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向往

“凡是遥远的地方,都有一种诱惑,不是因为美丽,就是因为传说……”

作为大宋朝最大的城镇之一,杭州不但是鱼米之乡,更是交通要道,全国最大的港口直放东海,临海诸国没有丝绸之路的烦恼,却把生命付诸大海,从宋领会文明的同时,也把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见闻连带烦恼一起带进来了。不过,没有多少人会到了杭州还烦恼,因为这里就是许多人毕生寻找的人间天堂,何况即便是最新的消息,只怕也已是几个月前的陈年旧事,据说倭国天皇大婚,大使顺帆回国、驿站快马外加飞鸽传书,宋英宗的贺礼依旧赶上倭国太子满月才到,若非有人改了贺词只怕当时已翻脸了,只是不知为何大使决定全家搬去京都,再也不肯回国。(其实简单,私改诏书罪名不小,若有人从中作梗……日本人不明白啦)于是,天皇只得另找向导,带了回礼,随船队浩浩荡荡地往杭州开来了。

且不说倭国的小太子收到许多龙凤呈祥的贺礼是否快活,那船队到达杭州湾时确实轰动,十余艘大海船只只俱是三层楼构造,带了使臣、僧侣、棋手,诸多商人和奇珍异宝,自此两国关系大大友善,而李家的船队输送有功,自是大大露脸。要知当时航海不易,非大型海船不能远航,遇到风暴更是有死无生,李家船队每每放洋收益颇丰,却少有惨祸,自是人人羡慕的豪门,可其中的辛酸除了李家人自己又有几人知道?如今,李家的大难题不是有死无生的风暴,而是李家唯一的公子——李查德。这位公子年方十八,却绝不一般,花鸟虫鱼样样精通,十八般武艺样样稀疏,人生得高大白皙,风神俊朗,宛如二郎真君现世,生日宴上作诗一首,名曰《相见难》,且不说写得如何,只是西席先生呐呐地走了,当天便不辞而别,回了老家。老员外见外孙子无意于功名,无计可施,唯有叹息。说到这里,不得不介绍一下阿德的家庭构成,当家的李老是他的姥爷,家中的母亲李莺乃是独生女,美貌异常,当年多少王孙公子求之不得,所招的上门女婿却从未露面,甚是神秘,连婚礼也是在海外秘密举行,听说阿德的父亲甚是能干,但在一次事故中丧生海底。起初传言甚众,但年头久了,也就平息了。李莺不但掌管生意甚为大胆,更是眼光独到,几年来李家船队声威赫赫,李家上下无不心服,再加上管家李禄忠心耿耿,办事麻利,家中食客五湖四海,常有邻国使节来往,一时间倒也兴旺。

这一日,李莺查过账簿,传询下人:“少爷呢?”一位家奴报告:“禀夫人!在炼剑!”

“咦?”李莺大喜,此子天资聪颖,自幼有名士传授正宗内功心法,又以药物相佐打下根基,方才见账簿上写“德少爷购龙泉宝剑一把纹银500两”,自是剑术略有小成,始感钻研之趣,开始勤连不缀,欣喜之余忙吩咐家人:“带我去看看!”不想那下人立刻向院内大喊:“备车!夫人外出了!”

“备车?……少爷在何地练剑?”

“城东柳铁匠的铺子。”

“练剑?”

“是啊夫人,炼剑。”

“……”

“夫人?”

“不去了!”

此刻的阿德,正是全神贯注,赤着上半身,左手铁钳右手锤,当当地敲个不停,六十斤重的铁锤毫不费力的上下挥舞,一柄利器正逐渐成型,但见此物薄如蝉翼,还未出炉,已显非凡品。店外围了许多小姐丫环之类,每有火星蹿出,燎向阿德白皙的胸膛,便有人“啊”的低呼以示关怀。“兹”的一声成品出炉,阿德拿毛巾擦着汗穿了上衣,众女早已迫不及待的进店里来观看。一位姑娘粗布衣衫,相貌却很是俊俏,俨然小家碧玉的样子,正拿了在手里细细地观看,“……阿德哥,这铁锹这么薄,恐怕……”阿德拿过铁锹,又取过一把把凿子当当的敲了起来:“当然不能用了,小玉你给我俩把旧菜刀要改成这么大个铁锹,当然薄了,不过你老爸会有铁锹用的,这不就……”话音未落,众女子已经有人大叫起来:“哇,好可爱,我买了!”一把抢过扔了一大锭银子便跑了,留下众人呆呆地在店中,“什么嘛,赖皮。”眼慢手更慢的众小姐只好埋怨着散掉了。阿德一面向众小姐拱手告别,一面从边上找出一把质地甚好的铁锹交给小玉:“这不就有了。”

西子湖畔,一个丫环征上气不接下气地追赶着:“小姐,等等我……”那小姐正是强买了铁锹逃走的那一位,所幸薄薄的铁锹不重,奔走了许久仍能靠在柳树旁微微的笑出声来,一时间春晖满枝头,路边几个登图子不由得看痴了。那小姐拿起铁锹仔细端详,但见雪白的扇面上竟有牡丹盛开。金属延展,竟酷似花瓣的纹理,虽说做工粗糙,倒也活灵活现,一方钢印篆字“李查德制”,几朵牡丹在阳光映射下怒放,不知不觉,竟开到少女的心里去了。

“我回来了。”来人身材微胖,青衣小帽,赤着双臂,露出一块块好肉,雪白短须,精神甚为矍铄。柳铁匠刚喝了点酒,对阿德一把铁锹卖了一锭银甚为赞赏:“孺子可教!”阿德早已送走众人,收拾了铺子,看得出柳老头正开心,便恭恭敬敬地说:“师傅,您别拿我开心,什么时候我才能打出像您哪般高深的作品呀?”老铁匠笑了:“该学的都交你了,打造神兵利器,光有技术不行,还要有上好的材料,你现在功力不够,上好的材料只是浪费,纵能火中取栗,没有灵性贯通,始终也是凡铁,高手一折就断,定要等到你的太乙真气大成,又有仙家宝物为佐方可。”阿德苦着脸道:“那不是要等个几十年还要机缘巧合才行。”“不会的,孩子,你正年少,有的是机会闯荡。如今你缠着我打铁也有一年了,心思上你早已青出于蓝,只差火候而已。我相信,你不会被这区区一座城池所束缚,早晚会出去闯荡一番的!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想干什么?这些年你学过医,种过田,钓过鱼,下过棋,算过命,现在连铁也打过了,那些师傅都是高手,却没传给你太多武艺,所教的只有内功心法和各种窍门,你明不明白为什么?”阿德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只得老老实实的回答:“不懂。”“因为我们不敢。总觉得你似乎和我们都不同,但不知怎么又说不出来。我们都怕影响到你的发展,把你耽误了。”

那一天,柳铁匠似乎很多话,阿德也听得烦恼起来。“不同?我到底哪里和别人不同呢?”阿德一边走一边冥思苦想着,不过烦恼并没持续很久,阿德撞到大树……

“少爷!”门后跳出俏丫鬟春梅,吓了阿德一跳,也因此让阿德从烦恼中解脱出来。

“我娘亲在什么地方?”阿德还是很孝顺的。

“在花园见客呢,少爷,”春梅笑盈盈的,“我跟你说喔,少爷,今天的客人好奇怪,我们都不知他怎么进来的,单是那一身打扮啊,就真的好奇怪。”“喔,怎么个奇怪法?”“从来也没见过呢!说是西域的蛮夷吧,身份修养似乎又很尊贵呢!而且似乎和夫人认识的样子。少爷你自己去看吧!不过,要悄悄的呦!”

“知道了,”阿德的忧郁一扫而光,突然用双手捏住春梅的脸,用力的扯了一下,很认真,很认真地说,“我就是喜欢你这么多嘴!”“啊,少爷你好坏!”春梅叫着跑掉了。望着美好的轻纱背影逐渐消失,阿德笑了。春梅很小的时候就被卖来了,但在阿德心里,青梅竹马的春梅是不同的,他曾经不止一次偷偷的告诉自己,“她是不同的!”可眼下,自己也被别人觉得不同了。

“到底是怎样的客人呢,真想马上见到。”阿德来到后花园,蹑手蹑脚……嗯?没有人。难道是左花园?蹑手蹑脚……嗯?还是没有人。难道是右花园?……家里大也不用把花园盖得东一座西一座呀!死春梅也不多说一句,到底是那座花园呀!阿德正想发飚,忽然觉得身上一阵发凉,身体微麻,竟仿佛青蛙被蛇注视一般动弹不得,心中暗道不好,过去曾跟随半仙学法三个月,也算略有小成,这情形,不是御剑飞仙在发功,就是身后被满身是血的老太婆追赶,想回头来看,却是不能如愿,慌乱之际,忙运起练了三成的太乙真气,护住真元,正待挣扎,身体却已恢复正常,同时有声音在脑中响起:“阿德,到客厅来!”“千里传音?一定是高手!”阿德镇定了一下情绪,暗暗对自己说:“别怕,这是你家……不对,别怕,这是我家!”

来到客厅,果然有一位神秘的客人正端坐李莺旁边的客席上,一件乌黑的袍子从头到脚都罩住了,只有一个十字形的银质项坠在闪闪发光,阿德心中的惊奇难以言喻,偷偷看了一眼母亲,正低着头也不知想些什么,见到阿德忙说:“你来了,见一下帕西,他,是你的亲叔叔,是你父亲让他来接你的。”语音随低,却有如霹雳在少年的心中响起。“叔叔?父亲?”“是的,差不多也该告诉你了,关于你的父亲,其实,他并没有死,”李莺顿了顿,一时思绪万千,不知该如何说起是好。“还是我来说吧,”又是那冷冷的声音直接在脑海中响起,阿德知道这就是方才对他产生影响的人,这人怎么看也不像大侠或是御剑飞仙什么的,只是说不出的神秘,但却是自己的叔叔。自己的父亲不是死了吗?一时间惊异的事情太多,反而镇定了下来。

“你的全名字叫做理查德?诺曼,你的父亲罗伯特?诺曼,诺曼底大公,已经成为英格兰国王。我叫帕西?诺曼,你的叔叔,你要跟我回国,以长子的身份接受太子位并继承领地。当然,你必须完全抛弃不洁之心,信奉我主上帝,我会帮助你,……”

“打住!”阿德觉得自己就要昏倒,“对不起……失陪一下。”

阿德走到屋外,找了个凉快的地方,深呼吸两次,感觉头脑依然有些发涨。春梅正路过,手中拿了一面小绸扇摇啊摇的,“咦,少爷,你脸色不太好耶……呜……”一句话还未说完,身体已被阿德紧紧抱住,心中大骇正要挣扎,嘴已被阿德用力吻住,几乎断气,“干什么!唔……”隐约间见到阿德的眼角不断的有泪光涌出,不由得心也软了,只得随他任意发泄。阿德不停喘息,脑中一片空白,只知不断的索取,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解脱。不知何时,一只素手爱怜的扶在阿德的颈后,一丝清凉从舌尖传来,使阿德稍微镇定了下来。阿德缓缓抬起头,正迎着春梅噙满泪光的眼,那眼中闪动的不是羞涩,不是责怪,只有无尽的关怀。

“少爷,好些了吗?”

阿德不知道怎么向春梅解释,但是她似乎并没打算问。

良久,阿德回到了客厅,屋里的两个人似乎从没动过,阿德直挺挺的走到帕西面前,冷冷说到:“摘下面罩!”帕西并不为他的无理而气恼,只是缓缓摘下头套,呈现在阿德面前的是一张金发蓝眼的白皙面孔,那高高的鼻梁似乎在强调着种族的不同。阿德的心一阵抽搐,原来是这样的不同!如果我的身体有一半这样的种族血液流淌着,就难怪老师们感觉奇怪了。我只是长得像人,其实是个怪物。

帕西缓缓带上头套,低沉的声音在阿德脑中响起:“阿德,你的心情我了解,时间会帮你了解一切,现在,和我一起宣誓,成为虔诚的教徒,我便可以带你回到父亲身边。”

阿德漫无表情地说:“我娘呢?”

“异教徒在国内将被处以火刑,不能带她去。”

“我懂了。”阿德明白了,“你回去吧,我也是个顽固不化的异教徒,不会跟你走,不会丢下我娘,我不属于你们,你们的荣光也不能照耀在这里。”

阿德异常的平静,竟下了逐客令。

“那么我走了,”帕西丝毫也不动怒,“你想通了就到英格兰来,你会来的,我们诺曼家流着神圣的血液,神会召唤他的仆人去完成他应尽的义务。现在,那血液是觉醒的时候了,以这光辉,作为我主威严的见证!”一道白光从帕西手中发出,笼罩了阿德,阿德再次动弹不得,帕西的口中吟唱着:“大能者,神耶和华……已经发言昭告天下,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从全美的锡安中,神已经发光了……”吟唱停止时,白光消失了,确切的说,是融入了阿德体内。帕西拿出一条链子系在阿德的脖子上,那链子是一枚徽章,上面雕了一只带翼的雄狮,做工甚为考究。“这是你父亲让我交给你的,别丢了!记住,一直向西!大陆西北端的尽头!”

说完后,帕西向李莺致了意,手向前挥,顿时出现一个蓝色的光团,从外向里逐渐变深,正宛如一个洞口。帕西缓缓回过头,“你解除压力的方式真是我们诺曼家的传统。愿神的光芒指引你!”阿德张了大嘴,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帕西走进那时空门里,消失不见了。

阿德不想出门,也没胃口吃饭了。自从帕西走后,身体并无异状,但事实让他接受不了。他望了望桌子上的小红木箱,那是李莺交给他的,“是你父亲当年留下的,想多了解就翻一番吧!不必怨恨,因为我也一直不曾怨过他。你必须快一点长大,才能面对这一切。该来的,早晚会来,我就知道。”母亲到底有怎样的过去呢?到底还有多少我不知道?阿德不敢问,但他决定去面对一切,去找到自己的未来。昨日不成熟的吻,已让阿德告别羞涩的少年生活,“我是大丈夫!”关于这一点,阿德深信不疑。

小红木箱里东西不多。确切的说只有两件——一本书,一个水晶球。阿德拿起水晶球,对着光看了一下,水晶里七彩斑斓,确实是水晶没错,但晶莹剔透的水晶球实在不算什么像样的艺术品,水晶并不是很值钱,质地这么好的水晶如果雕成一条龙或是一匹马应该不错,但眼前的明显是一个球,名家雕刻的球和别的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充其量特别圆而已。但箱子对小水晶球的保护显然甚为谨慎,有一个小棉垫子防止它乱滚。阿德把玩了一阵,看不出名堂,便依旧把它摆在垫子上,开始看那本书。红色的硬皮本竟然是牛皮封面,烫金字,甚为考究,可惜阿德看不懂,阿德只有叹气了,这样大一本书,如果是日记,便可知道知道一些有关于父母的事了,可惜连是不是日记都分不出。

忽然,阿德全身一震,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胸中爆开了,一道电光从胸口闪向全身,阿德的身体再次被白光所笼罩。阿德难以置信的望去,光芒的来源似乎是胸口的徽章,徽章和手中的书相互吸引着,白光从胸口不断涌出,透过阿德的身体传到书上,狮子雕刻的眼中似乎开始闪烁红光,而手中书皮上的烫金字也似乎亮了起来。“圣经?”阿德不由自主地打开第一页,上面写着“旧约全书之创世纪”,奇怪,怎么能看懂了,阿德揉了揉眼睛,书上依然是没见过的字体,但自己确实知道所写的意思。阿德略微翻了翻,书里的内容似乎在叙述一些怪事,但绝不是和自己的家事有关。阿德有些失望,把书和上了。眼睛望着桌面上水晶球,心里默默地想,不知那从未谋面的父亲,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忽然,怪事又发生了,水晶球发光了,里面似乎有什么在闪动,但是看不清。阿德想了想,忙把门窗都关上,还是不行,阿德干脆捧起水晶球一头扎进被窝里,运足目力,仔细观看。水晶球里的影像越来越清晰,是一片月色下的平原,一个骑马的高大身影矗立在那里,月光照耀下,人马都笼罩着一层金属的光辉,说不出的威武,竟然是铁的!阿德注意到,那铁人的手里拿了一把巨大的盾牌,那盾牌上满的图案和自己的徽章一模一样!忽然,那铁马动了,似乎已等得有些不耐烦,打着响鼻,蒸汽不断从口鼻中喷出来,阿德忽然明白了,那不是铁人,只是穿了一整套全铁质的盔甲的人!难道这就是帕西所说过的骑士?正思忖间,那骑士动了,右手扬起,竟是一把比斩马刀还要大上一号的宝剑!骑士呐喊了,一瞬间,杀声震天,那骑士雷霆一般向前冲,后面月光照耀下银光闪烁,也不知有多少一样的骑士跟在后面,阿德耳中听到沉重的马蹄声,金属的摩擦声,马嘶人喊,交织在一起,还夹杂着几声奇怪的啸声,不知不觉攥紧了拳,仿佛自己也进入了那夜幕当中,只待眼前的敌人出现。然而……

忽然,影像消失了,水晶球上映出字来:谢谢观赏,初次见面,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伟大的水晶球……

阿德几乎昏倒,把水晶球高高举起作势欲摔,脑中响起水晶球慌张的声音:“慢着,慢着!”

阿德放下水晶球,只见水晶球里映出新的字来:如你所见,我是一个水晶球……

阿德转身抽出龙泉宝剑……

“真贫的水晶球!”几经威胁,水晶球终于切入正题,“尊贵的大人!我是可以映出您想看东西的水晶球,早在千年以前我就和您家族的先祖签下了血的契约,为您的家族服务。”

“唔,”阿德对他的称呼很满意,“那么刚才的是怎么回事?”

“大人,按您的愿望为您显现出您的父亲呀!”

“啊,你是说刚才那个是我爹?还不快切回去!”

“大人,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我的能力是通过您的法力实现的,空间这么远,还要取得夜视效果外加重低音,是很消耗法力的,您的法力几乎没有,我是贡献许多才达到这种效果的!”

“那我能听见你的声音是怎么回事?”

“大人,您的家族血统尊贵,天生具有高等的心灵术,所以才能和我这类灵体结盟。您的血统刚刚觉醒,心灵术也复苏了,透过它您可以直接了解对方表达出来的意志,通过心灵交谈,最强时可以强制侵入对方的脑海阅读人的思想,或是把自己的思想强行灌入别人的思维加以控制!”

“怪不得我能看懂那故事书上的字了!想不到你还是蛮有用的。以后就当我的小抄吧,有空多读一些我们这儿的书籍,科举时就靠你了!”

“……大人,我要休眠了,等你MP值高一些再来找我吧!”水晶球一闪又沉寂了。

“喂!等一下,刚有些头绪……怎么什么都怕科举呀!”

无奈,只好收拾好东西,打起精神,出去找点东西吃先!

“难道拥有诺曼血统的人都喜欢遮着脸?帕西叔叔也是一直蒙着头的!”想到帕西,阿德心里很不舒服,也许自己态度太粗暴了?但是我的一举一动似乎他都看得到,否则他怎么知道我对春梅做的事?想到春梅,阿德的脸红了,好想念那温润的双唇,那俏丽温柔的脸庞……“哇,会上瘾!”阿德连忙摇摇头,似乎要把不良的念头赶走,一面大声念些圣哲词句净化心灵:“大学之道,在于中庸,窈窕淑女,君子好求……”

阿德向天性屈服了。

“少爷,这样不太好吧?”

“别废话,赶紧把衣服脱了……换那一身试试。”

杭州最大的绸缎庄里,春梅已经换了七八次衣服,阿德从家里把她拉出来直奔这里,绸缎庄的云姨不知怎么和阿德那么熟,笑吟吟的看着他俩,她早就臊红了脸,阿德却还要她换了一套又一套。

“好,就要这一套!云姨,看你的了!”

“咦,还要干嘛?”“你就来吧!”春梅还没反应过来,已被云姨拉到屋里去了。

等春梅再出来,已变成发挽双鬓,额头一点朱砂彩,双耳上勾了一对雪白明珠耳坠,樱口也抹了唇红,双颊胭脂未施,却已是白中透红如抹霞脂,衬着方才精心挑选的水绿色沙衣套裙,一幅大家闺秀的样子,说不出的柔媚动人,可是哪家的大家闺秀笑起来,只怕都没有她这么可爱。

阿德咽了咽口水,好不容易缓过神来,用很认真,很认真的表情说:“我们去吃饭!”

“扑哧”一声,春梅笑了,“少爷,你拉着我忙了一个时辰,就是为了吃呀?”

“没错,就是要把你吃掉!”阿德这样想着,但是没有说出声来。两个人并肩走在湖滨大街上。微风拂过,西湖在斜阳映射下波光粼粼的,几个渔夫在湖面上来回穿梭,许多文人墨客在湖边指指点点,美则美矣,却是阿德常见不过的景色。春梅却格外的兴高采烈,“你看,你看,好多花!还有云雀!好可爱呦!”“咱们家没有吗?你喜欢云雀,我去给你捉几只来!”“不要!就是自由自在才可爱吗!”“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嘛!”“少爷,你哪这么多歪理呀!不过,好象也有些道理喔,嗯,看不出,看不出,少爷还会作诗!”春梅歪着头,一幅重新打量的样子。阿德意气风发:“你少瞧不起人,看我的绝招,掏鸟窝!”

说罢,阿德一记旱地拔葱,离地两尺不到,然后以蚯蚓状向上爬去。“不要,少爷,下来啦!”阿德却不管,把鸟窝盖这么低,那云雀是白痴啊!转眼间,鸟窝已在眼前,几只羽翼未丰的小家伙正挤成一团,看到阿德都张了小黄嘴大叫起来,其中一只挡在前面,一幅大哥的样子:“看什么!小子,啄你喔!”说罢当真摆了一幅姿势像是在恐吓。

能听懂云雀的叫声,阿德也不奇怪了,果然是白痴之家,难道父母不在附近吗?阿德左右打量,看到对面的梢头有一对云雀正在争吵着——母云雀:“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这里什么都不缺,生活富足,不好吗?”公云雀(一幅藐视天下群雄的样子):“因为年轻,所以流浪……哇,小子,你要干什么!”

两只云雀在阿德周围上下翻飞,就是不敢靠近,公云雀鼓足勇气:“小子,敢动手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阿德:“你待怎样?”

公云雀:“……我要大声的骂你!”

阿德:“……”忽然提起那只嚣张的小家伙。

“哇!大哥,恕小弟无理,放一条生路吧!小的给你看家护院……”

“……明天把窝盖到我家猪圈旁的树上,猪圈屋檐会挂风铃做标记,以后日夜好好看猪,日薪大米一把,不许偷懒!”

“如果有人偷猪呢?”

“那就大声的骂他!”

“谢大哥收留!小的再也不去流浪了,来世还做云雀,报答大哥……”然后是一家人大难不死的欢聚场面……

阿德从树上跳下来,对春梅说:“你明天在屋檐下挂一串风铃,就会有云雀在旁边的树上安家喔,信不信?”

“真的假的?”

“记得每天一把米,云雀也不肯做白工的!”

“鬼才信你!我们不是要去吃东西的吗?”

“我在吃啊!——秀色可餐!啊!痛!轻一点!”春梅拉了阿德的耳朵,往前去了。一路上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老人们一面指责一面暗暗地羡慕着:“唉,真是伤风败俗呀!伤风败俗!”

阿德享受着初恋的温馨,幸福之情溢于言表,脑海里却不时闪过诡异的魔法门,父亲巍峨的气势,骑士手中高举的长剑,遥远的地方,不知有多少事情闻所未闻,还有云雀的豪言壮语:“因为年轻,所以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