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科罗拉多的寒冬里,他们开着反铲挖土机,掘开地层的冰冻线,掏出大块大块的冻土,以开凿一个墓穴。我的哥哥被葬在博尔德城的绿山纪念公墓里,距离我们小时候住的宅子不到一英里。我们在孩提时代,每次去肖托夸公园参加夏令营远足时,都会驶过这片公墓。

匆匆路过这里时,我们从未留意过那些石碑,一次都没有,也从未想过这墓园的方寸之间就会是我们的最后归宿。而现在,它成了肖恩的最后归宿。

高大的绿山耸立在墓园中,就像一座巨大的祭坛,将聚在肖恩坟茔旁的这一小簇人衬得更加渺小。赖莉当然在场,还有她的父亲与母亲,以及我的父亲与母亲。出席葬礼的还有韦克斯勒、圣路易斯和另外十来个警察,还有一些无论肖恩、我或者赖莉都不曾保持联系的高中时期的朋友,最后,还有我。

这不是官方为警员举办的那种慷慨激昂、浓墨重彩的葬礼,那种规格只属于那些因公殉职的警察。虽然可以争辩说肖恩同样死于工作,但警察局并不这么认为。所以肖恩没有得到风光大葬,而局里的大多数警察也没有来参加葬礼。在以“细蓝线”(代表驻守在社会稳定与暴力犯罪中间的警务力量。)自居的警察行当里,很多人觉得自杀是具有传染性的。

我是抬棺人之一,跟我的父亲一起抬前杠。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两位警察担起了中杠,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也隶属于肖恩所在的人身侵害调查组。韦克斯勒和圣路易斯负责抬后杠。圣路易斯身材过于高大,韦克斯勒又未免太过小巧。唉,就跟马特和杰夫一模一样。于是我们扶灵抬棺的这一路,灵柩的后半部分总是斜斜的,我估计这画面会令人感到有些怪异。我们颇为费力地抬着灵柩,我却有些神思恍惚,总觉得肖恩的身体似乎正在棺材里摇来晃去。

肖恩下葬的那一天,我并没有跟父母说太多话,虽然我跟他们、赖莉和赖莉的父母同乘一辆高级轿车。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过有实质内容的交谈了,就连肖恩的死亡也不能打破我们之间的隔膜。二十年前,我姐姐萨拉死后,他们对我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他们似乎怀疑:我,作为那次事故的生还者,是故意做出那些事导致姐姐死亡的。呵,就是因为我活了下来。而且我非常确定,从那以后,我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令他们无比失望。我觉得那一次又一次微小的失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日积月累,就像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利率一样,日息微薄得懒得结算,到最后却发现足够人们舒舒服服地靠着利息享受退休生活。我们就是陌生人,我只在那几个避不过的节日里才去跟他们见上一面,因而那天我们之间实在没什么话可说。除了赖莉偶尔发出像受伤小动物一般的哀泣,偌大的车厢就像肖恩的棺材一样,安静得可怕。

葬礼结束后,我请了两周假,加上报社允许的一周丧假,一个人开车去了落基山区。在我眼里,落基山脉永远那么气势恢宏,这里是能让我的伤痛最快愈合的心安之处。

我沿着七十号州际公路一路西行,穿过拉夫兰隘口,越过山岭,驶向大章克申市。我开得很慢,这一段路足足开了三天。有的时候,我停下来滑滑雪;有的时候,我只是将车停在避车道上,默默想着事情。驶过大章克申市后,我转道向南,拐去特柳赖德,第二天就到了。我的切诺基一路上都保持着全时四驱模式。我在西尔弗顿住了下来,因为这里的住宿费更便宜。我每天都滑雪,就这么过了一个星期。到了晚上,我要么在旅店客房里整宿喝圣鹿利口酒,要么就在某个滑雪小屋里靠着壁炉继续喝。我想方设法地耗尽身体机能,希望能让头脑也随之放空,但总是不成功。肖恩,肖恩,我脑子里全是肖恩。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他最后留下的这句话就像一个谜语,我怎么都无法丢开不想。

出于某种原因,我哥哥从事的这份崇高事业辜负了他,甚至要了他的命。这个简单的结论给我带来的悲恸一直都无法消退。我一次次飞速滑下山坡,寒风仍能穿透我的太阳镜,把我的眼睛刺得泪流不止。

我不再质疑官方结论了,但并不是韦克斯勒或者圣路易斯说服了我,是我自己说服了自己。我的决心在时间与现实面前日益被侵蚀。某种程度上,每过一天,我会更相信甚至更能接受肖恩自杀了这个可怕的事实。而我停止质疑的另一个原因是赖莉。在那个可怕的晚上的第二天,她告诉了我一件就连韦克斯勒和圣路易斯都不知道的事:肖恩一直在看心理医生,每周一次。虽然警察局也向警员提供这类心理咨询,但肖恩选择用自己的秘密渠道,因为他不希望局里出现流言,影响他的地位。

我意识到,肖恩开始看心理医生,正是我去找他说我想报道洛夫顿一案的时候。我猜那时候他大概是想把我从这案子的旋涡里推出去,以免我陷入跟他一样的苦痛。我愿意这么想,告诉自己这就是他所想的。在山里的那些天,我就紧攫着这个念头自我安慰。

有天晚上,灌了许多酒之后,我站在旅店房间的镜子前,思忖着应该刮掉胡子,再把头发剪短,这样我就跟肖恩生前几乎一样了。我们是同卵双胞胎,有着一样的淡褐色眸子、一样的浅棕色头发、一样的纤长体格——但是很多人不会意识到这些。因为一直以来,我俩都不遗余力地打造与彼此截然不同的形象。肖恩戴隐形眼镜,举杠铃练出一身的肌肉。我则戴普通眼镜,大学时就蓄起了胡子,离开高中篮球队后再也没碰过杠铃。我脸上还有那道疤痕,就是布雷肯里奇事件中的那个未婚妻给我留下的,那是我的战斗勋章。

肖恩高中毕业后就去服了兵役,退役后当了警察,这一路一直留着短寸头。后来他上了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在职课程,成功拿到了学位。在警察局里,有文凭才能升上去。我毕业后则在纽约和巴黎瞎混了几年,后来才走上念全日制大学的路子。我的梦想是当个作家,最后却成了记者。我暗暗告诉自己,这只是权宜之计。我已经这样告诉自己十年了,也许还要一直自我鼓励下去。

就在那个晚上,在旅店房间里,我久久凝视着镜中的自己,但最后我既没有刮掉胡子,也没有剪短头发。我不住地想着躺在冰冷地下的肖恩,愁肠百结。我决定了,到我死的时候一定要火葬,我不要在地下受苦。

最令我牵肠挂肚的就是那句遗言。警方的说法是这样的:我的哥哥离开斯坦利酒店,驱车穿过埃斯蒂斯公园小镇,来到贝尔湖。他停下了警车,却没有熄灭引擎,而是让发动机继续突突地转了一会儿。他没有关暖风,等热气凝在挡风玻璃上,蒙上一层雾气后,他起身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在玻璃上写下了那句话。他是反着写的,所以在车外就可以直接读出来。这就是他留给这个世界——还有他的父母、妻子和双胞胎兄弟——的遗言:

“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

我无法理解。什么时间?什么空间?他得出了某种令他绝望的结论,却从不跟我们探讨一下。他既没有伸手向我求助,也没有去找我们的父母,或者赖莉。是不是我们应当率先向他伸出双手,即便在我们不知晓他隐秘的创伤之前?我独行的这一路上,得出了结论:这是不可能的。他本就应该先向我们求助,他理当先做出尝试,因为他没有这么做,他剥夺了我们援救他的机会,令我们陷入痛苦与内疚的深渊无法自拔。我意识到我的悲恸中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怨恨。我怨恨他,怨恨我的双胞胎哥哥,因为他居然这样对我。

但是对亡者怀恨在心太难了。我没办法一直生肖恩的气,而唯一能稍稍消减怒火的方法就是质疑警方的说辞。于是,我就陷入这种循环:否定,接受,愤怒;否定,接受,愤怒。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

在特柳赖德的最后一天,我给韦克斯勒打了个电话。我听得出来,他并不乐意接到我的电话。

“你们找到那个提供消息的线人了吗?跟肖恩在斯坦利见面的那个?”

“没有,杰克,没那个运气。我向你保证过,一旦这事有进展就一定会告诉你。”

“我记着呢,我只是还有些疑问。难道你就没有吗?”

“放手吧,杰克。让过去的就这么过去吧,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好过些。”

“特别调查组呢,他们怎么说?还是他们已经就这么放过去了?案子结了?”

“差不多吧。这星期我还没跟他们谈过。”

“那你为什么也还在查那个线人?”

“我有我的疑问,跟你一样,就是有些地方还没弄清楚。”

“你对肖恩的看法改变了?”

“不,我只是习惯把所有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我想知道他跟那个线人谈了什么,或者说他们是不是真的碰头了。你知道,洛夫顿一案还在侦办中。我倒是想把这个钉子案给破了,为了肖恩。”

我注意到他不再称呼肖恩为麦克。肖恩,已经不再是警察圈子的一员。

接下来的星期一,我回到报社,重新开始工作。走进新闻编辑部时,我感到有好几道目光落在我身上,不过这没什么不寻常的。每次走进来时,总有那么几个人会打量我,我能感觉得到。我有一份编辑部里人人羡慕的好差事。没有每天的例行苦差,没有当日截稿时限的逼迫,我可以在整个落基山区自由自在地游荡,只用撰写一个主题:凶杀案。所有人都喜欢精彩的谋杀故事。有时,我把一桩枪击案拆解成几个专题,追述凶犯和受害者的生平,描述他们命运相交的致命一刻。有时,我又会写一桩发生在樱桃山上流社会的谋杀案,或者莱德维尔小镇的一起酒吧枪击案。贩夫走卒的案子,鸿儒雅士的案子;毛毛雨一样的小案子,骇人听闻的重大凶案,我哥哥是对的,只要写得好,报纸就会大卖特卖。而我就是干这个的,我就擅长从容不迫地讲故事,并且把它们讲得娓娓动听。

我办公桌上的电脑旁已经堆了一摞一英尺高的报纸,这是我写新闻报道的主要素材来源。我订阅了南到普韦布洛北至博兹曼的所有日报、周报和月刊,从中挑选出那些讲述凶杀案的有潜力的豆腐干新闻,然后把它们扩充为长篇纪实报道。可供选择的素材非常多:从淘金热时代起,落基山帝国就充斥着暴力事件,虽然跟洛杉矶、迈阿密和纽约这些城市比起来还差得远,但我从来不缺素材。我总能从这些犯罪活动或者调查报告中发掘出与众不同的东西,雕琢后便能为读者呈现令他们眼前一亮的惊叹,或者牵动人心的悲伤。这就是我的工作——开采这些原料。

但是这个早上,我寻找的不是报道素材。我在这一摞报纸中翻查往期的《落基山新闻》,以及我们的竞争对手《丹佛邮报》。报纸通常不怎么报道自杀事件,除非案子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我哥哥的死亡是够格的,我觉得这事很有机会见报。

我猜对了。《落基山新闻》没有一篇关于肖恩的报道——估计是出于对我的尊重,但在肖恩死后第二天,《丹佛邮报》在本地新闻版的某一版面尾端刊登了一篇六英寸长的报道。

“据官方消息称,本周四,丹佛警察局一名负责调查丹佛大学学生特丽萨·洛夫顿遇害案的资深警探被发现死于落基山国家公园,有明显饮弹自尽迹象。”

“肖恩·麦克沃伊,三十四岁,被人发现死于其驾驶的丹佛警察局未标识的警车内,该车停放于贝尔湖的一个停车场,就在埃斯蒂斯公园小镇通向落基山国家公园的入口附近。”

“发现这位警探尸体的是公园的一名巡守员。当天下午五点左右,他听到了一声枪响,于是前往该停车场查看。”

“公园管理局的官员已将这起死亡事件移交丹佛警察局调查,该局的特别调查组正在跟进。特别调查组组长罗伯特·斯卡拉里警探表示,初步迹象显示这是一起自杀事件。”

“斯卡拉里说,现场发现了一句遗言,但是他拒绝透露其内容。他表示,可以确信工作中的困难给麦克沃伊带来了很大压力,但他同样拒绝谈及麦克沃伊生前遇到的具体问题。”

“麦克沃伊在博尔德城长大,并一直生活于此地,已婚,但尚未育有子女。他已有十二年警龄,极富经验,晋升很快,任职于人身侵害调查组,该组负责处理本市所有的暴力事件。”

“麦克沃伊生前任人身侵害调查组的组长,最近正负责侦办十九岁大学生洛夫顿遇害一案。洛夫顿的尸体三个月前在华盛顿公园被发现,系被勒死并惨遭肢解。”

“斯卡拉里拒绝回应麦克沃伊留下的遗言里是否提及目前仍未告破的洛夫顿案,对该案是否是麦克沃伊遇到的工作困难之一也不予置评。”

“斯卡拉里说,目前尚不清楚麦克沃伊自杀前前往埃斯蒂斯公园小镇的原因。他表示对这起死亡事件的调查仍在进行。”

我读了两遍这则报道,这里面并不包含我还不知道的消息,但它对我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似乎是因为我觉得我知道,或者说我开始萌生一个想法,能够解释肖恩为什么要去埃斯蒂斯公园小镇,并且一路驱车直到贝尔湖。总有那么个缘故,只是我之前不愿多想。我剪下这则报道,装进一个马尼拉文件夹,又把文件夹塞进桌子的抽屉里。

我的电脑嘟嘟响了起来,屏幕顶端弹出一条信息,是本地新闻编辑部的召唤。我又得重新投入工作了。

格雷格·格伦的办公室位于编辑部大厅的后部,有一整面玻璃墙,这使他能够扫视全场,观察一排排格子间里埋头工作的记者们;在没有雾霾遮蔽视线的时候,他还可以通过西墙的一溜窗户眺望远处的山脉。

格伦是个好编辑,他将一篇报道的可读性视为重中之重,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地方。在新闻这一行里,编辑们分为两个派系:一派只重视事实,他们会把事实拼命地塞进一篇报道中,让报道不堪重负,几乎没有一个人能把报道从头到尾地读下来;而另一派注重遣词造句的功夫,从不会让所谓的事实成为优美文辞的阻碍。他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差不多完全让我自行选择写什么。他从不向我催稿,我上交的稿子他也从不严格审改内容。我很早就认识到,一旦他离开这家报社,或者由于降职或升迁而离开本地新闻编辑部,我的好日子多半就到头了。每一个本地新闻编辑,都会打造自己的班底。如果他走了,我大概又会回到日常警务那一块,从警方日志里勾选一条条简讯,跟那些毛毛雨的案子打交道。

我在他桌子前的软垫椅上坐下时,他刚打完一个电话。他约莫比我大五岁。十年前我刚进这家报社时,他已是大牌记者之一,就像我现在这样。不过最后,他进入了管理层。现在,他每天西装革履,桌子上放着一个脑袋上下晃动的小塑像,那是来自丹佛野马橄榄球队的队员塑像。他一天里干得最多的事就是打电话,总是小心地关注着从辛辛那提的集团总部(指斯克里普斯报业集团,总部位于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在丹佛、华盛顿、纽约等地设有分支机构,《落基山新闻》即属于该集团。)吹来的政治风向。他成了个四十多岁、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有妻子、两个孩子和一份收入可观的薪水,但这薪水还不足以买下他妻子看中的那片住宅区的一套房子。这些都是那回我们在温库普酒吧喝啤酒时,他告诉我的。过去四年里,我只见他出去喝过那么一次。

格伦办公室的一面墙上钉着最近七天的报纸头版,每天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挂满了七天的那一版取下来,再把最新的头版钉上去。我猜他这么做是为了跟踪新闻动态,以保证社里报道的延续性,也可能是因为他再也不能像一个记者那样署名发表报道,于是贴上这些版面,以这种方式提醒自己现在正管理着所有记者。他此时放下了电话,抬头看向我。

“谢谢你能来,”他说,“我只想再说一次,我对你哥哥的事情抱以深切同情。如果你觉得还需要一些时间缓缓,完全不成问题。我们会想办法为你凑出假期。”

“谢谢。但是我可以回来工作了。”

他点点头,但并没有让我离开的意思。我就知道,这次召唤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

“好,那我们现在说点工作上的事。现在你手头上有什么计划吗?凭我的记忆,在你……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你那会儿正找着下一篇报道的素材。我想着要是你回来了,干点事忙起来说不定对你有好处。就像那句话说的,投入工作有利于身心舒畅。”

就在这一刻,我知道我接下来要做的事了。噢,就在我眼皮子底下,但它一直隐藏着未露身形,直到格伦抛出那个问题。然后,我的任务理所应当地来了。

“我要写一篇关于我哥哥的报道。”我说。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格伦希望我说的话,不过我想我应该说对了。我猜从他听说有两个警察在楼下大厅与我见面并告知我哥哥故去的消息时,他就瞄上了这个故事。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不必直接向我提出建议,我自己就会想到。他需要做的,只是抛出一个简单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这个饵我收了。从那以后,我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像你在回忆里能清晰地标出一个人生平的关键节点,我的生活也随着那句话而完全改变了,就在我把自己的打算告诉格伦的那一刻。那时我自以为对死亡还算了解,以为自己懂得什么是邪恶。但其实,我一无所知。