁嘀咕着:“阿坚,我又来看你了。”

不知道那个人还记不记得陪了他十几年的阿坚。想到这里,白清明不由得翩然一笑,对面胭脂铺走出俩扁脸姑娘,一抬头,见那传说中芝兰玉树的锦衣艳鬼白老板,骨头酥得像炸好的麻花。

柳非银桃花眼一飞,对着自家老板蹦出俩字:“风骚!” 秦毓口中的酒“噗”地喷出来:“真客气,这风临城的公子哥儿哪个能骚过你?!”

柳非银露出挺整齐的一口白牙,不含糊地回咬:“秦老板说得对,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要不是你在庙会上跟人家不知名的小姐对什么诗,能把兰汀那门亲事给对黄了?”

人生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损友一两个,烫壶沧澜美酒,聊聊城内的八卦,互相揭揭老底儿。君子动口不过瘾就动手,划拳行酒令,输的人裸着胸膛大腿自称“奴家”去大堂里找个爷们儿敬酒。

在这望乡楼饮酒对诗的大多是附庸风雅的纨绔公子们,比平时在城南暗香院中玩过的荒唐游戏有过之而无不及。今日学堂摆谢师宴,那老夫子见柳非银往他的得意门生大腿上一坐,喂了杯水酒,胡子都炸了,气得哆哆嗦嗦地直骂荒唐。

那紫衫公子哭笑不得,凑在耳朵边压低声音:“唉,回回比,回回输。” 柳非银扯了扯嘴角:“放心,总有一天本公子要输得他去暗香院卖身!”

白清明也跟着看热闹,心里正感叹着怎么能有人不要脸到这种地步,望过去却与那紫衫公子的眼神不经意相撞。琥珀色的眼珠,面上挂着笑,眼睛里却容不下那丝血性。他手一抖,差点捏不住酒杯。

与那个人一模一样的兽类的眼睛。 那个人不是别人,是他的师兄,白寒露。

「稻怕寒露一夜霜,麦怕清明连放雨。」

与白寒露初相识,是隆冬,天降大雪。也只有这时平日里为半块馒头争个你死我活的小叫花子们,才亲亲热热地依偎在一起取暖。

白清明那时还不叫白清明,没有父母也没有名字,没有过去更看不见未来。只是为了活着。尤其是到了寒冬,他们的小命就像拴在了裤腰带上,说不定哪天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所以八岁的孩子整个冬天都不睡觉,只是闭着眼睛,眼底都是青黑的。

这天大雪夜,他躺在干草堆里,感觉有一只手慢慢地伸进他的衣服里,小心地摸索着。不用说也是哪个半夜饿得睡不着的小孩儿起来偷吃的。手是温热的,怀里还揣着半块苞米饼子,在那偷儿摸索到正往外掏时,立刻被他按住。

他睁开眼,借着朦胧的雪色,那小孩儿细皮白肉,散着如瀑的长发,衣衫单薄,却一点儿都不脏。那双眼睛是琥珀色的,像泛着朦胧的光,被抓住也不怕,胆儿挺肥。听说赤松打到云国边境了,许多人拖家带口往北上逃亡。最近城里就多了不少新人抢地盘,这孩子怕是谁家走丢的小少爷。

对峙半晌,他咬咬牙将手放开,那小孩儿抓过苞米饼就是狼吞虎咽。实在是少得可怜的东西,小孩儿竟然像饿疯了的小狼崽又扑上来,张口就咬住他的脖子。温热的血溢出来,他只管用力地吮。

到底要饿到什么程度才能这么饥不择食啊,他痛得骂人,可是他没推开这可怜的小孩儿。

从那天起他就有了伙伴,白天一起去讨吃的,晚上裹在同一条破毡子里等天亮。可是这小孩儿真的很笨,连怎么装可怜都不会,根本就是个吃闲饭的。他一个人讨来的东西要两个人分,小孩儿食量大,饿得发疯了也不像其他小孩子那样嗷嗷叫,而是扑上来抱着他就咬。

小孩儿好像很喜欢他血的味道,真像只小狼崽子。

可是他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瘦得皮包骨,深深的牙印开始化脓,夜里发了烧呼哧呼哧地喘粗气。不知道小孩儿哪来的勇气,一口咬破自己的手腕凑到他的嘴边。血是微微黏乎的,带着甜腥。

那个走路轻飘飘的男人走到破庙口,首先看见的就是小孩儿紧紧搂着病得奄奄一息的他。那个男人舒了口气,将抽出一半的斩魂剑又收回去。他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鼻息,转头对小孩儿说:“既然有人以血养你,你也肯以血养人,那么你以后便不是兽类了,跟我回去吧。”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名字。 师父姓白,他叫白清明,那小孩儿叫白寒露。

稻怕寒露一夜霜,麦怕清明连放雨。一个白露,一个清明,中间隔了万水千山,相见不相识,相识不相逢。师父说,你们现在还小,以后自然会明白给你们取名字的含义。

后来白清明才知道寒露不是普通的小孩,他是狼人。冬天深山里找不到吃的,他们便化成人形来到人群里。师父一路循着他的踪迹来到这里,若他作恶,便要斩杀。可是狼人竟然肯以血养人,便是没什么兽性了。

师父收他们为徒,他这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传说中渡魂降妖的封魂师。白氏是封魂师中血统最古老也是最单薄的一脉。到了师父这一代,拥有正统白氏血脉的只有他一人。

而到了白清明这一代,最终继承白氏血脉的,也只有他和白寒露。

「旧井边坐了个人,白梅香越来越浓,那女子回过头淡淡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柳非银怀里抱着一包糖炒栗子进了门,往榻上一坐便剥得满地碎壳。若是平时他家老板肯定会抛来几个白眼,嘴巴上也刻薄几句。今天碎壳掉在他压了金线的袍子上,他也当没看见,丢了半个魂儿似的。

“绿意,我们清明这是被哪门子的鬼附身了?”

“昨天门口停了只瑶仙岛飞来的夜猫子,是寒露公子来的信,说瑶仙岛前些日子不太平,莫名死了不少精怪。关于帮我们画师取消鬼仆契约的事儿,怕是要拖延些日子。”

他只知道白清明有个师兄,在瑶仙岛开了个店叫醉梦轩,专门与妖怪打交道。 白清明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拿那剥好的栗子:“疯完了?”

原来白老板的脑子还停在几天前的望乡楼。都是不拘小节的大男人,连兰汀那个怕羞的小家伙输了都不怕脱裤子,只有他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外飞仙。柳非银彻底超脱了,他发疯时丢的不是他独孤山庄的脸,而是他家白老板的脸,丢一次恨他一次。

“好吧。”他赔笑,“清明,下次我一定赢。” 白清明又翻了个白眼:“你什么时候认识那个紫衫公子的,我怎么没听说过?”

“哦,你说清予啊,城北丝绸商文家的公子,花灯节对诗认识的。诗对得比我好,性子也温和。”柳非银用扇柄指了指心口,笑得又贱又贼,“清明,你莫醋了,人家可是把你放在这里的呦!”

天外飞仙忍无可忍地踢了他一脚,花蝴蝶扭了腰,委屈又愤恨地把脸对着墙生闷气。 入夜锦棺坊挂上灯笼,绿意燃上引魂香。

隐隐听见夜色里有孤魂野鬼的哭声,还有夜叉和无常手中的镇魂锁和长鸣刀的笑声。仔细听又寻不见痕迹,只有五月里凉凉的夜风。

白清明披了件孔雀毛的披风,手里拎了灯笼,慢慢走出巷子。

鬼魅的哭声来自城南,肝肠寸断般,他提着灯笼沿着无人的街慢慢走。偶尔出没的小鬼都吓得没了踪影。白清明一直走到城南,花街柳巷灯火通明,暗香院门口掩着桃红色的纱帘,有艳鬼般的女子倚门而立,深夜也是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哭声到这里便被风扯断了,空气里全是歌姬弹着琵琶,唱着云国缠绵幽怨的云调。 白清明愣怔着,突然闻到淡淡的白梅香。

一个琉璃白的影子鬼魅般拐进巷子,他如同被雷击,快速跟上去。巷子里有片老宅,没有落锁,怕是平时附近孩子捉迷藏的好去处。旧井边坐了个人,白梅香越来越浓,那女子回过头淡淡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你来了?我就知道你会来……” “白某敞开门做生意,姑娘何须这么费尽心机?”

“唉,你跟以前一样,还是那么无情。”女子半瞌下眼,“进了你的店子还有活路吗?你真舍得做我的生意吗?”

这是一个被前尘往事所累的地缚灵,喝了半碗孟婆汤,又不肯甘心放下,变得混混沌沌疯疯癫癫,这样的痴男怨女又岂止一个。 “忘了也没关系,我叫落英。” “嗯,好名字。”

“你以前也这么说。”落英露出痴迷的表情,“你说山里落英缤纷,是最美的时节。”

白清明突然想起师父住的山谷,三月三枝头将绿未绿,却已经开遍了如霞似锦的桃花。过几日一场春雨过后,风过枝头,花瓣便纷纷飘落,染满了头发。那落英缤纷的确美得惊心动魄。

“想起我了吗?” 白清明抬起头碰见她甜蜜的笑容。 “寒露公子。”

「漆黑的街道上有两盏灯笼,和两抹白衣,吟唱着婉转的渡魂歌。」

白清明记得刚入师父占的那座荒山头上只有他们那一座大院,奴仆都是抓的山里的小精怪,用云雾隐去,就是世外桃源。几位师兄比他们年长,性子也傲,根本不拿正眼看这两只瘦得跟柴火似的小兔崽子。

所以,得闲时,也只有他们俩拉着手往后山的山谷里跑,自己寻乐子。山谷里春天的繁花,夏天满山跑的兔子,秋天里随处可见的坚果,冬天冰层下肥嫩的鱼。少年时也确实过了段逍遥愉快的日子。

直到他们长到十五岁。在山里吃得饱,还有满山活蹦乱跳的活物打牙祭,身体便像雨后的笋子一样节节拔高,转眼便成了两个俊秀挺拔的少年。

也就是那年云国被赤松国攻陷都城,百姓流离失所,尸横遍野。炽日都城怨气冲天,百鬼夜行,入夜连狗都不吠,俨然成了一座阴森森的鬼城。守城门的赤松士兵在城楼上只见漆黑的街道上有两盏灯笼,和两抹白衣,吟唱着婉转的渡魂歌。城门关得死死的,他们却穿门而过,有个懂点门道的守城兵,抓了一把白米撒到城楼下,赫然看见那二人身后跟着大群的死相凄惨的鬼众。

于是白氏封魂师现身炽日城的消息不胫而走。

他们晚上渡魂,白天便在客栈休息。而且渡魂是件非常耗心神的事,脑袋一沾到枕头便睡到天黑。这天白清明醒来身边的铺是冷的,他以为白寒露是耐不住饿,便没在意。直到二更天,他觉得身体刺痛难忍,血液好似都涌到胸口,真气乱窜,“噗”地一口吐出鲜血来。

身体里沸腾的血液不是他的,而是白寒露的狼血。他的气息已经如风中残烛,若隐若现。

白清明赶到炽日城外的芦苇荡,见湖面上泊着一艘渔船,船头挂着一盏昏黄的灯。浓烈的血腥气弥漫在湖上,白寒露的白衣已经被血染透,好像是红衣上斑驳着点点光影。

白寒露的脸更白了,像漂过水的豆腐,攥着白清明的袖子大口喘气:“清明,我杀了人,你不要告诉师父好不好?”

他的眼睛一下子就酸了,恶狠狠的声音已经带了哭意:“不许死,你若死了,我就跟师父说你杀了人!死了也要你的尸体去面壁!我马上带你回去!”

白寒露摊开右手心,赫然是只编了一半的蝴蝶,另一只翅膀还是残缺的。那人琥珀色的眼睛带了点儿恳求:“小飞……送你……不要告诉师父……好不好?”

那是白清明第一次接触真正的死亡。

他从八岁起就形影不离的人在他怀里慢慢变冷,狼人没有魂魄,死后身体埋进土里便化成青灰。他心如死灰,用狐皮裹着白寒露的尸身回山上。刚到院门口,就闻到阵阵血腥气,血迹从门口漫延到师父的卧房。一路看见两个师兄的尸体,还有小精怪死后现出的原身,好比身处炼狱。

原来他们离开半个月,山中已经好似过了几千年。

「许了的承诺就像那天边的云,湖上的雾,地上的一抔黄土。摸不着,看不清,也不值钱。」

再想起来,好似已是上辈子的事。

两袭白衣,青春年少,出门成双,形影不离。

白清明摸了摸额角,又想起昨夜在城南遇见的地缚灵。叫落英。是山谷里的一株桃树。哪个妖精不怀春,遇见白寒露那样山明水秀的俊雅男子痴迷也不奇怪。只是——

她并不是妖,上辈子是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人。

柳非银在门口就看见他家老板歪在榻上,紧蹙着两道斜飞入鬓的眉,不知道愁什么。昨夜他睡着后不知道老板什么时候出的门,回来带着满身的凉,还有若隐若现的白梅香。是女人的脂粉味。

“这城南花街上多了个什么天仙绝色,竟把白老板迷成这样?” “柳大公子的花酒喝了几缸,倒是什么天仙绝色都能遇见,下次也带我去见识见识罢。”

“白老板开窍得也晚了些,今天城南花街死了人,暗香院接不了生意。”柳非银叹了口气,“死得真惨啊,全身只剩下一层血皮儿覆着白骨,我娘那好事的都来了,她破的案比我闯的祸都多,说是地上连个脚印都没看见。我看风临城八成又闹妖怪了,咱这生意该好起来了。”

生意人当然关心的是生意,死了再转世就是了,所以白清明那面无表情的脸也在他的意料之中。有时他真的不明白这个人,你说他不贪财吧,见了金子脸上的笑容让母猫都发春。你若说他贪财吧,都说白老板的黑店进去能脱层皮,却从没人埋怨他。

有不少女鬼听见他的名字就脸红心跳,嘴上肉麻麻地称:“唉,那个冤家眼中的阴郁,瞧着就叫奴家好生心疼。”柳非银嘴角又抽了抽,好一个冤家,真是能麻得全城的人都不用吃晚饭。

入夜又是静得发怵,白清明又披了衣服,拎着盏灯笼出门。还是城南的花街,晚上又是夜夜笙歌。他绕进旁边的巷子,破院的废井上,落英听见脚步声回头莞尔一笑。

“寒露,你来啦。” “落英姑娘,我说了,你可以叫我清明。” 落英脚尖一点飘起来,稳稳地坐在墙头上。白清明也纵身坐在她身边,身后便是灯火通明的暗香院。

“哼,少骗我,我知道白清明是你最讨厌的那个师弟。你忘了我也没关系,我只想这样跟你说说话就好了。”落英指着身后的巷子说,“你不知道吧,昨天你走后,这里死了一个男人,好像刚考上秀才来的,被挖净了血肉,啧啧,真惨。”

白清明点了点头,笑着说:“那可真是惨。”

“可惜你昨天没看见呢,用指甲划开皮肉,挑开一条缝儿整个儿把肉挖出来。”落英兴高采烈,“寒露,你可是狼人,你应该喜欢人的血肉的吧?嗯?”

白清明皱了眉,不知道这地缚灵为何在此,为何会把他错当成白寒露。毕竟两个人长相完全不同。既然她是死在这口废井里,那么她根本不可能认识白寒露。因为那个人从来没有来过风临城。

这个落英就好像是一个提线木偶,在暗处控制机关的,到底是谁?

白清明正想着,见有个男子走进花街,一袭紫衫风雅至极。他没进暗香院,只是一直走进来,到了没有灯影的暗处。是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文清予。

落英像个调皮的孩子,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跳下墙头,白纱飘飘黑发如瀑,一个地缚灵竟然也能宛若天人。 “文公子,奴家在这里。”

“落英姑娘。”文清予走过来施了个礼,根本没抬头往墙头看,笑得温存,“让姑娘久等了,是趁家里人都睡了才跑出来的。”

原来是深夜与情人私会来了,白清明翻了个白眼。不知道这落英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心里猜得也八九不离十。果然落英斜眼看了他一眼,舔了舔嘴唇,露出嗜血的模样来。

“文公子,你当真喜欢奴家吗?” “嗯。” “有多喜欢?愿意为我死吗?”

“为了落英你,死有何惧。”文清予说完情难自禁一把拥住眼前的人,“落英,你就跟了我吧,我会好生待你的。”

许了金银还能富贵一生,许了的承诺就像那天边的云,湖上的雾,地上的一抔黄土。摸不着,看不清,也不值钱。

落英也拥住他,用谈论天气般的淡淡口气说:“那就为我死了吧。”

「一个白露,一个清明,中间隔了万水千山,相见不相识,相识不相逢。」

十五岁那年,师父问他:“你愿意为他死吗?”

那年白清明带回师兄的尸身,回山发觉他的师兄们死的死,逃的逃,师父受了很重的伤。后来才知道师兄们听说,师父要将白氏封魂师的血脉传给白寒露。于是他们先是追到炽日城痛下杀手,又回到山上准备杀了师父继承珍贵的封魂师之血。

他抱着师兄的尸体跪在师父面前,心一点点地寒下去,咬着牙却没流一滴泪。师父问:“清明,你愿意用你的命换回寒露的命吗?你愿意为他死吗?”

白清明点了点头:“只要师兄能活过来,我什么都愿意做!”

那个从来都是走路轻飘飘不拘言笑的师父,竟然弯起嘴角,笑得一脸欣慰和得意。现在三界安定,封魂师越来越少,白氏已经几代单传,没想到在他这代却能开出双生花。因为白清明被白寒露喂食过狼血,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他一命。师父将无名指的血渡给白清明,又将白清明一半的血渡给白寒露。

他惊喜地看着手下的皮肤渐渐温热起来,呼吸慢慢平缓,他睁开眼。琥珀色的眼闪着光,散发着兽类的森森凉意。白清明惊喜地用力攥紧他的前襟:“寒……寒露!”

“……你是谁?”白寒露早已经摸到身上藏的匕首架在他的脖子上,看了看满屋的血污,还有躺在床上只剩一口气的师父,刀锋直接逼入肌肤,“你!……你杀了我师父?!”

他生平第一次这么痛,真是痛得死去活来。 死了一次,血脉相连,什么都记得,唯独忘记了与他的前尘往事。

师父临终前没有解释,他便明白了,师父不让他解释,相见不相识,早已经注定。于是白清明微微一笑,对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说:“那些人要杀师父,我救了他,所以他收了我为徒。白露师兄,我是你的师弟,我叫白清明。”

他冷冷清清地看着,嘲讽地掀起嘴角:“真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竟然分了师父一半的血脉,真是走运。” 白清明只是笑,笑得心甘情愿,喜上眉梢。

他们在山谷里一处幽静处葬了师父。

而后一个渡海去了四季如春的瑶仙岛,一个北上去了万里雪飘的东离国。平时偶尔有信件来往,如果师兄养的夜猫子不怎么迷路的话,半年能通个一封。只字片语,见那个与自己相依为命过的人过得好,就够了,还能图什么呢?!

一个白露,一个清明,中间隔了万水千山,相见不相识,相识不相逢。

「封魂师不近女色,尤其是女人为情人流下的眼泪流进你们的血液里,那就是穿肠毒药。」

白清明也没看清楚,自己是怎么被袖里剑刺穿肩胛骨的。

落英要划破文清予的皮肤时,他只能念咒困住她。毕竟白氏封魂师见死不救,他那个严肃得连皱纹都没有的师父,说不定会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掐死他。只是还没等他结好印,那个为情所迷的文清予已经甩袖抛出一把剑。

剑身很短,是狼骨做成,剑锋上涂了女子的有情泪。

自从来到风临城,他就开始穿花团锦绣的外衣,富贵的牡丹,素雅的绿萼,比宫里的娘娘们还俏。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血液涌在白衣上,是多么的惊心动魄,倒不如给白牡丹染个红色,还显得富贵喜庆。

“你,你是什么人,你伤了寒露公子!”落英发狂似的,眼睛流出血泪来,无比狰狞,“你到底是什么人!”

文清予抬起眼,夜里赫然是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与那人一般无二。他笑了,还是那么雅致至极:“落英姑娘,对不住,在下借了你的记忆一用,如今借完了,便完璧归赵了。”他指间一点莹白的光,在呆滞的女鬼天灵盖处一点。落英怔怔地看着他,像是傻了,须臾看看靠在墙上的白清明,又看看那笑容款款的文清予。

之间所有的记忆都回来了,她不过是失足掉进井中淹死的地缚灵,不久前一个紫衫公子对她说:“来,我给你瞧个东西。”那是一个桃树妖的记忆,在山谷里与寒露公子初相识,后来不远万里去了瑶仙国,为了与那个人有交集,进了他的店子,做了回生意。

“我不是落英……那我是谁……我到底是谁……”落英坐在地上,悲号起来,“那我为什么会爱他……我为什么会……爱上寒露呢……而且为什么你会跟寒露公子有相同的气味呢……”

做鬼做久了,就只能用气味来分辨人,她哪知道这世上会有气味相同的两个人呢。她就像做了一场梦,连梦里都是一场空。

白清明觉得身体里有什么力量在渐渐流失,被吞噬。不过他终于明白了,面前的这位文公子到底是什么人。 “你是狼族的人?”

“白老板好眼力,若要攀亲戚,你的寒露师兄要叫我一声大表哥呢。” “你要杀白寒露?可是杀不了他,只好来杀我?因为比他心软,比他好对付,是吧?”

“你们血脉相通,互相牵制,若是死了一个,另一个封魂师的灵力便会减半。”文清予抖开扇子,“不过能抓到你真不容易啊,竟然找不到破绽。若不是柳大公子偶尔说起,你这人心肠软又是个好奇宝宝,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

白清明笑了,一点也不显狼狈:“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文清予也笑了起来:“你们封魂师不近女色,尤其是女人为情人流下的眼泪流进你们的血液里,那就是穿肠毒药,你恐怕做不成封魂师了吧。”

这个狼人与白寒露哪来的那么多深仇大恨,竟算计到如此地步。 他叹了口气:“做不成了,以后只能卖棺材糊口了。” “恐怕白老板连卖棺材的机会都没了,真是对不住啊。”

两个人笑过来,笑过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两个至交好友在博古论今,谈天说地。 文清予慢慢抬起左手,另一支袖里剑也抛出手。 “叮——”

他咬牙回头,背后站了两个人,一个红衣似火,一个白衣似霞。

“唉,我还以为你半夜偷跑出来见什么天仙美人呢,原来是个姿色平常的男人。”柳非银吹吹指甲,漫不经心地说,“我说清予啊,这大街小巷都传我是清明的那个,你就将就着相信一下,也不能动兄弟我的人啊。”

白清明依旧在笑,笑得像朵牡丹花。

秦毓忍着反胃,手中抛出银白的丝线,丝线像长了眼似的往文清予的身上缠去,他大惊失色地跳开一丈远,牙齿快咬断了:“……三千烦恼丝!秦毓你是什么人?”

柳非银又扭出来:“笨,你死了你的三千烦恼丝会断在望乡台上呢,感情好,我们秦老板亲手帮你剃秃瓢儿。” 有多少游魂惊艳于望乡台上那抹红衣。

只是转世为人又有几个记得。 文清予将那痴傻的女鬼抓起来抛到席卷而来丝线上,回头一笑:“白清明,记得把命留给我。” 他也笑:“慢走,不送。”

「小兰大人别怕,是只整天犯贱欠揍的笨猫。」

关于那夜的事,绿意没有敢问,只知道自家公子看不见游魂,已经没有封魂师的灵力了。他在榻上躺了几日,伤口迟迟不愈合,反复流血开裂,惨不忍睹。

柳非银咬牙骂:“大半夜跑出去干什么,要不是我不放心去找秦毓,看你以后去哪里风骚去。” 这次换他赔笑:“非银,我下次不敢了。”

他心满意足地挑挑自家老板的下巴:“嗯,乖。”

城主家的公子兰汀,从都城回来听说白清明病了,忙提了两斤糖炒栗子来探病。刚到门口就听见“啪——”一声。他吓了一跳,眼睛瞪得圆溜溜的。

绿意摆摆手幸灾乐祸:“小兰大人别怕,是只整天犯贱欠揍的笨猫。”

门口蹲着的猫哀怨地缩着,喵呜一声,说不尽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