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根 一年前 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早上

有时我哪里也不想去,如果无须再踏出这所房子半步,我想我会很快活。我甚至不怀念工作,只盼着跟斯科特一起安全、温暖地待在这个安乐窝中,没有人打搅。

最近天气不佳,晦暗阴冷、寒气入骨的阴雨已经接连下了好几周,狂风呼啸着从林间刮过,淹没了火车的轰鸣声,再也听不见“轰隆隆”的车声蛊惑着我奔赴他乡了。

今天我哪儿也不想去,不想逃,连上街也不情愿。我想待在这儿,跟我丈夫窝在一块儿,打个电话让他提早下班,趁着下午时分做爱,然后边看电视边吃冰激凌。

当然,待会儿我必须出门,因为今天约了卡马尔。最近我一直在跟卡马尔聊斯科特,聊我以前犯的错,我是个多么不称职的太太。卡马尔说,我必须想办法让自己快乐起来,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到别处寻求快乐。他说得对,我明白;但事到临头我又转念一想,见鬼去吧,人生苦短啊。

我想起我们全家在那年复活节学校放假期间去圣马尔盖里塔度假。当时我刚满十五岁,在海滩上遇见了一个比我年长许多的男人。对方大约三十多岁,甚至四十出头,他约我次日一起去航海。当时我哥哥本在场,对方也邀请了他,不过一向护着我的本又端出了哥哥派头,声称我们不该去玩儿,因为他不相信那家伙,那是个变态佬。当然了,那中年男子确实变态。但当时我恼火至极:还能上哪里找到乘坐私人游艇环游利古里亚海的美事?哥哥告诉我,以后这种机会多的是,我们的生活将充满奇遇。于是我们没有赴约,那年夏天本的摩托车在A10大道上失控,我们便一直没能一起扬帆航海。

我想念与本在一起的时光;我们两人无所畏惧。我把关于本的一切都告诉了卡马尔,我们也正在一寸寸地逼近真相,赤裸裸的真相——那些关于麦克的前因后果。对卡马尔倾吐是安全的:鉴于医患保密协定,他不能对任何人透露。

但就算没有这种约束,我觉得卡马尔也不会告诉别人。我打心底里相信他。但我始终没有把真相一股脑儿全告诉他,并不是怕他的反应,怕他对我有什么看法,而是因为斯科特。如果我把不能告诉斯科特的事告诉卡马尔,感觉像是一种对斯科特的背叛。按说我曾一次又一次地对斯科特不忠,跟卡马尔交心应该算是小菜一碟吧;但事实并非如此。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感觉更糟,因为这不是玩虚的,这是我的心声,而我并未向斯科特倾吐。

我仍然有所保留,因为显而易见,我不能把自己的感觉通通告诉卡马尔。我知道,治疗的意义恰在于此,但我做不到,我不得不讲得云遮雾绕,不得不将某个情人或前男友的事情安到另一个头上。但我觉得没关系,因为那些男人的姓名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他们给我的感觉——窒息、饥渴、不得安生。为什么我不能得偿所愿?为什么他们不能干干脆脆把我想要的给我?

好吧,有时候他们确实满足了我,有时候我所要的只是斯科特。如果我能学会抓住此刻的感觉,学会享受当下,一心关注手中的幸福,而不是朝秦暮楚、心思飘忽,那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与卡马尔相处时,我不得不打起精神。当他用褐色的双眼凝望着我,当他把双手搁在腿上,两条长腿交叠在一起,我又怎么管得住自己不开小差,不去想我们两人能如何百般缠绵呢?

我必须打起精神。卡马尔与我已经聊过本死后发生的事,我离家出走之后的事:我在伊普斯威奇待了短短一阵子,在那里与麦克相识。当时麦克在一家酒吧之类的地方打工,回家路上开车来接我。麦克真心替我难过。“他甚至没有急吼吼地……知道吧。”我说着笑了起来,“我们到了麦克住的公寓,我开口要钱,他直愣愣地盯着我,仿佛我脑子有毛病。我告诉他说我够年龄了,但他不买账。他等啊等啊,一直等到我十六岁生日,那时他已经搬到了霍克汉姆附近的一所老宅。那栋小屋位于死胡同的尽头,也算是坐拥一圈土地,离海滩大约有半英里远,老宅的一侧环绕着一条旧铁轨。夜晚时分,我毫无睡意地躺着(当时我们经常嗑药,一天到晚嗨得很),想象自己能听见火车的轰鸣声;我一度深信自己会起身去寻找点点灯火。”

卡马尔挪了挪坐姿,缓缓点点头,一句话也没有说。这表示我必须说下去。

“跟麦克在一起的时光真的挺快乐,我在他那里住了……天哪,总共有三年左右吧。我离开的时候已经十九岁了。没错,十九岁。”我说。

“既然你在那儿挺快乐,那为什么要离开?”卡马尔问道。我与卡马尔的对话居然已经到了这里,我还没有料到这么快就会到这里呢。我还没有来得及把故事编好,我做不到,故事讲得太快了。

“麦克抛弃了我。他伤了我的心。”我说。这是真话,但也是谎话。我还不准备把真相对卡马尔倾囊相告。

到家时斯科特不在,我取出了笔记本电脑,破天荒第一次在网上搜了搜他。十年来头一次,我寻找着“麦克”的下落,但我没有找到。世上有成百上千个克雷格·麦肯齐,但偏偏没有一个像是我的“麦克”。

我在林间散步。天还没亮我就出了门,眼下差不多已经快到破晓时分。除了头顶树丛中的喜鹊偶尔“叽喳”几声,四周一片死寂。我能感觉到喜鹊们在审视我,全都目光如炬,老谋深算。一群喜鹊。“一是忧,二是喜,三是小丫头,四是小小子,五是银,六是金,七是一个永远不能提起的秘密。”童谣我也会唱几首。

斯科特不在家,到苏塞克斯去了。他是昨天上午走的,要到今晚才会回来。我可以为所欲为。

斯科特出门前我告诉他,普拉提课后我会跟塔拉一起去影院看电影,到时候我的手机会关机。我也跟塔拉打了声招呼,提醒她斯科特可能会打电话查岗。这次塔拉总算开口问我在玩什么花样,我只是眨眨眼冲她一笑,她也放声大笑起来。也许她挺寂寞,耍耍小花招能给她的生活加点儿料。

接受卡马尔的治疗时,我们聊起了斯科特和笔记本电脑的事。那件事大约发生在一周前。最近我一直在找麦克,上网搜过几回。我只不过想知道他在哪里,做些什么。时下互联网上几乎能搜出所有人的照片,我不过想看看他的模样。但我没有找到,于是当晚早早便上床睡了。斯科特在熬夜看电视,而我则忘了删除网页浏览记录。纯属低级错误——通常我在关机前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删除网页浏览记录,无论我上网浏览了些什么内容。我知道斯科特总有办法查出我的动向,人家毕竟是技术专家嘛,但那样终究会多绕几个弯,所以大多数时候他也懒得去费神。

不管怎么样,总之那天我忘了删记录。次日斯科特便跟我惊天动地大吵了一架,斯科特追问“克雷格”是谁,我搭上克雷格有多久了,在哪里结识此人,他又有哪点不如“克雷格”。我一时犯傻,告诉他克雷格是我的旧友,结果害得事情更加难以收拾。卡马尔问我是不是怕斯科特,我听了真的火冒三丈。

“他是我丈夫。”我厉声说道,“我当然不怕他。”

卡马尔看上去被吓了一大跳,其实我自己也吓了一大跳。我没有料到自己会如此生气,会如此护着斯科特。

“梅根,很多女人都怕自己的丈夫。”卡马尔说。我本想开口说话,但他抬手示意我噤声。“你提到了他的种种行为:查你的电邮,查你的网页浏览记录。从你的口吻听来,这一切似乎司空见惯、非常正常,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梅根。侵犯他人隐私到了这种地步并不正常,通常会被视为一种精神虐待。”卡马尔说。

我笑了——他的话听上去真煽情。“如果对方不介意的话,又算得上什么虐待?”我告诉他,“我就不介意。”

他对我微微一笑,笑得颇为凄然。“你不觉得你应该介意吗?”他问道。

我耸耸肩。“也许吧,但事实是,我确实不介意。他爱吃醋,占有欲强;他就是那种人。这些并不妨碍我爱他,而有些架并不值得吵。我行事通常很小心,不留蛛丝马迹,所以这通常不是个问题。”

卡马尔微微摇头,动作轻得几乎难以察觉。

“作为医生,你不是来对我评头论足的吧。”我说。

治疗结束后,我问他是否想跟我喝一杯。他一口拒绝,声称那很不妥。于是我跟着他回了家——他所住的公寓就在诊所所在的那条街的街尾。我敲敲他家的门,等他开门时,我问道:“那这样妥当吗?”我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他的嘴唇。

“梅根,”他的声音跟天鹅绒一般轻柔,“别这样。我不能。别这样。”

欲迎还拒,欲拒还迎——其中百般滋味妙不可言。我是多么想要挽留住这种感受,不让它从指间溜走。

凌晨时分我起了床,感觉头晕得很,脑子里一团乱麻。我不能独自毫无睡意地躺在那儿,心中一味权衡得失。于是我起身穿戴整齐出门散步,结果走到了这儿。我四下溜达着,想着“他”与“她”的台词,想着诱惑与释放,想着如果我能安下心,选择坚持而非纠结,那岂不是再好不过。如果我苦苦追寻的东西永远也得不到,那怎么办?如果世间并无此物,那怎么办?

清晨寒气入骨,我感觉指尖隐约泛青,心里只盼着躺在林间任由寒意侵袭。可惜不行,离开的时候到了。

回到布伦海姆路的时候已经快到早晨9点钟。绕过街角,我一眼就望见了她,她正推着婴儿车向我走来,她家宝宝居然破天荒没有哭闹。她望望我,点点头,有气无力地对我露出笑容,我却没有搭理。通常我会装出客气的样子,但今天早上我感觉自己回归了本色,整个人飘飘欲仙,即使勉强也装不出来。

下午我睡着了,醒来时焦躁不安,感觉满心内疚。没错,我确实内疚,只是内疚得还不够。

我想起他在夜半时分离开,又一次对我说:“这是最后一次,我们绝不能再犯了,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他穿上衣服,拉上牛仔裤;我则躺在床上笑出了声。因为上次他也这么说,还有再上次,再上上次。他狠狠地望了望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眼神并非恼怒,并非轻蔑,那是一种警告。我心神不定。我在家里走来走去,无法安生,怀疑似乎有人趁我睡着时潜入了家中。家里的一切都在原位,但却感觉有些异样,仿佛东西被人小心翼翼地动过,仿佛家里还藏着什么人,总是恰好躲开了我的视线。我把通往花园的落地玻璃门反复查了三次,但门锁得好好的。斯科特怎么还不回来呢?此刻我需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